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規民約
一、每個村民要自覺遵守公民的道德規範,愛國家,愛人民,愛科學,愛社會主義,尊重社會公德,加強職業道德,發揚家庭美德,自覺維護村內的社會秩序和安定,維護和珍惜本村榮譽,愛護集體財產,敢於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在村里形成良好的社會道德風尚。
二、學齡兒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其法定監護人應保證子女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
三、本村任何組織和個人一律不準招用16周歲以下的兒童做生產力工人或其它非法行為。
四、凡符合服兵役條件的本村村民,都有服兵役的義務,應積極主動參加兵役登記、體檢和應徵。
五、要尊老愛幼,保護老人、婦女、兒童在社會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權益,禁止待、遺棄、傷害行為。父母、續父母、養父母對未成年的子女、續子女和養子女必須依法履行撫養義務,成年子女、續子女、養子女及其配偶,對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或無生活來源的父母、續父母、養父母必須依法履行贍養義務。
六、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製造、經銷、買賣、私藏管制刀具,火槍等兇器和危險物品等。
七、嚴禁傳播淫穢物品,嚴禁買賣嫖娼、嚴禁賭博和小偷小摸。實行殯葬改革,禁止喪事大操大辦。反對封建迷信活動,嚴禁利用迷信活動造謠惑眾篇取財物。
八、實行婚姻自主,一夫一妻,男女平等。提倡晚婚晚育,遵守國家計畫生育政策。
九、建立健全的調解組織,堅持以防為主,調防結合的方針。村民鄰里發生糾紛時,申請調解做到三天內進行,作到糾紛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十、村民外出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酒後、無證駕駛機動車,嚴禁機動車或人力車在本村的道路上亂停亂放,妨礙交通。
十一、每個村民要保護環境衛生,各戶實行“門前三包”,積極配合村環衛小組搞好村環境衛生,堅決杜絕亂仍垃圾的現象。
十二、凡本村範圍內公共設施、綠化樹木、如發現有破壞者,輕者教育批評,差價賠償,重者進行處罰。
領導班子
計生聯繫員:徐超仙
民兵連長、團委書記:毛榮輝
主任助理:何振根
村支委:吳一農
村莊簡介
賀村村位於賀村鎮中心,由賀村、塢里、落馬坂、趙家山底、塘北壟、賀村山嘴、外拾貸和喇叭安等8個自然村組成。擁有耕地1150畝(其中水田 950畝,旱地 200 畝),林地1557畝,水庫2個,水塘35個,水域面積 385 畝。20個村民小組734戶,1402個勞動力(其中男689 人,女 713 人), 84名黨員。
該村交通便捷,老205國道和 46省道穿境而過。
該村環境優美,境內山塘水庫星羅其布,江山溪賀村段水勢平緩,村內植被良好,樹種豐富,綠化率達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