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1989年9月,謝鶴亭榮登總經理兼黨委書記寶座後,決心小試鋒芒,品嘗一下權力的味道。謝鶴亭上任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洗心革面,將公司名稱換成“廣東天龍集團公司”。適應市場經濟需要,換個名稱也無妨,按照國有企業改制的習慣做法,像這類“翻牌公司”一般都取諧音。為什麼謝鶴亭取“天龍”二字為公司命名?後來,謝鶴亭在一次談話中,不經意地說道:“我是1940年生人,屬龍。”謝鶴亭自知罪孽深重,曾兩度企圖自殺以對抗檢察機關的審查。1999年3月24日,謝鶴亭終於被押上了審判台。經法院認定:謝鶴亭從1993年11月至1995年10月間,共貪污公款人民幣419萬元、港幣584萬元、美金2萬元。這是建國以來廣東省查處的個人貪污公款犯罪數額最大的一起腐敗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貪污罪判處謝鶴亭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謝鶴亭當庭表示不服判決,要求抗訴。謝鶴亭為自己申辯的理由是,他患有精神病,許多犯罪情節是在不清醒的情況下做出的,而且有些犯罪情節是上了壞人的當。旁聽觀眾聽到謝鶴亭的陳述,不禁啞然失笑。“你給情婦開價月薪12000元港幣的工資,是清醒還是不清醒?你在澳門賭博一次性下注80萬元港幣的籌碼,是清醒還是不清醒?廣東省食品企業集團公司被你改名為天龍公司,一下子丟掉了價值難以估計的無形資產,是清醒還是不清醒?”
謝鶴亭這個生命即將結束了,但謝鶴亭這個符號卻永遠刻在歷史的恥辱柱上。失去監督的權力容易滋生腐敗,但問題是,企業領導人的權力依靠誰來監督?謝鶴亭在《自我交代》中說:“由於在世界觀改造上出現大逆轉,忘了一個共產黨員的應盡職責,為了得到金錢上的滿足,走上了貪污犯罪的道路。”謝鶴亭說的太輕巧了,1000萬元是什麼概念?以廣東地區九十年代中期工薪階層平均收入計算,謝鶴亭鯨吞的公款,是一個普通工薪階層500年的收入。國有資產是幾代人民血與汗的結晶,謝鶴亭和謝鶴亭們可能不知道,當他們為所欲為地侵吞國有資產的時候,人們正在盯著他,並記下他們犯下的滔天罪行。謝鶴亭的滅亡,就是一個極好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