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青雲

谷青雲(1890~1927),名從廉,白族,桑植縣洪家關人。 與賀龍三姐成婚,民國5年(1916)春,支持谷吉庭和賀龍等芭茅溪刀劈鹽局奪槍,拉起一支討袁“民軍”武裝。 1926)下半年,他隨賀龍北伐,為一旅旅長。

谷青雲(1890~1927),名從廉,白族,桑植縣洪家關人。與賀龍三姐成婚,民國5年(1916)春,支持谷吉庭和賀龍等芭茅溪刀劈鹽局奪槍,拉起一支討袁“民軍”武裝。民國15年( 1926)下半年,他隨賀龍北伐,為一旅旅長。在收復津澧,激戰荊沙的血戰中,谷抱病作正面進攻之師。民國16年(1927)2月,賀部抵駐鄂州,整編為獨立15師,部隊縮編,取消旅的建制,青雲主動卸職,與賀英等帶100餘人槍於3月返鄉,組織農軍,建立後備武裝力量。4月,陳策勛勾結青雲的馬弁谷光耀、谷有章反叛,青雲被害,時年3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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