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縣農業局

負責全縣耕地種植、農業技術推廣、畜牧水產、農村能源、農村經營管理與減輕農民負擔等方面的綜合管理與技術指導工作。 5、組織全縣的農業技術推廣工作,推進農業的科技進步,著力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指導和協調農業體系建設。 8、按分工管理農業資源、農村環境保護和能源工作,指導農業資源、農村能源的綜合利用和生態農業工程的實施。

機構簡介

贛縣農業局為贛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農業的職能部門。負責全縣耕地種植、農業技術推廣、畜牧水產、農村能源、農村經營管理與減輕農民負擔等方面的綜合管理與技術指導工作。全局現有在職人員49人,離退休人員32人,有農業技術推廣30人、獲高級農藝師職稱4人、獲農藝師職稱6人、獲助理農藝師職稱18人。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全國、全省和全市有關農業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參與研究制訂我縣農業經濟政策、技術政策、產業政策和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有關農村經濟及主管產業的政策和規定的起草工作。
2、研究制訂主管產業的發展規劃和計畫;負責主管產業結構布局調整、資源配置、產業間的綜合平衡與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核;協調解決主管產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編制局屬單位的年度財務計畫、預算和決算,管理主管產業各項資金。
3、組織領導農業基本建設,搞好山、水、田、路的綜合治理,不斷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加快農業現代化進程。
4、研究農村市場的發展方向和指導措施,掌握農業生產和農村市場信息,組織協調農產品加工與流通,會同有關部門分配計畫內農業生產資料。
5、組織全縣的農業技術推廣工作,推進農業的科技進步,著力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指導和協調農業體系建設。
6、負責主管產業產品和種子、化肥、農藥等有關農用生產資料的質量監測、鑑定和監督管理;組織監督農業方面的國家、行業標準的實施。
7、主管植物檢疫(不含森林植物檢疫)和農業行政執法工作。
8、按分工管理農業資源、農村環境保護和能源工作,指導農業資源、農村能源的綜合利用和生態農業工程的實施。依法或根據授權負責農用地以及農業生物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9、負責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農村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契約管理等工作;指導農村經濟經營管理、集體經濟的收入分配和財會人員的輔導工作,負責減輕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工作。
10、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贛縣農業局現內設秘書股、財務股;下屬畜牧水產局、蔬菜生產辦公室和農村能源辦公室3個副科級事業單位;下屬農業技術推廣站、農村經營管理站、土壤肥料工作站、種子管理站、植保植檢站、農業行政執法隊等6個股級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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