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標準
TPDS運用標準
2.在機檢作業場,如前方作業場未安裝TPDS,要對TPDS預報的運行狀態不良一級預報;踏面損傷一、二級預報貨車,向前方列檢作業場預報。
故障處理
1.對TPDS踏面損傷一、二級預報貨車,動態檢車員要立即將車次、車號、輛序、輪位等情況經動態檢車工長向列檢值班員報告;由列檢值班員通知現場檢車員,由現場檢車員對預報輪位進行檢查確認;對超限車輛辦理扣車手續。並向動態檢車組進行反饋,由動態檢車員錄入TPDS。
2.對TPDS貨車運行狀態不良聯網一級預報貨車,現場檢車員對車輛進行全面詳細檢查,要重點檢查斜楔摩擦副、接觸式旁承(非接觸式旁承間隙)、承載鞍及接觸件、枕簧和心盤螺栓狀態;對存在故障的貨車按有關規定辦理扣車手續,並將檢查結果向動態檢車組進行反饋,由動態檢車員錄入TPDS。
3.TPDS預報的運行狀態不良聯網報警貨車,經檢查,無法確認能否繼續安全運行的,可扣車提前段修。車輛段要及時將扣修車輛的車號和進行段修的檢修車間名稱報路局車輛處和部貨車處,在得到部貨車處同意後,可安排提前段修。
4.對TPDS運行狀態不良車輛進行段修時,要重點檢查斜楔摩擦副、接觸式旁承(非接觸式旁承間隙)、承載鞍及接觸件、枕簧和心盤螺栓狀態,測量並記錄相關尺寸。所有檢測、檢修記錄按規定保存期限保存。
超偏載處理
超偏載檢測裝置和TPDS系統都能對貨車超偏載進行預報,路局車輛運行安全監測中心、車務、車輛等部門各司其責,負責對超偏載貨車的監控和處理。以確保超偏載車輛得到有效處理,保證運輸安全。
(一)報警等級
1.超偏載檢測裝置報警等級分為:嚴重、一般。
2.TPDS系統超偏載報警等級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3.超偏載檢測裝置的嚴重報警對應TPDS系統的一級報警;超偏載檢測裝置的一般報警對應TPDS系統的二級報警。
(二)監控、預報及處理
1.由車輛運行安全監測中心紅外線調度員對超偏載檢測裝置和TPDS系統檢測的貨車超偏載信息集中監控。
2.由紅外線調度員對超偏載檢測裝置嚴重報警、TPDS系統一級報警貨車向列車調度員預報:超偏載檢測裝置嚴重報警或TPDS系統一級報警時,紅外線調度員立即將報警車次、編組、輛序、車型車號、檢測站名稱、報警時間、預報類別、預報時間通過錄音電話通知列車調度員,同時填寫“超偏載貨車通知卡”(一式二份)送至列車調度員,雙方簽字後分別留存。
3.由列車調度員安排列車在運行前方站停車,並通知停車車站進行檢查。由車站及時將檢查結果電話報告列車調度員並作好記錄。
中間站檢查判斷標準:對超重、偏重的車輛檢查兩端連線車鉤中心線高度差不超標(不得大於75mm);對偏載的車輛檢查車體傾斜不超標(棚車、敞車車體傾斜不大於75mm,平車裝載貨物無移位、裝載加固無異狀)的車輛可放行至前方技術站進行全面檢查處理。
經車站檢查可以放行的列車,由列車調度員通知列車運行前方技術站貨檢、列檢作全面檢查處理。經車站檢查無法放行的列車,由列車調度員安排甩車,並通知就近車務段、車輛段派貨檢、列檢人員前往作全面檢查處理。
4.貨檢、列檢按規定分別確認貨物裝載、車輛狀態,並及時向車站值班員通報確認處理情況,由車站值班員填寫《超偏載貨車確認反饋單》。
5.車站值班員應及時將貨檢、列檢確認處理情況(放行、換裝整理等)電話反饋列車調度員,並將《超偏載貨車確認反饋單》傳真反饋紅外線調度員。
6.對重新過衡或進行偏載覆核的超偏載貨車,確認超載、偏載的,由車站按規定換裝整理和拍發電報。
(三)全面檢查處理條件及標準
1.確認條件:車站應將預報的超偏載貨車停放在平直線路上。
2.由貨檢負責對貨物裝載按以下標準確認:
(1)貨物是否傾斜、移位、竄動、墜落、倒塌和滲漏。
(2)加固材料、裝置是否完好無損、加固支柱是否折斷。
(3)加固繩索、鐵線捆綁拴結是否鬆動。
(4)超限貨物對照檢查線是否發生錯位。
