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法律責任

資源法律責任

資源法律責任是指行為人違反資源法的規定所應承擔的帶有強制性的法律後果。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資源法律責任資源法律責任
所謂資源法律責任是指違反資源法律規範的義務性規範和禁止性規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違反授權性規範法定的責職許可權,並按法律規定應承擔的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其配套法規的修改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建立,不斷改革創新,理順資源的利用關係、管理關係和利益關係,努力形成並鞏固和諧的資源法律關係。要達成這一目標,一要牢固樹立法治理念。事業成功的一半在於理念。我們要努力實現從人治行政理念向法治行政理念的轉變,建立完備的、能夠體現現代法治精神的法律制度;努力實現從管制行政理念向服務行政理念的轉變,將思想觀念從過去的強化權力轉變到為行政管理相對人服務上來,建立能夠體現時代精神的法律制度;努力提升普法工作水平,把法律知識培訓上升為法律精神、法治文化層面的培養和培育。二要具備勇於改革創新的開拓精神。法律規定應承擔的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制度體系

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重要組成部分的資源法律責任制度體系,也已基本形成,並在長期的實踐中維護了資源管理秩序,使資源事業在規範、有序的法治軌道上不斷前行,保護了國家及其居民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保障了經濟社會的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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