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監督檢查鹽業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情況;2、負責轄區的鹽政管理和鹽政執法工作,受理鹽業違法行為舉報,制止和糾正各類涉鹽違法行為,維護好轄區鹽業市場秩序;
3、負責轄區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
4、負責受理用鹽單位提報的用鹽計畫並加強監督管理,保障鹽業市場的有序供應;
5、負責轄區鹽業行業管理,合理開發利用鹽資源,統籌安排,合理調度,保障轄區鹽產品供需基本平衡。
6、完成當地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鹽政科、財務科、鹽政稽查隊等。
領導介紹:
楊國軍,旗鹽務管理局局長、鹽業公司經理,主持全面工作。
附註:翁牛特旗鹽業支公司是轄區內唯一的食鹽專營主體,負責轄區鹽業市場管理及食鹽、小工業用鹽、農、漁、牧業用鹽的供應工作,為內蒙古自治區鹽業公司赤峰市分公司的下屬企業。與旗鹽務管理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