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溪縣氣象局

1、制定地方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並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 2、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分發;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涉外氣象活動。 4、制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方案,並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協調下,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

主要職責

1、制定地方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並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
2、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分發;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涉外氣象活動。
3、在本行政區域內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監測、預報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做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登記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
4、制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方案,並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協調下,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
5、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6、組織開展 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7、統一領導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科研和培訓及業務建設等工作。
8、承擔市氣象局和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資溪縣防雷減災管理局):負責新建建築物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竣工驗收,防雷裝置認可證的發放,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系留氣球活動審批,施放氫氣球、飛艇的申報及充灌、施放場地、時間的檢查和審定。
2、氣象台(資溪縣人工影響天氣領導小組辦公室、資溪縣減災委員會辦公室):制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方案,並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協調下,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負責天氣預報製作及發布,參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劃的製作,組織參加重大減災學術交流和減災科普宣傳活動。
3、氣象科技服務中心(撫州市防雷裝置質量檢測檢驗所資溪分所):新建建築物防雷裝置分段檢測,防雷裝置的常規檢測,氣候認證分析,雷電災害調查及鑑定;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