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介紹
買短乘長,是指旅客購買了短途車票,到站後不下車而是繼續乘坐。本來是一個利民的政策,主要是為了方便乘客,但是現在卻成為一些人逃票的手段和方式,還可能以損害其他已經購票乘客的權益為代價。
原始目的
鐵路部門給買短乘長的乘客補票,這是滿足部分乘客臨時變更到站的需要的應急措施。
相關事件
2019年4月30日,淄博站5022次共發售車票316張,比平時多20%。針對這種情況,車站增加了一倍的人力、加強組織,仍有部分旅客未上去車。對這些旅客,鐵路局經過溝通,為部分旅客辦理全額退票,對有繼續出行需求的旅客安排乘坐後續列車。濟南鐵路局稱,車上許多旅客購買了短途車票,到站後不下車而是繼續乘坐,致使後續部分旅客無法上車。
濟南鐵路局稱,車上許多旅客購買了短途車票,到站後不下車而是繼續乘坐,致使後續部分旅客無法上車。濟南鐵路局呼籲廣大旅客在旅行過程中主動遵守鐵路部門的有關規定,維護公共秩序,同時我們也會加強站車秩序管控,共同維護安全有序的乘車環境。
鐵總回應
2019年5月4日,針對有網友反映5月1日5022次(青島至曹縣)和K8372次(江山至淮北)普速旅客列車部分旅客“買短乘長”致列車超員的情況,中國鐵路總公司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了回應。鐵路部門將商有關部門增加誠信記錄內容,鐵路公安部門也將依法維護站車秩序。
蔓延危害
“買短乘長”的安坐車廂,正常買票的無車可上,“買短乘長”拒不下車,和霸座的行為區別不大。“買短乘長”導致火車超載,持票乘客卻無法正常上車。
處理法律依據
湖南媒體長沙晚報掌上長沙今年1月在報導《湖北男子在湖南“買短乘長”惡意逃票9次被長鐵警方拘留》中就援引民警的提醒:這種逃票行為不僅影響鐵路運營秩序,也是一種違法行為。輕者將被納入鐵路失信人員名單,重者因詐欺將被處以治安處罰,情節嚴重的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上述報導提供了相關法律連結: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詐欺、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根據《刑法》第266條規定,行為人實施詐欺行為,騙取數額達到5000元應予以立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