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鹽務管理局

赤峰市鹽務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鹽業行政管理部門,正處級建制,負責本轄區的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工作,垂直管理單位,隸屬於內蒙古自治區鹽務管理局。

單位簡介

赤峰市鹽務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鹽業行政管理部門,正處級建制,負責本轄區的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工作,垂直管理單位,隸屬於內蒙古自治區鹽務管理局
赤峰市鹽業公司內蒙古自治區鹽業公司的直屬運銷企業,擁有固定資產900萬元,註冊資金282.8萬元,下設12個旗縣區支公司和批發部,負責轄區食用碘鹽、多品種鹽、小工業用鹽、農牧漁業用鹽及其他用鹽的供應工作。與市鹽務局實行一套機構、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的鹽務管理體制。

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鹽業法規及規章,並對其施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制止和糾正鹽業違法行為,依法對違反鹽業法規、規章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
3.受理鹽業行政複議;受理對鹽業違法行為的舉報;受理鹽業行政糾紛;
4.完成上級鹽業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鹽政執法檢查和案件查處任務。
鹽政執法依據:國務院《鹽業管理條例》、《食鹽專營辦法》、《食鹽加碘消除碘氣管危害管理條例》和《內蒙古自治區鹽業管理條例》。

組織機構

內設黨辦、行政辦公室、鹽政科、業務科、財務科,下設批發部、包裝車間等。
全市有11個旗縣區鹽務管理局,市及各旗縣區鹽務局內部分別設有鹽政緝查大隊和中隊。
直屬平莊鹽務管理局(鹽業批發部),元寶山區鹽務管理局阿魯科爾沁旗鹽務管理局巴林左旗鹽務管理局巴林右旗鹽務管理局林西縣鹽務管理局克什克騰旗鹽務管理局翁牛特旗鹽務管理局、敖汗旗鹽務管理局、寧城縣鹽務管理局、喀拉沁旗鹽務管理局(鹽業支公司)。

領導班子

赤峰市鹽務管理局局長、赤峰市鹽業公司黨委書記、經理:王汶行,負責全面工作。
赤峰市鹽務管理局、赤峰市鹽業公司黨委副書記:辛敬東。
赤峰市鹽務管理局副局長、赤峰市鹽業公司副經理:顏秉東。
赤峰市鹽務管理局副局長、赤峰市鹽業公司副經理:高成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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