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賀州市經濟委員會,為負責全市工業發展和工業經濟運行調節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市經濟委員會加掛市中小企業局牌子,內設機構主要有:辦公室、政策法規與教育培訓科、工業規劃與行業協調科、經濟運行與能源工業科、技術改造投資與高新技術產業科、中小企業發展科、工業園區管理科等正科級行政科室7個。主要職責
市經濟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一)負責全市工業行業規劃。組織實施“工業化”工作重點,研究提出提高工業發展水平,加快工業化進程的規劃和目標,引導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提出全市工業布局、產業(行業)發展、結構調整以及工業園區規劃建設的方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工業經濟綜合性政策,並貫徹落實和監督檢查;參與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點專項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的擬訂。
(二)負責全市經濟運行調節。監測、分析工業和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工業經濟日常運行,發布工業經濟運行信息;制訂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工業企業物流發展;建立煤炭、電力、石油等重要物資的運行調控機制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電力工業發展建議,承擔市“三電”辦公室的工作,負責全市計畫用電、節約用電、安全用電的管理職能;負責全市鐵路、公路、水路、郵電年度運輸和生產的綜合協調。
(三)負責全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的具體組織實施。提出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實施意見;負責技術改造項目的招標管理工作;擬訂工業投資項目利用政府資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辦法;負責安排市財政企業挖潛改造資金和產業結構調整資金;負責管理國家限額以下技術改造項目,配合組織申報國家限額以上技術改造及國債項目;指導工業企業利用外資和開展國際化經營。
(四)負責全市工業企業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工作。擬訂工業企業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的政策、措施;負責工業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的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工業企業信息化建設;負責指導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工作,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推進環保產業發展。
(五)主管全市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和軟體業;擬訂並組織實施林化、造紙、電子、石材、機械、冶金、有色、化工、建材、輕工、醫藥、食品、鹽業等工業行業的發展規劃、行業法規、行業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鹽業管理工作;配合組織申報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由行業歸口管理的工業產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和監管;推進農產品加工工業的建立和發展;承擔全市國防科技工業、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的行業管理;承擔國家國防科工委及各軍工部門需要地方政府辦理的業務。
(六)負責全市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的巨觀管理和指導工作,規範企業行為,指導非國有企業直接融資工作;擬訂促進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和投融資擔保體系;組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七)負責全市工程、經濟系列職稱的評審及申報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工程、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評審、推薦、審核、報批;負責全市企業職工教育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申報管理工作。負責委屬學校的管理與發展工作;聯繫、指導、管理全市經委口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中介組織。
(八)研究提出全市工業區建設和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督促工業區的建設工作;負責工業區經濟運行和建設情況的統計工作;協調工業區有關優惠政策的落實;指導工業區的招商引資工作;
(九)承辦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經濟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賀州市經濟委員會內設7個職能科(室),工作機構名稱及其主要職能如下:辦公室
協助委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承辦機關文秘、政務信息、電子政務、督查、督辦、對外聯絡、宣傳、信訪、接待、提案、機要、檔案、保密、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重要檔案、報告、請示、總結和領導講話的審核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出國(境)人員的政審工作,承辦出國任務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委機關的行政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編制全委財政預算內、外資金年度預算報表;統一管理和核算委機關預算內、外資金;負責委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委機關幹部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幹部的調配、選拔任用、獎懲、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勞動工資管理、人才信息、科技人員管理等工作;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規與教育培訓科
負責承辦與工業經濟有關的檔案草案的調研、起草、審核工作,協調委機關各科室草擬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組織起草重要檔案、報告、請示、總結和領導重要講話;組織研究工業經濟的重大課題,針對工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建議;對工業經濟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制訂全市工業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培訓規劃;指導實施全市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指導企業智力引進工作,開展國際間有關企業管理人員培訓的合作;指導全市工業企業開展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和職工崗位培訓;負責全市企業職工教育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申報工作;指導市經濟管理幹部中等專業學校的培訓工作;負責委機關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稱改革工作;負責組織全市工程、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評審、推薦、報批及申報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普法工作;負責對委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工業規劃與行業協調科
