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換分析法

(a):動詞 咬死了獵人的狗 咬死了獵人的狗

變換分析法:
產生:
在語言中存在著大量的由於句中實詞與實詞之間的語義結構關係不同而造成的種種有意思的現象,特別是歧義現象。要揭示這種隱含在句子裡邊的實詞與實詞之間的語義結構關係就得尋求新的分析方法,因此,變換分析法產生。
原則:
1. 作為一個合格的變換,一定得形成一個變換矩陣
2. 在變換矩陣中,左邊作為原句式的一個個實例,形式必須相同,語法意義也必須一致;
3. 在變換矩陣中,右邊的作為變換式的一個個實例,形式必須相同,語法意義也必
須一致;
4. 變換矩陣中每一橫行左右兩側的句子,即每一橫行作為原句式的實例和作為變換式 的實例,其共現詞之間的語義結構關係必須保持一致;
5. 矩陣中每一橫行左右兩側的句子,即每一橫行作為原句式的實例和作為變換式的實
例,二者在語法意義上的差別一致。
作用:
1.變換分析法最直接的作用是可以有效地分化歧義句式;
如: 咬死了 獵人的狗 咬死了獵人的 狗
(a) ___1___ ___2____ (b) _____1______ _2_
(a):動詞 + 補語(了)+ 名詞1 + 的 + 補語(了)
—→ 把 + 名詞1 + 的 + 名詞2 + 動詞 + 補語(了)
咬死了獵人的狗 —→ 把獵人的狗咬死了
(b): 動詞 + 補語(了) + 名詞1 + 的 + 名詞2
—→ 是 + 指量名2 + 動詞 + 補語(了) + 名詞
咬死了獵人的狗 —→ 是那條狗咬死了獵人
2. 變換分析的運用更有助於我們把語法研究引向深入,揭示更多的語法規律;
①:雙賓結構的遠賓語不能有表示占有領屬關係的偏正結構充任;
②:現代漢語裡不用“被”“給”一類字的受事主語句有一個特點,即受事主語不能是人稱代詞;
③:使用程度副詞“還”的“比”字句,除了表示比較外,還能表示比擬;而使用程度副詞“更”的“比”字句則不可以;
④:表總括的程度副詞“都”,強調錶示“都”後面所說的性狀或情況適用於它所指向的某個集合中的每一個個體。
局限:
可以分化歧義句,但是不能解釋造成歧義的原因。
如: 樓上演著戲。 樓上坐著人。
這兩句話同屬於“名詞[處所] + 動詞 + 著 +名詞”的句式,詞類的序列相同,內部構造層次和結構關係也相同,但卻表達不同的語法意義。
四.語義特徵分析法:
產生:
由於變換分析的局限,並不能解釋為什麼句子格式相同——詞類序列相同,內部構造層次相同,每一層面的直接組成成分之間的語法結構關係相同,卻會產生歧義,我們才採用語義特徵分析法來解決問題。
如上述: 樓上演著戲。(a) 樓上坐著人。(b)
經過分析,我們可以發現,雖然兩句都屬於“名詞[處所] + 動詞 + 著 +名詞”的句式,可是動詞表示的語法意義卻不相同:
(a)式: 名詞[處所] + 動詞 + 著 +名詞 ——動詞表示活動,表動態
(b)式: 名詞[處所] + 動詞 + 著 +名詞 ——動詞表示存在,表靜態
所以(b)類動詞都有“使附著”的意味,這樣就可以搞清楚歧義的產生了。
關於語義特徵:
語義特徵原是語義學中的概念,指的是某個次在意義上所具有的特點。我們分析和描寫詞的語義特徵,主要有三個目的:從某個特定的角度對某一個語義類進行再分類;凸顯同屬於一個語義類的不同詞語之間的差異;用來區別看似同義實際並不同義的詞。
語法學中所講的某一小類實詞的語義特徵是指該小類實詞所特有的、能對它所在的句法格式起制約作用的、並足以區別於其他小類實詞的語義內涵或語義要素。
這裡有兩層含義:
1.如果離開具體句式,單純從辭彙角度概括一些詞的語義特點,那不一定有句法上的價值;
2.某些實詞是否具有某種語義特徵,只有結合具體的句法格式才能確定並概括得到。
因此,語法研究中的“語義特徵”,是著眼於分析、概括處於同一句法格式的各個實例中的同一關鍵位置上的實詞所共有的語義特徵。
關於語義特徵分析:
所謂語義特徵分析,是指通過分析某句法格式的各個實例中處於關鍵位置上的實詞所具有的共同的語義特徵,來解說明代表這些實例的句法格式之所以獨具特色、之所以能與其他同形句法格式相區別、之所以只允許這一部分詞語進入而不允許那一部分詞語進入的原因。
語義特徵分析為進一步分化同形句式,為根據句法研究的需要對同一類實詞劃分小類,提供了更為可靠的句法、語義依據,因此語義特徵分析無疑使語法研究朝著形式和意義相結合的方向邁出了可喜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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