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制 | |||||
拼音: | |||||
解釋: | 1.謂衡量事之輕重而據以斷罪。語本《左傳.昭公六年》�s"昔先王議事以制。" 2.禮儀制度。議�o通"儀"。 3.討論制憲。 |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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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議制
民治主要有二種表現形式:一為直議制,二為代議制。 直議制的優點是:最直接反映民意。 代議制的優點是:進行一次,只動員比較少的人,比較精煉。
直議制與代議制 典型直議制國家 -
稟議制
所謂“稟議制”,是指在決策時,先由基層主管單位提出構想,制訂政策方案,逐級呈報,逐級審議,最後由最高決策者拍板定案的決策制度。 採取“稟議制”決策,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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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議》
。 《唐律疏議》 唐朝除修改律、令、格、式,還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制定律... 《唐律疏議》《唐律疏議》是中國古代法律的典型代表,一般所說的唐律就是指《唐律疏議》。在唐高宗在位的永徽年間,高宗讓長孫無忌等人修訂完成了...
主要內容 制定修改 立法特點 研究目的 研究成果 -
議行合一制
議行合一制就是立法權和行政權屬於同一個最高權力機關,或者行政機關從屬於立法機關,僅是立法機關的執行部門的政體形式和政權活動原則。與三權分立制度相對應。
概述 基本特徵 -
“議行合一”制
名稱 “議行合一”制 解釋 公社由普選的代表組成,代表對選民負責,隨時可以撤換;公社是兼管行政與立法的工作機關,即“議行合一”制。 ...
名稱 解釋 -
廟制考議
”《左氏傳》曰:“禘而致哀姜焉,非禮也。 ”《注》曰:“昭居左,穆居右,夾處東西。 ”又考《桓二年》:“取郜大鼎於宋,納於太廟。
古籍簡介 四庫提要 -
議行分立制
議行分立制立法權與象徵權由兩個分立的機關掌握,理髮機關與行政機關之間的關係是分權與制衡的關係。
概念 -
制議
制議,解釋:謂安排妥當,使各得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