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現票據融資

票據貼現是指持票人為了資金融通的需要而在票據到期前以貼付一定利息的方式向銀行出售票據。對於貼現銀行來說,就是收購沒有到期的票據。票據貼現的貼現期限都較短,一般不會超過六個月,而且可以辦理貼現的票據也僅限於已經承兌的並且尚未到期的商業匯票。一般而言,票據貼現可以分為三種,分別是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對於需要融資的企業而言,直接面對的主要是貼現業務。根據《支付結算辦法》規定,向銀行辦理貼現業務的商業匯票的持票人必須是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企業法人以及其他組織,與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具有真實的商品交易關係,而且要提供與其直接前手之前的增值稅發票和商品發運單據複印件。也就是說,符合條件的商業匯票的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商業匯票連同貼現憑證向銀行申請貼現。貼現銀行可持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向其他銀行轉貼現,也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再貼現。隨著票據市場的持續發展,商業匯票已日益成為重要的貨幣市場工具和同業融資方式,票據貼現正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一條重要渠道。隨著票據融資在金融機構新增貸款中所占的比重進一步上升,票據融資日益成為企業最重要的短期融資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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