赤水市家電下鄉推廣工作實施方案

一、提高認識,深刻理解家電下鄉的重大意義
開展家電下鄉工作,是統籌城鄉發展,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拉動內需的一項重要舉措,有利於提高農民的生活質量;有利於促進城鄉經濟的協調發展。實施家電下鄉是一項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惠民工程,是國家巨觀調控的一項重要舉措,也符合建立公共財政的要求。各鄉鎮及經貿、財政、宣傳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推廣工作順利開展、取得成效。各承辦企業要抓住機遇,以質優價廉的商品,誠信快捷的服務,大力開拓農村家電市場,實現銷售服務和網路建設的雙豐收。
二、建立工作機構,提供組織保障
為加強對我市家電下鄉推廣工作領導,確保推廣工作圓滿成功,市人民政府決定成立赤水市家電下鄉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周舟 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周永攀 市人民政府副調研員
唐善文 市人民政府國教辦主任
黃德玉 市經貿局局長
廖曉波 市財政局局長
成員:曾強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熊明書 市工商局局長
趙新躍 市質監局局長
陳小猛 市公安局局長
洪啟後 市文體廣電局局長
王碧強 市農辦主任
宋念忠 市經貿局副局長
廖朝林 市財政局副局長
楊鴻 市農村信合聯社副主任
楊紹林 市郵政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經貿局,黃德玉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宋念忠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各鄉鎮辦也要成立相應的家電下鄉工作領導小組,切實搞好協調服務。
三、家電下鄉工作的主要內容和工作重點
(一)主要內容
1、家電下鄉產品。我市享受財政補貼的家電下鄉產品包括彩電、冰櫃(含冰櫃)、手機、洗衣機四大類。具體產品品牌、規格以商務部、財政部招標公告為準。
2、補貼對象。凡具有我市農業戶口的所有人員,在家電下鄉實施期間內(以申報補貼時提供的銷售發票載明的時間為準),在經貿部門指定的銷售網點購買規定數量的家電下鄉產品,均可以戶為單位享受國家財政補貼(農民每戶對每類產品可購買1台〈件〉,若有變動按照國家政策執行)。
3、補貼標準。國家財政對購買家電下鄉產品的農民消費者給予銷售價格13%補貼。按照國家規定,補貼類家電產品最高限價分別為彩電2000元、冰櫃(含冰櫃)2500元、手機1000元、洗衣機2000元。
4、實施時間。自2009年2月1日開始,到2013年1月31日止。
5、補貼申報。農民在購買家電下鄉產品後,可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財政所辦理補貼申報手續,填寫《貴州省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申報表》。鄉鎮財政所初審確認後報市財政局,市財政局在購買人提出申請的15個工作日內,通過中央專項資金特設專戶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到購買人的儲蓄賬戶。農民申報補貼提供如下材料:(1)購買產品的發票原件及複印件;(2)購買人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及複印件;(3)家電下鄉產品專用標識卡;(4)購買人“政府涉農補貼專用存摺”,沒有專用存摺的,應及時到鄉鎮財政所聯繫辦理。
(二)工作重點
1、加強政策宣傳。各鄉鎮辦及宣傳、經貿、財政和中標企業等部門和單位要通過網路、報刊、廣播、電視、印發宣傳單、設立公示欄等多種形式宣傳家電下鄉政策,要將家電下鄉補貼產品、補貼辦法、申領手續、銷售網點等政策和具體操作辦法,及時宣傳到村到戶,做到家喻戶曉,充分調動農民的積極性。
