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赤峰市鹽務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鹽業行政管理部門,正處級建制,負責本轄區的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工作,垂直管理單位,隸屬於內蒙古自治區鹽務管理局。
赤峰市鹽業公司是內蒙古自治區鹽業公司的直屬運銷企業,擁有固定資產900萬元,註冊資金282.8萬元,下設12個旗縣區支公司和批發部,負責轄區食用碘鹽、多品種鹽、小工業用鹽、農牧漁業用鹽及其他用鹽的供應工作。與市鹽務局實行一套機構、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的鹽務管理體制。
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鹽業法規及規章,並對其施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制止和糾正鹽業違法行為,依法對違反鹽業法規、規章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
3.受理鹽業行政複議;受理對鹽業違法行為的舉報;受理鹽業行政糾紛;
4.完成上級鹽業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鹽政執法檢查和案件查處任務。
鹽政執法依據:國務院《鹽業管理條例》、《食鹽專營辦法》、《食鹽加碘消除碘氣管危害管理條例》和《內蒙古自治區鹽業管理條例》。
組織機構
內設黨辦、行政辦公室、鹽政科、業務科、財務科,下設批發部、包裝車間等。
全市有11個旗縣區鹽務管理局,市及各旗縣區鹽務局內部分別設有鹽政緝查大隊和中隊。
直屬平莊鹽務管理局(鹽業批發部),元寶山區鹽務管理局、阿魯科爾沁旗鹽務管理局、巴林左旗鹽務管理局、巴林右旗鹽務管理局、林西縣鹽務管理局、克什克騰旗鹽務管理局、翁牛特旗鹽務管理局、敖汗旗鹽務管理局、寧城縣鹽務管理局、喀拉沁旗鹽務管理局(鹽業支公司)。
領導班子
赤峰市鹽務管理局局長、赤峰市鹽業公司黨委書記、經理:王汶行,負責全面工作。
赤峰市鹽務管理局、赤峰市鹽業公司黨委副書記:辛敬東。
赤峰市鹽務管理局副局長、赤峰市鹽業公司副經理:顏秉東。
赤峰市鹽務管理局副局長、赤峰市鹽業公司副經理:高成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