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安徽省池州市貴池區財政局屬國家行政機關,主要負責:參與全區巨觀經濟決策,制定全區財政發展戰略和財政分配政策,運用財政、稅收等經濟槓桿對國民經濟進行巨觀調控;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財政、稅收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和執行全區財政、稅收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相關政策;負責財政、財務、會計、政府採購、相關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的起草工作;擬訂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政府採購、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規定;擬訂地方性稅收立法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審議上報地方性稅收法規、規章草案;承擔區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職責。負責編制年度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區級和全區年度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區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按規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其他非稅收入;負責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財政票據;參與全區治理亂收費、減輕企業和農民負擔工作;健全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加強對整個國庫集中支付業務的指導、監控和管理,督促各預算單位、代理銀行規範運作;指導和監督國庫市分庫業務工作;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區級財政各項專項資金的安排和監督管理;協助有關部門進行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監督有關部門、單位的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審核有關部門的財務決算;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管理體系,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研究制定財政支農涉農政策並負責相關資金管理;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負責農業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與項目管理;管理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擬訂和執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基金)使用的財政監督;負責編制審核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執行國家關於內債、外債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國債、地方債發行計畫;制定地方有關配套性政策法規;防範財政風險;承擔國外貸款管理有關工作;牽頭制定國有土地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參與國有土地等國有資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改革;參與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依法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依法監督檢查全區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法規、政策的情況,反映全區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處理財政違紀違規問題;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化建設和財政信息宣傳工作;加強對涉農補貼、民生工程、家電下鄉、政策性農業保險等惠農惠民政策落實情況的管理,進一步發展地方財政的作用,真正做到管住巨觀,搞活微觀。
貴池區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3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農村財政管理局局長1名,財政監督檢查局局長1名,民生工程工作辦公室主任1名;內設科室(股級)領導12名;20個基層財政所。全系統共有職工208人。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局機關管理,制定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財政宣傳、信息、局機關基建、維修,機關財務管理、會議組織、文電處理、保密、檔案、文秘、車輛調度及機關行政事務管理等各項工作;承辦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職工的調資、晉級;承辦全區財政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機關及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督辦上級領導和業務部門布置的工作任務,檢查落實機關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綜合科(金融科、經濟建設科):編制財政中長期規劃,擬定財力綜合平衡方案;參與工資、物價、住房等制度改革;承辦財政周轉金回收和水利基金的徵收管理。
承辦國債項目資金的管理,監督項目資金的撥付和使用;負責管理基本建設支出預算,區級重點項目財政性資金的籌集和管理;審核自籌基建項目,監管自籌資金籌集,承辦自籌基建項目的決算審查。
(三)預算科(政府採購管理科、預算編制辦、控購辦):承辦區級預算編制和管理,匯總編報全區財政收支預算,編制區本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及區級綜合財政收支計畫,審核部門專項資金項目,批覆區級部門預算,承辦區級綜合財政預算的調整,管理城市維護建設費、教育附加費,承辦罰沒收入、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費和其他收入的管理,制定全區預算管理制度,擬定區與鄉鎮處分配政策,負責區對鄉鎮處的財政轉移支付工作。擬定政府採購管理和實施辦法,承辦政府採購預算的編制、採購法規草案的制定、採購事務的協調和管理,指導全區政府採購工作。
(四)國庫科:負責預算執行。負責總預算會計工作,制定財政性資金管理辦法;辦理國庫資金的調度和預算內外資金的劃撥;辦理區級預算收入的退庫,匯總編報全區財政收支決算,編制區級財政收支總決算;辦理與鄉鎮處地方財政的年終結算工作;承辦國債資金的轉貸、管理、使用監督;辦理國家財政性投資項目的基本建設撥款。
(五)行政科(政法科、教科文科):承辦區直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辦理所屬單位年度綜合預算的編審和匯總工作;審查編制所屬單位的財務快報,審核所屬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擬定本區行政事業單位費用開支標準和財務管理制度;監管其財務運行、收支預算執行和所屬單位國有資產。參與擬定行政事業單位有關財務管理制度;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會同分管部門和單位篩選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並提出預算安排,審核提出分管部門年度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及編制年度滾動預算建議;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
