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簡介
《謊言的識別》,是湖南警察學院副教授、華中科技大學博士羊芙葳的學術著作,由商務印書館出版。該書填補了國內套用語言學領域謊言研究的空白,也是國內第一部成體系的謊言識別理論著作 。
本書內容來自於2010屆華中科技大學語言學與套用語言學專業博士、湖南警察學院副教授羊芙葳的博士論文《謊言的識別研究》。書名擬同於論文名,全書共九章,約18萬字,論述過程嚴謹,推論科學正確,其中包含諸多重大的理論成果,2011年9月獲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規劃辦公室出版資助。
書名 謊言的識別
作者 羊芙葳
出版社 商務印書館
出版時間 2012年9月
裝幀 平裝
開本 880×1230 1/32
ISBN 978-7-100-09140-4
類別 套用語言研究、法律語言研究
頁數 401
定價 29.00元
內容簡介
《謊言的識別》對有關謊言的基礎理論,諸如謊言的內涵與外延、謊言的分類體系、謊言的道德價值、謊言的成因理據等問題進行了深入而細緻的分析和研討;運用觀察法、訪談法、問卷調查法與言語分析法總結了謊言常見的、典型的言語指征與副言語指征,建立了一個解釋力較強、有預示或標識價值的指征系統;通過全息概念與全息思維方式的引進,言語全息論、謊言全息論框架的勾勒,探究了一種嶄新的謊言識別方法——全息排查偏離法,設計了全息排查偏離法的操作程式和操作規則,並探討了把握全息、發現偏離的內容與途徑 。
作者介紹
羊芙葳,原名羊武威,湖南邵東人,湖南警察學院副教授。1998年獲湖南師範大學現代漢語專業碩士學位,2010年獲華中科技大學語言學及套用語言學專業博士學位,主要從事謊言識別、演講與口才的教學與研究工作,發表省部級以上學術論文二十餘篇。
成果與榮譽
2011年8月:獲湖南省第16屆優秀社會科學學術著作出版資助
2011年9月:獲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規劃基金項目立項
2013年11月:獲湖南省語言學會優秀成果一等獎
2014年3月:獲湖南省社會科學成果“省內先進”鑑定
2014年10月:獲公安部第十二屆“金盾文化工程”圖書獎
2015年12月:獲第十二屆湖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三等獎
另外,《謊言識別技術》已列為湖南警察學院偵查專業、禁毒專業與心理學專業的專業選修課程,警務指揮與戰術專業、治安學專業、刑事科學技術專業、交通管理工程專業的公共選修課程,並已於2013年下學期開始授課。
目錄
1 謊言是什麼
1.1 謊言與假話
1.2 謊言的特徵與性質
1.3 謊言的定義
1.4 謊言的分類
1.5 研究規劃
2 謊言的道德價值
2.1 說謊的必要性
2.2 謊者的動機
2.3 謊言的影響
3 謊言的成因
3.1 言語的趨利避害原則
3.2 言語的強刺激功能
3.3 謊言的根源
4 謊言的言語指征
4.1 概述
4.2 通用型言語指征
4.3 被動型言語指征
4.4 主動型言語指征
5 謊言的副言語指征
5.1 概述
5.2 通用型副言語指征
5.3 被動型副言語指征
5.4 主動型副言語指征
5.5 情緒型副言語指征
5.6 開心型副言語指征
5.7 零指征
6 人類識別謊言的歷程
6.1 神識法
6.2 刑識法
6.3 人識法
6.4 儀器識法
6.5 餘論
7 全息排查偏離法
7.1 理論基礎
7.2 操作步驟
7.3 甄別實例
8 結 語
書評
“‘小題大計,積小成大’首先必須能‘大題化小’,‘大題化小’是學者研究能力養成的重要內容。羊芙葳進入課題後,進行了廣泛的田野調查,分析了大量刑事和民事案例,最終‘大題化小’成‘謊言的識別’來做博士論文,這就是本書的基礎和緣起。因為刑偵的重要工作、司法裁決的重要依據就是對嫌犯的口供和證人的證詞的真假進行甄別,這是語言學和刑偵學的交叉領域,提煉為‘謊言的識別’以後,就更具有普適的價值。凡‘大題化小’所得的課題,具有廣闊的學術背景,厚積薄發,內容充實厚重,讀者讀了羊芙葳這本書後,一定會有這種感覺。”
——《<謊言的識別>:是何?為何?緣何?》,華中科技大學博士生導師、尉遲治平教授撰寫,《文史博覽》2013年1期發表。
“近期出版的學術著作《謊言的識別》,對謊言的定義、謊言的道德價值、謊言的成因、謊言的言語指征和謊言的識別等問題進行了比較深入系統的研究,填補了國內有關研究的許多空白。”
——《揭秘謊言——評<謊言的識別>》,華中師範大學博士生導師、謝曉明教授撰寫,《中國社會科學報》2013年11月4日發表。
理論意義
