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烏蘭察布市委辦公廳 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豐鎮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發[2010]31號)精神,設立豐鎮市水利局,為豐鎮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1、取消擬定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指導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的職責。2、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保障城鄉供水安全,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加強防汛抗旱工作,減輕水旱災害損失。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水法》和《水土保持法》以及有關水行政管理的法律和法規,負責水政執法工作。(二)統一管理、開發水資源,歸口管理水土保持和節約用水工作,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管理、保護、監督、實施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會同業務部門統一進行水資源的綜合科學考察和調查評價,編制開發利用水資源、涵養水源和防治水害的綜合規劃,制定水的長期供求計畫。
(四)組織實施取水許可證制度和徵收水資源費。
(五)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豐鎮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編制全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六)組織、指導轄區內河流、水庫的治理和開發;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重要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督。
(七)承辦豐鎮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豐鎮市水利局內設5個職能股室:(一)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各科室、各二級單位進行協調,組織機關日常工作。做好全局的政務、黨建和綜合治理。負責會議組織、材料起草和機關文秘、檔案、保衛、信息、信訪、普法、宣傳、政務公開、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全局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等工作。組織實施幹部、職工的考核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工人技術等級的考試和管理工作。
(二) 財務股
承擔局管各類資金的計畫、分配、使用、監督工作。管理單位國有資產。承擔水利財務審計工作。
(三) 業務股
做好水利、水保工程設計的審定、上報、組織實施及檢查、驗收等工作。做好水利、水保統計工作。組織中長期水利水保發展規劃的編制工作。
(四) 水政水資源辦公室
宣傳貫徹水法規。負責全市水資源管理、配置、節約和保護工作。依法保護水、水域、水工程及其它有關設施,維護正常的水事秩序。依法對水事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水法規的行為做出行政裁定、行政處罰或採取其它行政措施。配合司法機關查處水事治安、刑事案件。
(五) 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條令。制訂、實施防汛抗旱工作預案。組織防汛抗旱檢查工作。負責防汛抗旱資金、物資的管理和調用工作。負責統計掌握洪澇和乾旱災害情況。負責組織勞力和技術力量搶險。組織防汛抗旱通信和報警系統的建設管理。開展防汛抗旱宣傳教育和組織培訓工作。
人員編制
豐鎮市水務局行政編制9名,工勤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其他事項
(一)農村飲水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水利局。(二)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豐鎮市水利局對水資源保護負責,豐鎮市環境保護局對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負責。兩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和配合,建立局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三)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豐鎮市水利局對全市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豐鎮市國土資源局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
(四)部分城市涉水事務(城市排水、污水、供水)由人民政府具體管理。豐鎮市水利局負責水源地的管理。
(五)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