2、受理網點備案。市經貿局要按照網點備案的標準和要求,加快網點備案進度,及時完成網點備案工作。銷售網點備案的基本條件是:(1)必須是中標銷售企業的直營、加盟或授權的網點;(2)網點經營規範,信譽良好,無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違規行為;(3)市中三辦城區銷售門店營業面積150平方米以上,鄉鎮銷售門店50平方米以上(邊遠山區、少數民族地區可適當減少);(4)銷售規模及服務水平居所在地區前列,具備送貨、安裝調試、維修保養等服務能力;(5)必須具備開具稅務發票的條件;(6)銷售網點必須配備計算機及聯網設備,安排1名相關操作人員,設定產品銷售專區,銷售人員要負責演示、指導。
3、保障補貼兌現。市財政局要認真執行《貴州省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與相關金融單位銜接協調兌付工作,保證補貼及時足額兌付到位。
4、加強監督管理。市經貿局要定期檢查、了解財政補貼家電下鄉產品銷售情況,對不履行承諾或有欺詐欺取補貼資金、坑農害農、擾亂市場秩序等行為的銷售企業,進行及時處理。工商、質監等部門要整頓和規範農村家電市場秩序,嚴厲打擊假冒偽劣、欺行霸市等行為,防止地方保護和市場壟斷,認真做好對財政補貼家電下鄉產品的質量監督,及時處理質量投訴案件,為家電下鄉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市財政局要定期檢查和掌握補貼資金髮放情況,加強補貼資金的財務管理,嚴肅查處截留、擠占、挪用和騙取補貼資金的行為。
四、明確責任,各施其職,有效推進家電下鄉推廣工作
(一)市經貿局主要任務
1、組織方案的實施。市經貿局負責組織全市家電下鄉推廣工作方案的實施。正式啟動時,會同市財政局制定家電下鄉的具體實施方案,並認真組織落實。
2、開展業務培訓。市經貿局會同市財政局對銷售網點組織開展家電下鄉政策特別是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操作的業務培訓,確保銷售網點能夠熟練掌握和使用信息管理系統。
3、加快受理網點備案。市經貿局要在3月31日前完成網點備案工作,並通過網路、新聞媒體、公示欄等方式向社會公布。嚴禁以備案為條件向企業收費,同一網點不得重複備案。已通過備案的銷售服務網點,必須在醒目位置懸掛“家電下鄉指定店”統一標誌牌。
4、監督管理產品銷售情況。市經貿局要會同財政局建立相應的適時監控機制,及時準確掌握工作動態,形成專門的工作檔案,並於每月初將上月家電下鄉工作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和建議等向上級部門報告。經貿局要加強對銷售企業、銷售及維修服務網點的考核,特別是要加大對產品價格、宣傳和促銷活動、銷售服務及維修標準、退換貨處理、信息系統及發票使用等方面的檢查力度,對達不到要求或問題嚴重又拒不改正的,由經貿局取消其備案網點資格,並報遵義市商務局備案。
5、建立投訴舉報制度。經貿局接到舉報、投訴後,通過實地調查、電話調查、現場辦公等方式認真進行核實,經查屬實的要及時進行處理。
(二)市財政局的主要任務
1、細化資金管理辦法。市財政局要認真貫徹執行財政部《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管理辦法》和《貴州省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並制定我市補貼資金具體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明確管理、撥付、發放補貼的具體職責和操作程式。
2、審核補貼申報材料。鄉鎮財政所要依據家電下鄉信息系統及時受理農民補貼資金申報,認真審核申報材料,並按發票載明的產品銷售價格的13%核定補貼金額。申報材料主要審核內容包括:(1)購買人提供的身份證明與發票載明的是否一致;(2)發票價格是否在該產品最高限價之下;(3)產品標識卡與購買產品是否一致;(4)每戶對每類產品的購買是否超過1台(件)。鄉鎮財政所核實確認後,符合補貼要求的,報送市財政局;不符合補貼要求的,應在購買人申報時立即告知當事人。鄉鎮財政所應將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存檔備查。
3、及時支付補貼資金。市財政局應當在銷售網點錄入相關信息並於購買人提出申請的15個工作日內,通過中央專項資金特設專戶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到購買人“政府涉農補貼專用存摺”。
4、建立資金台賬。市財政局要建立直補資金台賬,確保補貼資金專戶管理,封閉運行。
