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資產評估原則是規範資產評估行為和業務的準則,包括工作原則和經濟技術原則。
分類
工作原則
資產評估的工作原則是指評估機構和評估人員在執業過程中應遵循的基本原則,主要包括獨立性原則,客觀公正性原則和科學性原則。
(一)獨立性原則
獨立性原則是指評估機構應始終堅持第三者立場,不為資產業務當事人的利益所影響。評估機構應是獨立的社會公正性機構,不能為資產業務中任何一方所擁有,也不能隸屬於任何一方。遵循這一原則可以從組織上保證評估工作不受有關利益方的干擾和委託者意圖的影響。
(二)客觀公正性原則
客觀公正性原則要求評估結果應以充分的事實為依據。這就要求評估者在評估過程中以公正、客觀的態度收集有關數據與資料,並要求評估過程中的預測、推算等主觀判斷建立在市場與現實的基礎之上。此外,為了保證評估的公正、客觀性,按照國際慣例,資產評估機構收取的勞務費用應該只與工作量相關,不與被評估資產的價值掛鈎。
(三)科學性原則
科學性原則是指在資產評估過程中,必須根據特定目的,選擇適用的價值類型和科學的方法,制定科學的評估方案,使資產評估結果準確合理。在整個評估工作中必須把主觀評價與客觀測算、靜態分析與動態分析、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使評估工作做到科學合理、真實可信。
資產評估的經濟技術原則
雖然在資產評估的工作原則中,一再強調評估人員在對資產未來收益的預測和對市場信息資料的篩選過程中應採取客觀、公正的態度,但是由於資產評估本身既有精確計算的科學一面,也有鑑定藝術的一面,而評估的鑑定藝術又是評估人員通過經驗、創造性的而又不失邏輯性的方案來體現的,因此資產評估結果或多或少總存在一定的主觀性。曾有國外資產評估的教科書指出,即使是兩個資質相同的評估師對同一項資產進行評估,其評估值也不可能完全相等。這就要求評估人員在具體操作過程中遵循資產的定價原則,或者說資產評估的經濟技術原則,以保證評估結果相對公正、合理。
資產評估的經濟技術原則是指在資產評估過程中進行具體技術處理的原則。它是在總結資產評估經驗、國際慣例以及市場能夠接受的評估準則的基礎上形成的。主要包括:預期收益原則、替代原則、最佳效用原則、貢獻原則。
(一)預期收益原則
預期收益原則是指資產評估中,資產的價值可以不按照其過去形成的成本或購買價格決定,但是必須充分考慮它在未來可能為其控制者帶來的經濟效益。資產的市場價格主要取決於其未來的有用性或獲利能力,未來效用越大,評估值越大;反之,一項資產儘管在取得時花了很大的成本,但目前卻無多大效用,則評估值不會高。預期原則要求在進行評估時,必須合理預測資產未來的獲利能力和取得獲利能力的有效期限。
(二)供求原則
供求原則在經濟學中是指在其他條件不變的前提下,供求關係對商品價格影響的規律。供求規律同樣適用於資產的定價,要求評估人員在給資產定價時應充分考慮評估時市場上被評估資產的供求狀況。
(三)替代原則
替代原則是商品交換的普遍規律,即價格最低的同質商品對其他同質商品具有替代性。據此原理,資產評估的替代原則是指在評估中面對幾種相同或相似資產的不同價格時,應取較低者為評估值,或者說評估值不應高於替代物的價格。這一原則要求評估人員從購買者的角度進行資產評估,因為資產評估值應是資產潛在購買者願意支付的價格。
(四)貢獻原則
貢獻原則是指,單項資產或資產的某一構成部分的價值,取決於它對其他相關的資產或資產整體價值的貢獻,而不是孤立地根據其自身的價值來確定評估值;也可以根據當缺少它時,對相關資產或資產整體價值下降的影響程度來確定其評估值。
資產評估的各項定價原則是相互聯繫、互為補充的有機整體,不能片面地強調某一方面而忽視另一方面。
(五)評估時點原則
市場是變化的,資產的價值會隨著市場條件的變化而不斷變化。為了使資產評估得以操作,同時保證資產評估結果可以被市場檢驗,在資產評估時,必須假定市場條件固定在某一時點,即評估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