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年十有五

【原文】: ”谷曰:“他日父母老,無需更作此具,是以收之。 原谷:人名。

原谷諫父
【原文】:
原谷有祖,年老,谷父母厭憎,欲捐之。谷年十有五,諫父曰:“祖育兒生女,勤儉終身,豈有老而捐之者乎?是負義也。”父不從,作輿,捐祖於野。谷隨,收輿歸。父曰:“汝何以收此凶具?”谷曰:“他日父母老,無需更作此具,是以收之。”父慚,悔之,乃載祖歸養。
【譯文】:
原谷的爺爺老了,原谷的父母很討厭他,就想拋棄他。原谷此時十五歲,他勸父親說:“爺爺生兒育女,一輩子勤儉度日,你怎么能因為他老就拋棄他呢?這是忘恩負義啊。 ”父親不聽他的勸戒,做了一輛小推車,載著爺爺扔在野外。原谷在後邊跟著,就把小推車單獨帶了回來。 父親問說:你帶這個不吉利的東西回來作什麼?原谷說:“等將來你們老了,我就不必另外再作一輛,所以現在先收起來。”父親很是慚愧,為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於是去把爺爺接回來贍養了。
【釋詞】:
原谷:人名。 捐:拋棄。有:通“又”,這裡是十歲再過五年的意思。 諫:好言相勸。 負義:違背道義 輿:手推的小車 凶:不吉利 養:贍養 更:再。是以:即“以是”,因此。
道理:為人子女的一定要孝敬父母,孝敬父母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文章中的原谷先曉之以理,後動之以情,最終運用自己的智慧使父親幡然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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