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防忽悠寶典

武漢物價局公布了“購物防忽悠寶典”,總結出十大價格欺詐案例,幫消費者防忽悠。商家如果不能提供降價前的交易票據,其所標示的原價其實就是虛構的假原價。商家標示的所謂市場最低價、出廠價、批發價、特價、極品價等,如果找不到確切依據或無從比較,也是價格欺詐。

提醒

武漢市物價部門提醒,市民選購商品時最好“貨比三家”,看清楚再下手。不要盲目相信商家打出的“跳樓價”、“最低價”等噱頭。購物完成後應立即仔細核對小票,檢查有無結算價與標價不符等問題。一旦發現價格陷阱,應立即保存相關消費證據,並撥打12358價格熱線投訴。

案例1:某超市促銷一品牌T恤衫,標稱“原價198元,現價128元”。實際上,在這次降價前七天內,這款T恤在該門店的最低成交價只有99元,所標原價198元是子虛烏有。

解讀:商家標稱的原價,不能由自己隨便定,應該是商家在做這次降價活動的前七天內,在店內有交易票據的最低成交價;如果前七天內沒有成交價,以這次降價前的最後一次成交價作為原價。

案例2:有超市賣一品牌童襪時,標稱“原價6.5元,現價4.9元”。實際上,這款襪子是一上櫃就搞促銷活動,從未按6.5元的原價賣過,沒有相關交易票據。

解讀:商家如果不能提供降價前的交易票據,其所標示的原價其實就是虛構的假原價。

案例3:有商場進行“滿200元立減50元”的促銷,有款風衣標價999元,減後價格為799元。實際上,在促銷前七天內,這款風衣在賣場內最便宜598元就能買到。

解讀:商家搞送現金、返券、饋贈、積分等促銷時,所標的商品價格不能高於這次促銷活動前七天內,商場裡有交易票據最低成交價,否則是價格欺詐。

案例4:有商場在賣場內廣告牌上標稱:“凡在本商場購物滿300元,即送50元現金券一張。”實際上,現金券在使用時有附加條件,單件商品超過300元,才能使用一張。但商場未將這些附加條件在其賣場內醒目位置進行公示。

解讀:商場通過返還有價贈券的方式促銷商品時,有價贈券如有使用附加條件,必須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明確標示,否則就是價格欺詐。

案例5:有家電商發布廣告說,在其門店購物滿12000元以上,送筆記本電腦一台。有顧客在其門店買了12800元的東西,去領贈品時,商家卻說贈品有限,電腦已送完。

解讀:商家銷售商品前,如果對商品或服務價格做出的具體明確的承諾,就必須履行承諾。

案例6:某商場賣的品牌數位照相機,在POP廣告牌上標稱“全市最低價”。實際上,這個最低價商場方面根本沒辦法證實,是其虛構的。

解讀:商家標示的所謂市場最低價、出廠價、批發價、特價、極品價等,如果找不到確切依據或無從比較,也是價格欺詐。

案例7:有超市促銷5升裝食用油,號稱是“買一贈一”,但顧客買一瓶後,領到的贈品只是同品牌200毫升的食用油一瓶。

解讀:商家促銷時送贈品,必須如實標明饋贈物品的品名、規格及數量。如不實標明,或贈品為假劣商品,都是價格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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