(六)企業科(會計科):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會計準則》和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承辦資產評估項目的合規性審核備案;研究國家與企業分配關係改革,擬定有關政策;負責區屬企業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的基礎管理工作,及國有資本收益收繳;參與歸口的國有企業改革工作,並制定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管理有關專項儲備經費和風險基金,以及糧油價差補貼和重要商品儲備補貼資金;參與研究制定我區貫徹國家重要商品流通領域的巨觀調控政策的實施意見等項工作。監督和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組織貫徹實施會計法律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組織全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負責會計委派制試點。
(七)統計評價科(國資辦):制定在全區公共資源統計評價政策;建立全區公共資源統計報告制度和統計評價指標體系;公共資源的統計分析,建立公共資源信息資料庫;擬定清產核資的有關制度和辦法,組織實施全區清產核資工作;調查研究全區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重大問題以及國有資本金的分布狀況;國有企業財產監督、國有資產(國有資本金)的基礎管理等;參與擬定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制度和政策;組織建設國有資本金統計信息網路體系;全區清產核資工作的計畫、組織、實施;有關清產核資報表、軟體的匯總上報及總結分析;全區清產核資有關政策、業務的指導,清產核資數據的匯總、編冊及分析,全區統一會計報表的編審。
(八)農業科(國際債務科):擬定全區財政支農政策和農業財務管理辦法;管理區農業方面的事業經費和有關專項資金;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會同分管部門篩選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制定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監管其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承辦分管部門、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承辦和管理本區世行林業信貸及省級配套資金有償的債權債務,辦理本區世行林業貸款的報帳和物資結算;安排項目資金的撥付、使用、監督,向所轄項目單位籌集貸款還本、付息、付費資金;協同區項目辦,監督、檢查和審核所轄項目辦的工程建設、資金使用、物資採購、決算編制、審核、匯總和報送財務報表。
(九)社保科:參與研究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管理財政性社會救災、撫恤救濟、公費醫療、衛生(含世行血防貸款)、勞動就業、養老、失業、醫療、低保等社會保障方面的財務和資金;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會同分管部門篩選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提出預算安排;審核提出分管部門年度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及編制年度滾動預算建議;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監管其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負責分管部門、單位國有資產管理。
(十)鄉鎮財政管理科:承辦全區鄉鎮處財政收支旬、月、季度報表的審核和匯總;審核匯總鄉鎮處財政的年度預決算,分析、研究鄉鎮處財政收支預算執行情況,會同區金庫加強對鄉鎮金庫的管理;參與鄉鎮處財政體制改革方案的擬定工作,掌握鄉鎮處財政體制和鄉鎮金庫的運行態勢,及時發現和糾正鄉鎮財政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負責鄉鎮財政業務的檢查、指導、業務培訓;指導鄉鎮企業及農村經濟組織財務工作。
(十一)農稅科(農稅分局,副科級):承辦全區農業稅、農業特產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的徵收管理和對農業稅收涉稅案件的稽查;擬定和執行農業稅收徵收實施辦法和稅收會計制度;管理徵收經費、稅收票證;負責全區農業稅收收入計畫的編制和稅款的徵收;負責農業稅收減免等相關政策的落實。負責全區農村稅費改革的組織實施、指導、監督、檢查。
(十二)監察科(稅政科,財政監督檢查局,副科級):執行有關財政監督的法規、政策和制度;監督檢查區級行政、企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財務收支;監督區級預算執行,檢查各項財政收入的征管和財政資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對社會審計機構審計的國有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年度財務決算的情況進行核查;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各類違反財經紀律、財稅政策和財務會計制度的檢查處理及違紀款項的收繳入庫工作;受理對違反財政稅收法令、政策、制度的重大舉報事宜,查處重點違紀、打擊報復案件。負責對全區財政系統的財務監督,對局屬單位、財政所和科室帳目進行內審、檢查;研究制定有關財政監督的具體辦法和制度;查處本單位,各財政所違反財經紀律和對堅持執行財經紀律而受到打擊報復的案件。審核本局代擬的規章制度性檔案和其他法規、規章中有關財稅的條款;負責財政依法治理有關事項,監督檢查財政、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的實施;辦理財政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及行政處罰案件有關事宜,負責國家賠償費用的管理。
領導信息
章丹心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兼管局辦公室、預算科(國庫科)、綜合科(經建科、金融科)。
鍾茅豐副局長:分管農村財政管理局(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一事一議辦公室)、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農業科(政策性農業保險辦公室)。
聯繫秋江街道辦事處、烏沙鎮、牛頭山鎮、殷匯鎮財政所。
胡貴祥副局長:主管區金橋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許孝懷副局長:分管行政科(政法科、教科文科)、社保科(民生工程辦公室)、非稅收入管理局、會計核算中心、幫扶村;
聯繫唐田鎮、牌樓鎮、梅村鎮財政所。
何杰副局長:分管企業科(國資辦、家電下鄉辦公室)、會計科、政府採購管理科、政府採購中心、民生擔保公司;
聯繫池陽街道辦事處、江口街道辦事處、涓橋鎮財政所。
王新友紀檢組長:主管紀檢工作,分管財政監督檢查局、監察科、五五普法、效能建設、文明創建、安全生產、綜合治理等工作,協管辦公室;
聯繫馬衙街道辦事處、墩上街道辦事處、梅龍街道辦事處財政所。
張雯工會主席:主管工會、婦聯、計畫生育等工作,協管共青團;
聯繫里山街道辦事處、秋浦街道辦事處、梅街鎮、棠溪鎮財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