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權利相結合原則

貴權利相結合原則是實行經濟責任制所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指劃清經濟責任,包括確立企業對國家、對社會所應承擔的經濟責任,明確企業內部各級部門和個人對其所從事的工作承擔的經濟責任;權,指賦予管理權力,即在擴大企業經營管理自主權的同時,對企業內部各級責任部門和個人也要給予一定範圍的管理權利,指結合經濟利益,即在經濟利益上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間的關係。

在貫徹執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過程中,把經濟責任、經濟效果與經濟利益有機結合起來。該原則要求“責”字當頭,以責定權,按盡責情況定利益分配,因為經濟責任是一種壓力,是一種義務。經濟利益是促使人們積極完成工作任務的內在動力。而經濟管理權力則是把經濟責任和經濟利益有機結合起來的基本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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