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風險
誠意金至今尚未得到法律上的承認,屬於開發商自創的詞語和收費環節,並被開發商描繪為使購房行為公平、有序的行銷方式。然而在現實中,誠意金有時只是表達了購房人單方面的誠意,一些開發商並不受誠意金所應體現的誠意制約。
開發商壟斷和操縱市場供求信息,造成開發商和消費者間知情權的不平等,使誠意金中的誠意有時被扭曲,誠意金被異化為部分開發商不當得利手段的根本原因。
防範風險防範
1、在付款之前,看清楚契約的條文,特別要注意看清楚:一旦房屋買賣契約無法簽署或者履行,可否要求賣方退還該誠意金。
2、儘量要求賣方寫為“訂金”,當然,一旦寫為“定金”,不買的話,就無權要求賣方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