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寶山區鹽務管理局

2、負責全區的鹽政管理和鹽政執法工作,受理鹽業違法行為舉報,制止和糾正各類涉鹽違法行為,維護好全區鹽業市場秩序; 3、負責全區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 4、負責受理用鹽單位提報的用鹽計畫並加強監督管理,保障鹽業市場的有序供應;

元寶山區鹽務管理局是區人民政府的鹽業行政主管部門,具體履行轄區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職能,垂直管理單位,隸屬於內蒙古赤峰市鹽務管理局
主要職責:
1、監督檢查鹽業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情況;
2、負責全區的鹽政管理和鹽政執法工作,受理鹽業違法行為舉報,制止和糾正各類涉鹽違法行為,維護好全區鹽業市場秩序;
3、負責全區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
4、負責受理用鹽單位提報的用鹽計畫並加強監督管理,保障鹽業市場的有序供應;
5、負責全區鹽業行業管理,合理開發利用鹽資源,統籌安排,合理調度,保障全區鹽產品供需基本平衡。
6、完成區委、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鹽政科、財務科、鹽政稽查隊等。
附註:元寶山區鹽業支公司是全區唯一食鹽專營主體,負責轄區食用碘鹽、多品種鹽、小工業用鹽、農牧漁業用鹽及其他用鹽的供應工作,為內蒙古自治區鹽業公司赤峰市分公司的下屬企業。與區鹽務管理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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