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榆縣教育局

(四)規劃、協調指導各類學校的教學改革工作;負責指導開展教育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指導我縣教育綜合改革工作。 (七)負責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指導學校思想品德、體育、衛生、藝術和國防教育工作;負責高中畢業會考工作。 (八)規劃、指導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負責並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機構主要職能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政策,落實國家、省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研究和制訂全縣有關教育工作的行政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全縣教育發展戰略思路,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全縣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等方面的改革。研究制定全縣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指導、協調,組織實施。
(三)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掃盲等工作。指導、協調縣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負責教育督導、檢查和評估。
(四)規劃、協調指導各類學校的教學改革工作;負責指導開展教育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指導我縣教育綜合改革工作。
(五)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本縣各類學校的開辦、撤銷和合併及其專業設定的審核或報批;統籌協調和指導社會力量辦學。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拔款、教育基建投資政策;統籌安排全縣教育費附加、教育專項經費;會同有關部門檢查、指導學校教育事業經費的使用情況;監督審計所屬單位的教育事業經費。
(七)負責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指導學校思想品德、體育、衛生、藝術和國防教育工作;負責高中畢業會考工作。
(八)規劃、指導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負責並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九)指導各類學校教學設施、儀器、圖書資料的配備;指導管理本縣教育系統的勤工儉學、校辦產業工作。
(十)負責教育事業統計調查,以及統計信息的管理與服務;指導教育學會、協會等社團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一)負責教育局所屬單位黨組織的建設、管理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管理、使用、培訓、考察、任免、監督、領導幹部;負責對局系統黨員的培訓,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指導。
(十二)負責教育局所屬單位黨的紀檢、行政監察工作;負責局系統統戰、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宣傳、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系統工會、共青團和婦女工作。
(十三)負責縣屬學校的穩定、安全保衛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處理突發事件。
(十四)受縣政府委託,管理教育督導室。負責制定全縣教育督導工作的規章和制度,監督、檢查、評估縣級有關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對國家有關教育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
(十五)負責語言文字和指導推廣國語工作。
(十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局內設機構

秘書科 :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事務;負責擬定年度工作計畫,撰寫年度工作報告,起草重要檔案;負責檔案、傳真的運轉和管理;負責黨委會、局長辦公會、行政辦公會議和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並督辦落實;負責文秘、機要、檔案、保密、保衛、信息、信訪、機關管理、後勤服務工作。
人事科:負責擬定全縣教師隊伍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規劃;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人事勞動、保險福利、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負責新生分配、教師調配、職稱評定、檔案管理等工作;指導各類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計財科:負責制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指導、協調各類教育的布局與結構調整;負責全縣各類學校的基建方案審定和施工質量監督;指導、協調校園規劃、校舍和教職工住宅建設。負責全縣教育事業統計工作。統籌管理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管理上級財政下達的教育事業經費、教育專項經費,負責編制教育經費預、決算方案,統籌管理專項撥款、贈援款和外資貸款;負責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的統計工作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擬訂學校公用經費標準和學生收費標準;監督管理教育系統的國有資產,指導局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