(5)散堆裝貨物裝載是否平整。
(6)篷布苫蓋外觀是否凹陷。
(7)篷布苫蓋外觀無異狀時,需解開繩索,查看內貨是否傾斜、移位、竄動、墜落、倒塌和滲漏。
(8)貨車門、窗、蓋、閥是否關閉良好;棚車車門是否脫槽,油罐車上蓋是否張開。
(9)使用平車(含專用平車)裝貨櫃時,箱門是否關閉良好。
(10)罐車是否溢漏。
(11)專用平車裝載貨櫃是否落槽,普通平車裝載貨櫃是否按進行加固捆綁。
(12)施封的棚車,應編制普通記錄,記明施封號碼和拆封原因,在公安人員監控下,拆除並保留施封鎖,打開車門,查看內貨是否傾斜、移位、竄動、墜落、倒塌和滲漏。
(13)未施封的棚車,打開車門,查看內貨是否傾斜、移位、竄動、墜落、倒塌和滲漏。
3.由列檢負責對車輛狀態按以下標準確認:
(1)按《鐵路貨車運用維修規程》規定的檢查範圍、質量標準和運用限度執行。
(2)檢查步驟
① 對車體傾斜、車體外脹、互鉤差(車鉤高度)、枕簧高度差、旁承(滾子)游間作詳細檢查並測量記錄。
②對車體破損情況、交叉桿及拉(槓)桿各部、車輪各部、承載鞍作重點檢查。
③對車輛其它部位作全面檢查。
(四)信息管理
1.車站負責:在48小時內將《超偏載貨車確認反饋單》傳真反饋到路局調度所車輛調度室(車輛運行安全監測中心),原件留存不少於1年。
2.車輛段負責:按月匯總列檢確認超偏載貨車車輛檢查、測量記錄,每月初5日前上報路局調度所車輛調度室(車輛運行安全監測中心)和車輛處。
3.路局調度所車輛調度室(車輛運行安全監測中心)負責:
(1)將預報的超偏載貨車的車次、輛序、車種車型、車號、預報類別、預報時間、是否換裝等情況錄入超偏載檢測裝置和TPDS系統信息反饋子系統;
(2)對超偏載預報及處理情況按日、周、月、半年、年進行統計、分析、上報;
(3)按月、年度分別將嚴重、一級超偏載確認處理匯總分析報車輛處、貨運處;
(4)對超偏載檢測裝置監測的嚴重、一般報警數據和TPDS系統監測的一級、二級、三級報警數據及反饋的確認處理信息保存不少於1年。
(五)責任界定
1.紅外線調度員未按規定預報的,列紅外線調度員責任。
2.列車調度員未按規定通知的,列列車調度員責任。
3.車站未按規定檢查處理、未按規定反饋處理結果的,列車站責任。
4.車輛段未按規定檢查處理的,列車輛段責任。
列檢標準
1.動態檢車員交接班時應認真填寫《貨車安全防範系統動態檢車組交接班記錄薄》;接班人員應確認設備狀態良好,向交班人員了解設備使用情況及系統網路運行情況,檢查記錄台帳,交接班人員共同在交接班記錄薄上籤字。
2.當系統無法正常工作時,要立即向列檢值班員報告,由列檢值班員通知該班現場檢車工長,由現場檢車員按技檢標準對列車進行人工檢查。
3.交班前,當班人員應將設備一班運行情況如實填寫到《貨車安全防範系統動態檢車組交接班記錄薄》中,包括系統運用5率數據、典型故障信息、系統運行情況(設備故障停機時間、有計畫施工停機時間、故障報修)等。
日常維護
1.TPDS列檢復示設備實行日檢,由列檢作業場動態檢車員負責,日檢內容為:檢查計算機主機運行狀態、網路傳輸狀態、供電情況、UPS電源、防病毒軟體工作狀態以及套用軟體的工作狀態,並填寫日檢台帳。
2.列檢復示設備故障由動態檢測車間負責修復。
3.動態檢車人員負責監測5T系統運行狀態和傳輸通道,當TPDS系統發生故障時,要將TPDS故障情況及時報告動態檢測車間進行處理,並將有關信息如實登記。動態檢車人員應關注故障恢復情況,故障停機時間較長的,每班一次電話了解故障處理情況,並記錄。
設備標定
TPDS使用過程中系統垂直力和橫向力的測試精度直接影響整個系統的測試精度和測試結果的可靠性。為保證TPDS探測準確性,應定期對探測站設備進行動態檢測和標定。
動態標定每3年1次,由鐵路局組織,車輛檢測所負責具體實施,運輸、機務、計量部門、車輛段和設備廠家共同參與。測試平台狀態改變影響探測性能時須重新進行標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