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免罪表

《謝免罪表》是唐代陳子昂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謝免罪表

臣某言:月日,司刑少卿郭某奉宣敕旨,以臣所犯,特從放免,伏對恩命,魂魄飛揚。中謝。臣巴蜀微賤,名教未聞,陛下降非常之恩,加不次之命,拔臣草野,謬齒衣冠,臣私門祖宗,幽顯榮慶,豈止微臣一身而已!臣宜肅恭名節,上答聖恩,不圖誤識凶人,坐緣逆黨,論臣罪累,死有餘辜,肝腦塗地,不足塞責。陛下宏慈育之典,寬再宥之刑,矜臣草萊,憫臣愚昧,特恕萬死,賜以再生。身首獲全,已是非分,官服具在,臣何敢安?臣若貪冒寵私,顏恩造,復塵舊職,以玷清猷,螻蟻微心,實慚面目。臣伏見西有未賓之虜,北有逆命之戎,尚稽天誅,未息邊戌。臣請束身塞上,奮命,庭,效一卒之力,答再生之施,庶陛下威命,綏服荒夷,愚臣罪戾,時補萬一。若臣獲死鋒鏑,為厲犬羊,古人結草,實臣懇願。不勝大造再生荷戴之至。

作者簡介

陳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射洪縣)人。出身豪富之家,少任俠,學縱橫之術,又喜尋仙訪道。睿宗文明元年(684年)中進士。曾上書論政,為武后所賞識,拜麟台正字,轉右拾遺。他剛強正直,屢上書諍諫,多能切中時弊。隨武攸宜出征契丹,不受重用,即解職歸家。後為縣令段簡所誣,冤死獄中。他是唐代詩歌革新運動的先驅者和啟蒙者,第一個在理論上提倡漢魏風骨和風雅興寄,反對齊梁彩麗競繁的齊梁詩風,強調詩歌的社會現實意義。他的創作認真實踐了這些主張,辭意激昂,風格高峻。其文學創作和主張對以後的李白、杜甫等均有很大影響。有《陳子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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