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
貴嶼街路棚為廣場式書畫藝術布展和遊藝二大項目組成。即每年農曆二月(定月不定日)在沿街商店前搭起臨時木棚,離地面約2米高,規格統一的木框懸掛書畫藝術品,木柱配以古今楹聯,棚頂蓋以防雨白布,各路口設牌坊多個,書畫、楹聯、攝影展品約2008件,另有收藏品2800件,整條街布展總長2.5公里。展出三天三夜,24小時開放,自由觀賞。同時,有潮劇、男女英歌舞、大小鑼鼓隊、笛套音樂隊、標旗等各種遊藝活動,每屆參加的民間藝人達8000人,參觀人數約20萬人次。
貴嶼街路棚,始創於明嘉靖年間,距今五百餘載。每年的農曆二月初都舉行一 連三日的傳統“春遊”活動,模仿蘇州廟會的做法,同時舉辦書畫展覽,由當地人進士陳江、陳洸(即陳南科、陳北科)倡辦,歷代依附鄉民紀念唐代為抵禦安史之亂而殉難的英雄張巡、許遠“雙忠公”的活動,相沿成習,清初開始進入繁榮期,各街道商號爭相參與,各種書畫藝術品擇優懸掛展出。“藝苑迷離眼欲盲,萬方貨物列縱橫,舉頭天不分晴晦,路窄人皆接踵行。”這便是清《潮陽縣誌》對“街路棚”的生動寫照。如今,這一傳承了數百年之久的民間傳統文化活動又被賦予了更多的內容,貴嶼人藉助傳統民俗文化活動,接受鮮活的愛國主義和傳統美德的教育與薰陶,使街路棚活動更具鮮明的特色和風采。1950年後,由於種種歷史原因而停辦。1989年,在各級部門關心支持以及海內外鄉親共同努力下,“街路棚”得以恢復。1999年起,增擴布展範圍及遊藝活動,內容進一步創新。2009年入選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014年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由來
明正德六年,貴嶼人陳北科上京赴試,北科上京途中與一姓陳舉子相依為伴,結拜為兄弟,陳姓舉子有姐姐為正德皇帝妃子,上京考中進士之後,陳貴妃認北科為義弟,故史稱陳北科為“國舅”流傳潮汕各地,至今還在香港和東南亞潮人圈影響深廣。
陳北科為官清廉,不畏權勢,在任大理寺少卿期間(大理寺為朝廷審處官吏犯罪機關,少卿為副職首長)得罪當朝權貴,明嘉靖十年(1531)被“恩準回梓”。史料記載,北科回鄉時,官船駛至練江村前登岸,船上雜役抬上五隻大箱子,鄉鄰以為北科當了大官,發財歸來。到家時,陳北科當眾打開箱子,裡面都是書畫作品。後來,為了讓全鄉人都能欣賞這些佳作,陳北科把全部書畫作品懸掛於貴嶼最繁華街道的商店門頂,夜晚兩旁配上大燈籠,街路上面搭上白布遮陽,這種沿街的書畫展覽,當地人稱為“街路棚”。訊息像春風一樣,傳遍邑內鄉里,前往觀賞者成千上萬,有走路來的,有坐轎來的,也有駕小船從練江來的,練江上一時舟楫林立,燈光倒影,滿江風月,小街人山人海,熱鬧非凡。“街路棚”書畫展覽延續至今,2014年,已被批准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現狀
近500年的傳承沿革,貴嶼街路棚集知識性、藝術性、趣味性於一體;傳統文化、現代文化、潮汕文化;愛國主義、英雄主義、社會主義的思想道德、傳統美德教育,主題鮮明。同時,具有研究古代潮汕移民史和南北文化交融重要價值。這對於滿足農村民眾文化生活的需要,和睦鄉鄰,團結海外僑胞,對構建和諧社會,發展經濟都產生重要的推動作用。
中央電視台、廣東電視台曾以“中華民俗文化一絕”作專題推介傳播。
作品
貴嶼街路棚歷年展出作品有李子長的“活畫”,還有國家領導人的題字,有原國家主席楊尚昆的“弘揚中國傳統藝術、胡錦濤的“高瞻遠矚”,原國務院總理朱鎔基的“清正廉明”,原全國政協副主席朱學范的“月是故 鄉明”等,也有海內外各界書畫家的書畫作品。
歷代傳承
從傳承歷史上,可分為三個時期:自明代嘉靖年間始創至清代初期為早期;清初至民國末為中期,上世紀80年代至今為第三時期。這個期間,主要以理事會為主體,其主要負責人皆為鄉村德高望重、熱心公益、有較好學識的人員主理。其傳承順序是:
第一時期始創人
陳北科(1479—1533)世稱陳國舅,明正德六年進士,官授北京吏科給事中、黃門侍郎、大理寺少卿,封號“紫閣名臣”。
陳南科(1475—1552)明正德九年進士,官授南京戶科給事中、黃門侍郎,封號“立朝風裁”。
傳承人
陳一儲(1522—1579)明嘉靖二十二年(1543)中舉人,福建漳浦縣教諭、平和縣正堂。
陳達衢(1543—1606),明萬曆元年進士,官授南海教諭,通道縣正堂。
楊夢得(1556—1632),明萬曆二十三年歲貢進士,官授通州知府,泰州知府。
第二時期傳承人
陳大來(1787—1850)清道光十年廩貢進士,授廣東英德縣教諭。
莊德容(1819—1868)清道光三年舉人,授龍門縣教諭。
傳承人
陳秀升(1866—1932)清光緒二十三年貢生,福建長樂知縣、潮陽縣勸學所所長、六都書院總教習。
陳伯瑜(1878—1952)潮陽桂嶼文學社副社長、任潮陽東山中學、六都中學古文教師。
第三時期傳承人
貴嶼鎮街路棚理事會集體傳承,主要負責人有:陳松元、陳長和、陳漢凱、莊漢銳、楊鎮和、馬龍、郭自泰、陳民、陳漢昭、陳沐宣、陳仕貞、陳四妹等。
非遺傳承人
陳民:原貴嶼雙忠信俗理事會理事長、2011年1月,認定為第二批廣東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
陳漢昭:貴嶼雙忠信俗理事會理事長、2012年12月,認定為第三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
陳宏佳:貴嶼雙忠信俗理事副理事長、2014年10月,認定為第五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