5、監督管理補貼資金使用情況。市財政局要定期檢查和掌握補貼資金髮放動態情況,加強補貼資金的財務管理,並可委託審計部門或社會審計機構進行財務審計和檢查,確保補貼資金專款專用和及時足額兌付;公布舉報投訴電話,並通過電話、走訪等方式了解農民領取補貼的情況,嚴肅查處截留、擠占、挪用和騙取補貼資金的行為,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6、安排工作經費。市財政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保障家電下鄉工作順利實施。
(三)銷售企業及其銷售網點的主要任務
1、簽訂責任書。銷售企業在我市範圍內設立的銷售網點,要在產品質量、銷售價格、網路建設、誠信和服務等方面做出明確承諾,填寫《遵義市家電下鄉中標企業銷售服務承諾書》(見附屬檔案4)。銷售企業不履行承諾以及有騙取補貼資金、坑農害農、擾亂市場秩序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銷售企業資格。
2、進行網點備案。銷售企業要登錄“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添加其符合條件的銷售網點並錄入相關信息,並以縣、區(市)為單位,完整準確填寫《遵義市家電下鄉中標銷售企業銷售服務網點備案申請書》(見附屬檔案1),附上銷售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備案網點營業執照複印件、備案網點稅務登記證複印件、備案網點與銷售企業簽訂的協定以及備案網點申請書,於規定時間到市經貿局申請備案。網點備案結束後,銷售企業需要增加銷售網點的,可按上述程式和方式到經貿部門申請備案。凡未經備案確認的銷售網點,其售出的家電下鄉產品不享受補貼。
3、登錄銷售信息。銷售企業要督促銷售網點做好家電下鄉產品銷售的登記工作,並在產品售出後3個工作日內將銷售信息錄入到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邊遠地區無條件錄入信息的網點,在產品銷售次日將銷售信息報中標企業縣級代理商,縣級代理商收到信息後2日內錄入,凡不及時登錄信息的備案網點或縣級中標企業代理商,經貿部門可責令其整改,整改不力的由市經貿局取消其備案網點資格,並報遵義市商務局備案。由此導致農民不能申請補貼的,由授權經營的銷售企業承擔全部責任。
4、提供優質服務。銷售企業和銷售網點要主動提供家電下鄉的政策諮詢,指導農民申請資金補貼,積極為家電下鄉產品購買、退換等做好服務。對符合“三包”規定要求退貨的,要根據不同情況做如下處理:(1)補貼未申報的或補貼已備案的,銷售網點幫助辦理退貨手續,即直接在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退貨操作,登錄退貨信息,收回產品標識卡。(2)補貼已申報備案但市財政局核查不通過的,銷售網點幫助辦理退貨手續,即直接在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退貨操作,登錄退貨信息,收回產品標識卡。(3)補貼已申報備案並經市財政局核查通過的,由銷售網點在信息管理系統提出“預退貨”申請,待金融機構完成補貼資金撥付程式後,再按照下條所述程式和方式進行處理。(4)已獲得補貼的,由銷售網點在信息管理系統提出“退貨”申請後,購買人持原銷售發票到鄉鎮財政所審核,並按規定退回補貼資金;鄉鎮財政所在信息管理系統對“退貨”申請進行確認,並在銷售發票上籤署“補貼已退,可退貨”並加蓋公章;銷售網點在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退貨操作,登錄退貨信息,收回產品標識卡。
(四)相關部門的主要任務
1、宣傳部門要做好家電下鄉工作的宣傳,組織力量將家電下鄉工作宣傳到每村每戶。
2、公安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家電下鄉市場秩序保障和安全維護工作,組織基層派出所維持好網點銷售秩序。
3、工商部門要加強對銷售企業和銷售網點的指導、服務。組織基層工商所做好網點銷售巡查工作,確保上市產品合格。
4、質監部門要加強家電下鄉產品的質量跟蹤檢查,組織好產品合格檢查及鑑定,確保讓農民買到放心的家電。
5、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所等部門要組織各營業網點,配合財政做好資金直補發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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