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希納定律

費希納定律,心理學術語,指感覺量與刺激量的對數成正比,用來表明心理量和物理量之間關係的定律。

概述

費希納定律:感覺量刺激量對數正比,這就是韋伯-費希納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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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希納定律又稱為韋伯-費希納定律,是表明心理量和物理量之間關係的定律。是以德國物理學家、心理物理學創始人G.T.費希納與E.H.韋伯名字命名的用於揭示心理量與物理量之間數量關係的定律。些定律最在韋伯定律的基礎上發展而來。
韋伯發現同一刺激差別量必須達到一定比例,才能引起差別感覺。這一比例是個常數,用公式表示:ΔI(差別閾限)/I(標準刺激強度)=k(常數/韋伯分數),這就是韋伯定律。把最小可覺差(連續的差別閾限)作為感覺量的單位,即每增加一個差別閾限,心理量增加一個單位。感覺量與物理量的對數值成正比也就是說感覺量的增加落後於物理量的增加,物理量成幾何級數增長,心理量成算術級數增長,這個經驗公式被稱為費希納定律或韋伯-費希納定律。適用於中等強度的刺激。
費希納定律是一個表達簡單的定律,其公式為S=KlgR,其中S是感覺強度,R是刺激強度,K是常數。簡單來說,這個定律說明了人的一切感覺,包括視覺、聽覺、膚覺(含痛、癢、觸、溫度)、味覺、嗅覺、電擊覺等等,都遵從感覺不是與對應物理量的強度成正比,而是與對應物理量的的強度的常用對數成正比的。這個定律是19世紀德國心裡物理學家費希納在他的表兄和老師韋伯的定律基礎上建立的,所以又稱為韋伯-費希納定律,也正是因為這個定律,心理物理學才作為一門新的學科建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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