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賓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位於中國廣西省賓陽縣,總共有十三項職能,根據這些職能,縣人民政府在辦公室設了9個內設機構。

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辦理自治區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和南寧市人民政府、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的文電。
(二)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負責縣人民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四)研究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各部門及有關單位請示縣人民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五)根據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或辦理檔案的需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有關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六)督促檢查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自治區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南寧市人民政府、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和縣人民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七)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縣人民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收集、編輯、報送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參閱的信息資料。
(九)負責縣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向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協助處理縣直各部門、各單位以及鄉鎮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務工作,為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服務。
(十一)負責縣政務服務、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和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政務服務、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和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十二)負責協調、指導在我縣舉辦並以縣人民政府名義主辦、承辦、協辦的大型活動。
(十三)辦理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設9個內設機構:
(一)第一秘書股
負責政府全會、政府常務會、政府黨組會和縣長例會的會務安排、會議記錄、會議紀要、公文規範審核等;起草或參與起草綜合性重要檔案,審核、修改、編號、核對各部門以縣人民政府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的各種檔案;負責起草、審核、修改、核對各種上報材料;辦理縣長與縣委、人大、政協領導同志聯繫的相關事宜。辦理人民武裝、國防等方面的相關文電工作。
負責對應的副縣長政務活動、外事活動的具體安排,起草對應副縣長的講話材料、調研報告,起草或參與起草綜合性重要檔案,處理和督辦對應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文電、信函、批示以及交辦的各項工作。
(二)第二秘書股
起草《政府工作報告》、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有關講話材料、縣人民政府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工作總結等重要檔案、文稿;編寫調研簡報,負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承擔的史志、年鑑類的編寫工作等。負責草擬、審改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的重要綜合材料以及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的講話文稿;負責起草全縣工作計畫、要點及政府工作總結等重要材料,綜合反映全縣政府工作的重要情況、問題和建議。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按上級要求完成調研文章和典型材料的編寫、上報。
負責對應的副縣長政務活動、外事活動的具體安排,起草對應副縣長的講話材料、調研報告,起草或參與起草綜合性重要檔案,處理和督辦對應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文電、信函、批示以及交辦的各項工作。
(三)第三秘書股
負責全縣政務信息的收集、核實、報送工作;負責全縣政府系統單位政務信息采編的指導和培訓以及考核評比工作;負責《信息專報》、《動態報告》及《動態報告特刊》等信息刊物的采編工作;負責辦公室信息化建設工作。
負責對應的副縣長政務活動、外事活動的具體安排,起草對應的副縣長的講話材料、調研報告,起草或參與起草綜合性重要檔案,處理和督辦對應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文電、信函、批示以及交辦的各項工作。
(四)第四秘書股
負責文電收發、運轉、印鑑管理、文書檔案、辦公室保密、文印、機要通信、檔案交換等方面的工作;負責檔案室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和出國政審工作;
負責對應的副縣長政務活動、外事活動的具體安排,起草對應的副縣長的講話材料、調研報告,起草或參與起草綜合性重要檔案,處理和督辦對應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文電、信函、批示以及交辦的各項工作。
(五)第五秘書股
負責辦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的有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同志政務活動的安排;負責縣人民政府領導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後勤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大樓辦公用房、車輛調配及協調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以及辦公室系統預算、工資統發核算、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及勞動統計;負責做好縣人民政府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各種會議會務、重要會議就餐安排,負責辦公室對外接待。
負責對應的副縣長政務活動、外事活動的具體安排,起草對應的副縣長的講話材料、調研報告,起草或參與起草綜合性重要檔案,處理和督辦對應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文電、信函、批示以及交辦的各項工作。
(六)縣人民政府督查室
負責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及市、縣人民政府各項決議、決定和重要工作部署貫徹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和落實反饋工作;負責自治區、南寧市、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督辦、落實和反饋工作;負責相關的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對全縣人民政府系統督查工作實行業務指導;負責辦理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重要事項;負責縣人民政府督查室文電收發、運轉、印鑑管理、文書檔案等日常工作。
(七)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縣人民政府值班室)
負責全縣應急管理工作及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辦理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縣人民政府值班室負責縣人民政府值班工作,確保與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各部門、單位以及全縣各部門、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聯絡暢通;接收並辦理縣人民政府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緊急重要事項以及縣內外相關重大情況和動態,傳達、轉辦縣人民政府領導關於突發事件的批示、指示;負責政府全會、政府常務會、縣長例會以及縣人民政府領導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領導召開的其他會議的通知、落實和反饋工作;配合縣委辦公室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其他股(室)負責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值守應急、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負責指導全縣政府系統的值班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的有關文電處理工作。
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全縣應急隊伍、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演練;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處置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協調指導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布、應急保障等工作;督辦、落實縣人民政府有關應急決定事項和縣人民政府領導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批示、指示,承辦相關文電和會議;負責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應急信息蒐集、匯總、整理工作,提出處置工作建議。
負責組織、協調有關方面研究提出縣應急管理的政策、法規和規劃建議;指導全縣應急預案體系、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法制建設,組織修訂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審核縣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指導、協調全縣應急平台體系規劃、建設;組織、協調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專家組工作;辦理縣應急管理調研、宣傳、教育、培訓、對外交流與合作、綜合會議等方面的工作和文電。
(八)縣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織並參與起草縣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管理的辦法;負責推進行政審批項目集中辦理,組織縣本級各職能部門為社會公眾和行政管理相對人辦理行政許可事項與非行政許可事項及相配套的管理與服務事項;組織公共資源交易機構進入政務服務中心服務,並進行規範和監督管理;負責審查縣本級各職能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授權,受理行政審批的相關投訴;負責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行政審批項目聯合審批的組織協調;負責對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進行管理、考核、考評和獎懲;協調、指導全縣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中心管理工作;負責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九)僑務管理股
做好為僑服務,為經濟建設服務。做好“三引進”工作,充分發揮歸僑、僑眷知識分子的作用。落實黨的有關僑務政策,加強非法移民問題的綜合治理,深入基層了解僑情、熟悉僑情,維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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