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柏平

譚柏平是我國湖南省耒陽市的一個法學博士,於中國人民大學畢業,曾任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理事,北京市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等,現在是北京工業大學的一名老師。

個人基本信息:
譚柏平 男,湖南省耒陽市人,法學博士,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學專業(環境法方向),獲法學碩士學位(2001年)、法學博士學位(2007年),現任教於北京工業大學人文學院法律系,講師。
學術研究方向:環境法、自然資源法、能源法。
現授課程:環境法、房地產法、經濟法、銀行法、憲法。
主要社會兼職:
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理事;
中國環境資源法學會教學與研究委員會委員;
北京市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北京市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理事;
《中國環境法治》雜誌副主編(中華環保聯合會主管);
法律出版社高級策劃編輯;
北京市東澤律師事務所律師;
北京市12369環保投訴舉報諮詢中心法律顧問。
主要科研成果:
著作:
1、專著(獨著):《海洋資源保護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2、專著(第三作者):《中國能源法學》,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3、專著(參撰):《綜合生態系統管理理論與實踐(中文版)》,中國林業出版社2009年版。
4、專著(參撰):《鋼鐵工業生態化管理》,方誌出版社2008年版。
5、專著(參撰):《中國循環經濟法論》,中國科學出版社2008年版。
6、實務用書(參撰):《環境保護行政許可聽證實例與解析》,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05年版。
7、實務用書(參撰):《證券違規案例》,經濟日報出版社2001年5月版。
8、實務用書(參撰):《稅法律師信箱》,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3月版。
教材:
1、本科教材(參編):《動物保護法學》,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2、本科教材(第二主編):《環境資源法》,北京工業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3、本科教材(參編):《環境與資源法學》,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4、研究生教材(參編):《環境法學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5、培訓教材:《物業規範管理教程》(副主編),中國計量出版社2002年版。 
學術論文:
譚柏平:“論海域物權制度”,載《中國海商法年刊》,2011年第2期(第22卷)。
譚柏平、黃振中:“論我國能源法的四項基本原則”,載《中外能源》,2010年第8期(第15卷)。
譚柏平:“我國《海島保護法》的立法動因及意義”,載《中國海洋報》,2010年2月12日,第20100212期第A2版。
黃振中、譚柏平:“能源立法應該如何界定替代能源”,載《能源政策研究》,2010年第1期。
譚柏平、胡秀榮:“高校在校學生婚前同居現象分析及法律對策”,載《現代學術研究》,2009年第1輯。
譚柏平:“自然資源物權質疑”,載《首都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CSSCI來源期刊),2009年第3期(總第188期)。
譚柏平:“促進我國農村地區能源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的法律對策”,載《法學雜誌》(CSSCI來源期刊),2009年第4期(總第182期)。
譚柏平:“論我國城市水務法規體系的建立及完善”,載《政治與法律》(CSSCI來源期刊),2009年第1期(總第164期)。
周珂、譚柏平:“論我國海島的保護與管理——以海島立法完善為視角”,載《中國地質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CSSCI來源期刊),2008年第8卷第1期(總第39期)。
周珂、曹霞、譚柏平:“Toward An Improved legislative Framework for China’s Land Degradation Control”,載《聯合國自然資源論壇》(SSCI來源期刊),2008年第2期。
譚柏平:“海域物權制度之我見”,載《物權法視野中的海域物權制度》,王利明、於青松主編,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譚柏平:“論海島法的基本制度”,載《法學雜誌》(CSSCI來源期刊),2007年第1期。
譚柏平:“論排污權交易制度對促進我國鋼鐵工業生態化的積極意義”,載《2007環境立法與可持續發展國際論壇論文集》(非正式出版物),2007年12月1-3日,會議主辦方: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
周珂、譚柏平:“談談海島立法的幾個問題”,載《中國海洋報》理論實踐版,第1545期,2006年10月10日;轉載於人大書報資料中心人大複印報刊資料《國際法學》(CSSCI來源期刊),2006年第12期。
譚柏平、孫黎:“圓明園環境影響聽證會的法律意義漫談”,載《河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第20卷),2005年第5期;轉載於《律師文摘》2006年第1卷,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周珂、譚柏平:“環保緣何為風暴”,載《華東政法學院學報》(總第41期),2005年第4期,轉載於人大書報資料中心複印報刊資料《經濟法學、勞動法學》(CSSCI來源期刊),2005年第10期。
周珂、譚柏平:“論我國海島法的基本原則”,載《中國海洋報》理論實踐版,第1445期,2005年9月27日。
周珂、譚柏平:“論我國海島立法的必要性”,載中國民商法律網,2005年4月;轉載於《環境資源法評論》第1卷,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6年1月版。
周珂、李延榮、李艷芳、譚柏平、陳特:“1999年環境與自然資源法學研究的回顧與展望”,載《法學家》(CSSCI來源期刊),2000年第1期。
徐孟洲、譚柏平:“環境法律和環境執法機制的完善”,載《光明日報》理論版,2001年3月10日
徐孟洲、譚柏平:“論環境的社會控制與法律保護”,載《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報》(社科版),2001年第3期。
徐孟洲、譚柏平:“中國環境稅立法問題的幾點思考”,載《北京市政法幹部管理學院學報》,2001年第5期。
周珂、譚柏平、汝婷婷:“論環境法學的自然科學基礎”,載民商法律網,2000年11月。
學術獲獎:
1、獲“第一屆北京市環境法學會研究彩石獎”(獲獎時間:2010年6月,第一獲獎人)。
2、論文“論我國海島的保護與管理——以海島立法完善為視角”,獲“第五屆環渤海區域法治論壇”三等獎(獲獎時間:2010年9月,第二獲獎人)。
3、論文“中國防治土地退化的法律框架及完善建議”,獲“北京市法學會2008年度優秀成果獎”(獲獎時間:2009年4月,第二獲獎人)。
4、論文“海域物權制度之我見”,獲“北京市法學會2007年度優秀成果獎”(獲獎時間:2008年3月,第一獲獎人)。
5、論文“論我國海島法的基本制度”,獲“第二屆環渤海區域法治論壇”優秀論文獎(獲獎時間:2007年11月,第二獲獎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