組織制訂全市工業發展規劃和目標,研究提出工業布局和結構調整方案以及促進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項目前期研究,制訂公布工業投資指導目錄,發布工業產業政策信息;協調解決工業涉及財政、稅收、金融等方面政策性問題;研究制訂全市林化、造紙、電子、石材、機械、冶金、有色、化工、建材、輕工、石化、醫藥、食品、鹽業等行業發展規劃和產品的布局,推進行業結構調整;貫徹落實行業政策和法規;負責行業地方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組織實施國家《食品添加劑生產管理辦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酒類管理條例》;負責市醫藥儲備管理和藥品、器械的緊急調度工作;負責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繭絲綢生產計畫;組織推廣種桑養蠶先進技術;指導實施繭絲綢農工貿一體化;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其他重大問題;組織協調軍工科研和軍轉民、屬地化等有關問題,負責軍工動員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民用爆破器材開發、生產、流通的行業管理工作;承擔國家國防科工委及各軍工部門需要地方政府辦理的業務;負責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擬訂全市工業企業貫徹實施國家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法律、法規、政策的辦法;依法制定全市工業企業節能節水、綜合利用、再生資源與報廢汽車回收、工業環境治理和環保產業的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依法開展資源綜合利用、再生資源(產品、項目)、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和有關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清潔生產和環保產業發展;負責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與工業環境治理等重大示範項目的組織實施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指導全市散裝水泥推廣工作;聯繫、指導全市經委口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中介組織。
經濟運行與能源工業科
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研究提出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方面和電力、煤炭、石油工業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收集、匯總、整理工業經濟運行有關信息,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編制並發布經濟運行動態信息;組織實施工業經濟運行的綜合協調,監測工業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的生產經營情況,建立相應的運行調度機制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工業運行中的有關重大問題;協調煤炭、電力、石油等經濟運行保障要素的供應和供需銜接;制定近期電力運行調控目標,協調指導實施計畫用電、節約用電、合理用電工作;負責全市煤炭、石油行業管理;組織制訂地方能源規範性檔案和技術標準;對電力、煤炭、石油等能源進行綜合平衡和最佳化配置;編制電力生產供應年度計畫和調控方案以及計畫用電、節約用電措施;協調指導電力、煤炭、石油生產企業的生產經營,處理電力、煤炭、石油生產和供應中的重大問題;參與電力發展規劃、電價改革和管理工作;參與依法管理供電營業區劃分工作;參與電力行政執法與監督;負責煤炭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資格證的審核申報工作;建立重要物資緊急協調調度機制,制訂應急協調工作預案,協調指導各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應急措施,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運;指導、推進工業企業物流發展;負責交通運輸綜合協調,指導開展多式聯運工作;承擔企業減負的有關工作。
技術改造投資與高新技術產業科
指導全市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工作,編制下達年度技術改造項目投資計畫、市財政挖潛改造資金項目計畫和市財政產業結構調整資金項目計畫;擬訂工業投資項目利用政府資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辦法;負責審批、核准及備案市許可權內的技術改造項目,協調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的實施;組織上報需自治區審批、核准及備案的技術改造項目;負責全市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減免稅的審核確認工作;匯總分析全市工業技術改造投資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指導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機電設備招標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利用外資開展國際化經營;負責研究提出高新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發展方向,組織制訂高新技術產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法規和措施;提出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規劃、計畫;指導企業開展技術創新、產業共性關鍵技術開發、產學研聯合、技術引進及消化吸收、重大裝備國產化的工作;指導技術創新服務體系的建設工作;制訂全市企業信息化發展計畫,指導工業企業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行業技術規範;協助組織行業技改項目、技術進步項目審核上報和中藥材規範化種植項目等申報;協助開展行業科技成果、產品質量等評審工作;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其他重大問題;主管全市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和軟體業。
工業園區管理科
研究提出全市工業區建設和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督促工業區的建設工作;負責工業區經濟運行和建設情況的統計工作;協調工業區有關優惠政策的落實;指導工業區的招商引資工作;
中小企業發展科
對全市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實行巨觀指導和管理,規範企業行為;研究制訂扶持中小企業、民營經濟和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和具體措施,促進多種所有制企業公平競爭、共同發展;提出全市主要農產品深加工工業化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農產品加工業發展中遇到的問題;指導中小企業、民營企業深化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負責中小企業、民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審批工作;指導和促進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的對外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業、民營企業服務體系和投融資擔保體系,負責管理全市鄉鎮企業發展基金;制訂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產權交易的辦法,指導企業開展產權交易;協調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中的問題;研究制訂全市農副產品加工業和農工貿一體化的發展規劃,推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結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