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卜利耶派

賈卜利耶派是伊斯蘭教早期教義學派之一。

簡介

伊斯蘭教早期教義學派之一。阿拉伯語音譯,意為“強制的”,指信士必須絕對服從安拉的意志,故名。一說得名於阿拉伯文Qadar一詞,意為安拉的“前定”。該派約產生於8世紀,為“反宿命論派”的反對派,因堅持安拉的“前定”(蓋德爾)不可違抗,常以“宿命論派”自稱,又常把反對其說者也稱之為“蓋德里耶派”,意指後者無視定命,而以世人為個人行為的創造者,即“以物配主”,故不可取。該派將伊斯蘭教的前定之說,視為基本信仰之一,認為人類身為安拉的造化物,沒有自由意志,一個人的思想、言行、禍福命運,在他出生前就由安拉預定,人只能服從主命,不得懷疑、違抗主命;一個人的行為同樣為主命所前定,安拉命人行善,並非事物本身性善,安拉止人作惡,並非事物本身性惡;人世間的善惡、是非、真偽、美醜,皆為安拉前定。該派在其後發展中又分為兩個支派:一派認為,人與無生命的物體一樣,毫無獨立於主命的自由意志和自主之權,稱為“純賈卜利耶派”;另一派堅信主命起決定性作用,人在主命許可的有限範圍內,有適度的自由,如以理性、邏輯等論證主命,稱為嚴溫和賈卜利耶派”。一般認為,早期的艾什爾里學派屬於此派。

影響

該派曾對伊斯蘭教教義學教法學經注學聖訓學等分支學科產生過廣泛的影響。在教義學領域,持有溫和觀點的派別,長期居於主導地位,而持有更“正統”觀點的學者,則把“信前定”作為伊斯蘭教六大信仰之一。在教法學領域,伊斯蘭教法(即沙里亞)被視為主命的總和,為安拉意志的體現,信士必須嚴格遵從,同時在主命許可的範圍內,亦有創製和解釋的自由。在經注學和聖訓學領域,主命和前定之說為必須堅持的基本信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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