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資產證券化中資產轉讓法律問題研究》圍繞資產證券化的核心理念——風險隔離,詳細闡述資產證券化中資產轉讓的主體、客體、效果等基本理論知識,具體分析我國國內和國際上資產證券化相關法律制度的缺失與不足,在借鑑歐美等已開發國家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提出立法上的修正意見:作為資產證券化主體之一的特定目的機構,應採取特定目的信託而非特定目的公司的形式;應賦予將來債權可轉讓性並適度放寬對其的法定限制;對“真實銷售”應採取形式主義而非實質主義的司法審查標準,以達到“破產隔離”的效果,從而更好地維護投資者的利益;應以已有的國際公約為藍本,構建資產證券化資產國際轉讓的統一實體法等。
作者簡介
董京波,山西太原人,現任職於中國政法大學。2007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曾在韓國與美國留學,分獲兩個國家的法學碩士學位。2003年赴世界貿易組織、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歐盟等國際組織學習考察,2008年赴墨西哥參加國際學術會議。主要研究方向為:智慧財產權法、國際金融法、國際貿易法。先後參與編寫《契約法導論》等著作和教材,在《中國法學(英文版)》《智慧財產權》《中國政法大學學報》《中國法學教育研究》等國內刊物上發表論文數十篇,並曾在國外知名期刊發表論文。
圖書目錄
緒言
一、選題動機與目的
二、國內外研究現狀
三、研究方法
四、預期的研究成果
五、基本結構
第一章 資產證券化資產轉讓法律問題概述
一、資產證券化的概念
二、資產證券化的交易結構
三、資產證券化的經濟學分析
四、資產證券化的法學分析
五、資產證券化資產轉讓的法律原理
第二章 資產證券化資產轉讓的主體
一、資產證券化資產轉讓主體的基本理論
二、我國特定目的信託制度分析
第三章 資產證券化資產轉讓的客體
一、資產證券化資產轉讓的客體概述
二、資產轉讓的契約限制與法律限制
三、將來債權的轉讓
四、擔保權益的轉讓
第四章 資產證券化資產轉讓的效果——破產隔離
一、資產證券化破產隔離制度原理
二、我國資產證券化的“破產隔離”研究
第五章 跨國資產證券化中的資產轉讓法律問題研究
一、資產證券化資產國際轉讓統一法
二、跨國資產證券化中的稅收問題探析
結論
主要參考文獻
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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