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動物園

貪官動物園

貪官動物園,指印尼擬建的一座專門關押貪官的特殊動物園。那裡關的不是老虎、獅子猛獸,也不是猴子、孔雀等小動物,而是將印尼的貪官像動物一樣關進籠子裡示眾,讓他們感到羞恥感,從而減少腐敗。

提出

印尼憲法法院院長馬福印尼憲法法院院長馬福提出建立貪官動物園

印度尼西亞憲法法院院長馬福在2011年11月27日的一次法律研討會上提議建立一種特殊動物園,把腐敗官員像動物一樣關籠子示眾,並在籠外貼上布告讓參觀者了解他們的罪行,每學期或每逢節假日可安排學生去參觀。

馬福稱,腐敗官員本質上與動物一樣,他們擁有的是禽獸之心。在討論中,馬福強調他的這一提議是非常認真和嚴肅的。

背景

蓋洛普2011年的一項調查顯示,多數印尼人認為在現任總統蘇西洛領導的政府中,腐敗現象比以前更加嚴重。據調查稱,91%的印尼人認為政府的腐敗現象有蔓延之勢,而在2006年的時候有84%的印尼人有這樣的看法。調查同時還發現,86%的調查對象認為商業部門的腐敗最嚴重,比2006年的調查高11%。
印尼國內的腐敗現象在國際上也很“知名”。在“透明國際”2010年的清廉指數排名中,印尼在178個國家中排第110位;2010年,印尼還被評為亞太16個主要投資目的地中最腐敗的國家。

目的

馬福指出,印尼懲治腐敗的招數都不奏效,原因就是對腐敗官員的制裁程度偏輕,貪官們對腐敗沒有羞恥感。有時,腐敗官員甚至還會受到特殊禮遇。

印尼的反腐法律沒有問題,但在實際執行中效果很不好。而這種特殊動物園能讓腐敗者感到無地自容,從而減少腐敗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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