審計所:負責對全縣教育財務計畫和單位財務預決算審計;負責對全縣各項教育資金使用的審計;負責對全縣教育系統內部的基建、維修項目經費的預決算審計並實施監督;負責所屬企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全縣學校幹部人事變動後的財務審計;負責全縣學校收費標準的審計;實施領導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按有關規定對全縣社會力量辦學單位的財務狀況進行審計監。
中教科:綜合管理全縣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學歷教育工作;做好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育的規劃、布局結構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推動國中教育的鞏固提高工作;指導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和教育教學的改革工作;參與制訂教學計畫;審定地方教材;參與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師資和校長隊伍的建設與培訓工作;負責中學、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籍管理;指導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德育工作和教師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各類中等教育學校、教育機構的有關工作;指導普通高中會考工作。
初教科:綜合管理全縣國小教育(含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初等教育的規劃、布局結構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推動初等教育的鞏固提高工作;指導國小招生工作和教育教學的改革工作;參與制訂教學計畫;審定地方教材;參與國小師資和校長隊伍的建設與培訓工作;負責學籍管理;指導國小德育工作和教師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少兒科普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各類初等教育學校、教育機構的有關工作。
成教科:統籌、協調管理全縣成人以及成人文化技術教育;指導成人文化技術教育的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工作;負責成人職業學校招生和學籍管理;指導實施成人學校達標創建評估工作;指導成人學校學生的德育工作和教師的思想政治工作;規劃、協調、指導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開展農民實用技術培訓、職工崗位培訓和終身教育工作;管理成人教育合作辦學的有關事宜。
教育督導室:負責制訂全縣教育督導工作計畫和督導方案、標準,組織實施對下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導和全縣專項教育督導;負責協調教育督導有關事宜;負責對下級人民政府及中國小教育法規的實施,教育經費的使用、教師待遇的落實、辦學條件的保證等進行檢查、評估並提出整改意見;協調教育法律、法規的宣傳;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的研究,對教育的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起草有關教育方面的綜合性檔案;牽頭承辦局機關教育行政複議和訴訟等工作。
監察室:負責紀檢、監察、信訪等方面工作。
電教站:負責遠程教育網及學校校園網路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負責學校衛星電視教育網點的建設和管理;負責贛榆教育城域網建設和管理;負責學校電教室、語言實驗室、微機房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引進推廣、征訂、發行由教育部或省教育廳中國小電教教材審定委員會審定推薦的音像教材;審查推薦本縣製作的地方電教教材。負責學校校園網路設計的審批、工程驗收、安全防範、網路套用、網路維護和管理。負責全縣各校網管員和教師的現代信息技術培訓工作。做好全縣裝備工作的巨觀管理與指導;制定年度工作計畫、下達各項工作目標;搞好學校裝備的達標、創建活動;搞好省教育廳發行中小學生學具的征訂、發行、使用工作。
教研室:負責全縣基礎教育課題的研究指導工作、履行教育行政部門賦予的教育教學業務管理職能;參與課程建設與管理、組織和指導課程的實施;組織開展各種教研活動,組織課程教材教法改革的實驗,總結、推廣先進的教改經驗,評選優秀教學成果;組織和參與教師隊伍的建設,骨幹教師的培養;組織和開展對教學過程的質量監控,通過分析、研究、評估和及時反饋,促進學校和教師改善教學過程,提高教學質量和效益;對學校的教學評估與考試命題進行指導和規範,組織全縣中國小考試命題工作。
教科室:規劃、管理、指導全縣中國小教育科研課題研究;圍繞教育局中心工作開展專題性調查研究;普及教育科研知識,推廣教育科研成果;承擔並完成國家、省、市下達的教育科研任務
招生辦:負責組織全縣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考試、錄取工作;組織招收國中畢業生的中等學校招生報名、文化考試及中師、普通中專錄取工作;負責組織全縣成人高校招生報名、文化考試、參與錄取工作;負責組織空軍飛行學院在我縣招生報名、文化考試和初檢工作;負責全縣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考試、教材供應、畢業生初審;組織部分非學歷證書教育的考試。
勤工儉學辦公室:負責全縣勤工儉學的管理與指導;負責直屬單位校辦產業依法經營的管理、監督;負責局企業的財務審計、勞動工資、契約管理、安全生產等工作。
教育工會:負責指導教職工民主管理、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等方面的工作。
教育學會:組織教育學術研究和交流;推廣科研成果及教改經驗;開展論文成果評獎;負責學會系統教研課題立項、研究、結題;編寫《贛榆縣教育成果彙編》及撰寫教育年鑑。
教育改革辦公室:負責管理全縣的社會力量辦學工作,擬定社會力量辦學的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規定;負責社會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考核、審批及年檢、評估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有關招生廣告(簡章)的審核工作;協調處理社會力量辦學中出現涉及全局性的有關問題;指導全縣的社會力量辦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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