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基金法律問題研究

證券投資基金法律問題研究

(二)公司型證券投資基金託管人的法律地位 (二)我國證券投資基金託管人的選任 (一)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定義

基本信息

作 者:文杰 著叢 書 名:民商法學專題研究書系出 版 社:智慧財產權出版社ISBN:9787513005418出版時間:2011

-07-01版 次:1頁 數:299裝 幀:平裝開 本:32開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經濟法

內容簡介

《證券投資基金法律問題研究》綜合運用比較研究法、歷史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對證券投資基金的法律界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的信賴義務、證券投資基金託管人制度、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者權益的保護、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法律規制、公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法律問題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的民事責任等專題進行了研究。《證券投資基金法律問題研究》通過考察、評析其他國家和地區證券投資基金立法以及相關學術觀點,對完善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立法提出了建議,供立法者、學術界以及實務界參考。

作者簡介

文杰,男,1976年生,湖北公安人,武漢大學法學博士,現為華中師範大學政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華東政法大學博士後流動站研究人員,主要從事民商法學研究。在《法學》、《法學雜誌》、《江海學刊》、《浙江社會科學》、《武漢大學學報》等核心期刊發表論文30餘篇,其中8篇被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等轉載;出版學術專著2部;主持省、部級科研項目3項。

目錄

引言
第一章 證券投資基金的法律界定
一、證券投資基金界定的比較法考察
(一)證券投資基金界定的立法例
(二)證券投資基金界定立法的比較
二、學界對證券投資基金的界定及其評析
(一)證券投資基金的法律界定諸說
(二)對證券投資基金法律界定諸說之評析
三、本書對證券投資基金的界定
(一)證券投資基金的本質是企業法人
(二)證券投資基金具有不同於一般企業法人的特徵
第二章 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的信賴義務
一、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的信賴義務概述
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的注意義務
(一)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注意義務的法律依據與理論基礎
(二)證券基金管理人注意義務標準的演進
(三)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注意義務的具體要求
三、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的忠實義務
(一)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的忠實義務概述
(二)基金管理人忠實義務的具體要求
第三章 證券投資基金託管人法律制度
一、證券投資基金託管人的法律地位
(一)契約型證券投資基金託管人的法律地位
(二)公司型證券投資基金託管人的法律地位
二、證券投資基金託管人的選任
(一)其他國家和地區證券投資基金託管人的選任
(二)我國證券投資基金託管人的選任
三、證券投資基金託管人的權利與義務
(一)證券投資基金託管人的權利與義務的比較法分析
(二)我國證券投資基金託管人的權利與義務
第四章 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者權益的保護
一、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者受益權的法律性質
(一)信託財產權在我國面臨的困境
(二)信託財產權在我國面臨困境的原因
(三)信託財產權在我國的出路
二、證券投資基金的信息披露制度
(一)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二)美國的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制度考察
(三)我國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現狀與完善-
三、證券投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制度
(一)證券投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法律地位與職權
(二)證券投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
(三)證券投資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提案權
(四)證券投資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決議
四、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者訴訟機制
(一)投資公司股東訴訟
(二)基金受益人訴訟
(三)對投資者民事訴訟的援助
第五章 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法律規制
一、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概念界定
(一)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定義
(二)私募證券投資基金與相關概念的比較
二、我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現狀
(二)我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存在的問題
三、境外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法律規制考察
(一)美國
(二)英國
(三)日本
(四)我國台灣地區
四、我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法律規制
(一)對投資者資格和人數的規制
(二)對基金髮起人和管理人資格的限定
(三)對發行方式和信息披露的要求
(四)資金來源審查
(五)私募基金契約的規範化
(六)基金份額轉售制度
第六章 公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法律問題
一、公司型證券投資基金概論
(一)公司型證券投資基金與契約型證券投資基金的比較
(二)公司型證券投資基金對公司法的)中擊
(三)我國引進公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意義一
二、公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股東大會制度
(一)公司型證券投資基金股東大會的職權
(二)公司型證券投資基金股東大會的召開與決議
三、公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獨立董事制度
(一)美國公司型證券投資基金獨立董事制度考察
(二)我國公司型證券投資基金獨立董事制度的引進
四、公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外部監事制度
(一)日本公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外部監事制度
(二)我國公司型證券投資基金外部監事制度的構建
第七章 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的民事責任
一、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民事責任的一般分析
(一)受託人違反信託的民事賠償責任的性質
(二)受託人違反信託的民事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
(三)受託人過錯的認定
(四)受託人違反信託的賠償範圍
(五)受託人違反信託的民事賠償責任的免責事由
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虛假陳述的民事責任
(一)證券虛假陳述行為的界定
(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虛假陳述民事責任的主體
(三)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虛假陳述民事責任的歸責原則
(四)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虛假陳述民事責任的因果關係
(五)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虛假陳述民事責任的範圍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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