說謊者自有說謊者的邏輯、說謊者的哲學、說謊者的心理、說謊者的策略、說謊者的生理過程,因此,謊言應該成為邏輯學、哲學、心理學、社會學、傳播學、生理學的研究對象,以開拓這些學科的學術視野,豐富這些學科的研究內容。謊言的識別需要這些學科的研究成果,謊言識別的理論與技術也可成為這些學科發展的借鑑。
從信息是否符合客觀真實的角度來看,言語可兩分為真話與假話;從言者是否想吐露真實情況的角度來看,言語可兩分為實話與謊話。實話有傳達事實、感情與態度的功能,謊話有生成事實、感情與態度的功能。說謊者要盡力把謊話說得像實話一樣,但是,講實話是言語的基本要求,也是社會的基本要求。無論是什麼性質的謊話,至少有違言語的道德準則,有低估他人心智的故意,說謊者需要處理更多的認知任務、心理障礙與言語障礙,謊話必然有不同於實話的面貌與本質,因此,實話有實話的表達規律與特點,謊話有謊話的表達規律與特點。對於以研究言語實踐為己任的套用語言學學科來說,謊話也應該像實話一樣成為它的研究對象 ;所有實話的規律都可用來檢驗與識別謊話;謊話的研究與實話的研究可以互相印證、互相補充 。
套用價值
話語信息是否真實,關涉到對人與事的態度與感情。很多情況下,說實話才能達到溝通目的,促進理解與合作;說謊話導致言語衝突 ,甚至隔膜與仇視。因此,謊言對於說謊者來說,背負良心拷問,破壞自身誠信,道德名譽蒙上陰影;對於被謊者來說,利益遭受損失,感情蒙受傷害,智力受到嘲弄,行為失去意義。
識別謊言是必備的生活技能。只有及時、準確地識別謊言,對謊言做出得體的反應,才能獲得真實的信息,維護起碼的尊嚴,擁有必須的自信。識別善意的謊言,能體會出親朋好友的愛護和良苦用心;識別惡意的謊言,能認清謊者的真正面目,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反應遲鈍或緩慢,會給人造成一種笨、傻或迂的感覺;最終被騙,會產生被貶低、被侮辱和被出賣的感覺。
為了生存與發展,每一個社會成員都離不開對言語真偽的甄別;對於某些職能部門而言,甄別謊言是其工作人員的重要技能。提高謊言識別技術,有助於國家安全部門發現恐怖分子與間諜,預防可能的危險與破壞;有助於檢察部門查處瀆職、貪污、有受賄嫌疑的國家工作人員,剔除偽證;有助於公安部門偵查、甄別、認定犯罪嫌疑人,再現案件的全貌與細節;有助於企業領導掌握真實的情況並做出科學的決策,或在談判與招聘員工中占得先機,是一個很有套用價值的前沿性研究項目。
理論創新
該書從套用語言學的視域出發研究謊言及其識別問題,理論貢獻有:
一、對某些共同特徵多、區別特徵少、聯繫緊密的基本術語進行了嚴格的區分與界定,澄清了一些習焉不察的誤解和混淆,在謊言研究領域建立了一個明確而又統一的概念體系。
二、從利於識別的角度構建了一個脈絡清楚、細目完善的謊言分類系統,通過發現並闡述言語的趨利避害原則、言語的強刺激功能探索了說謊的本質根源,通過對相關法律文獻的解析分析了人類謊言識別的發展規律,由此在謊言識別領域建立了一個系統化的理論體系。
三、謊言的偏離指征雖然不是謊言識別的唯一依據,但是謊言識別的重要依據;雖然存在明顯的個體差異與情景差異,但是也有它的共性與規律;雖然不可能進行完全歸納,但是進行相對系統、全面的不完全歸納還是可行的。該書在謊言的偏離指征方面做了比較詳盡的整理工作,且有諸多新見。
四、構建了一種嶄新的謊言識別方法——全息排查偏離法。已有的謊言識別方法,有的已完成其歷史任務,譬如神識法;有的是對人性的摧殘,譬如刑識法;有的存在適應範圍的限制,譬如儀器識法。該書旨在探索一種無環境、對象、條件限制,有科學基礎、可操作的謊言識別方法。
觀點摘錄
“理論上來說,世界是可知的,沒有認識不了的事物,沒有識別不了的謊言。只有尚未被認識的事物,只有尚未被識別的謊言。”——32頁
“謊言總會留下形跡。雁過留聲。言者的用詞、語調、停頓、重音、節奏、重複、間斷等,都會泄露他們內心真正的想法。看似偶然、細微的語誤,恰是言者控制無效、真實泄漏的跡象;看似天衣無縫的說辭,恰是言者精心準備、欲蓋彌彰的特徵;智商再高、思維再縝密、經驗再豐富的謊者也會在他的言語中留下蛛絲馬跡。當他們試圖以語言為工具欺騙別人的時候,真相已經潛伏在語言的載體上了。”——35頁
“關於謊言的道德價值,不能一概而論。標準是相對的。一個人不可能不說謊,必要的、非惡意的、未造成不良後果的說謊是可以接受的;不必要的、頻繁的、刻意的說謊令人反感與厭惡;惡意的、造成負面影響的說謊要予以嚴懲與打擊;只有在為環境所迫的情況下、心懷善意且取得正面影響的謊言,才有積極的道德價值。”——57頁
“整體的緊張感是辨別謊言的利器。如果言者肌肉是鬆弛的,給人的第一感覺是放鬆、放任的,那么,他很有可能在說實話;反之,如果肌肉是緊繃的,給人的感覺是‘設防’、‘備戰’的,則說謊的可能性大。”——211頁
“偽裝的親熱、禮貌行為較之真誠的親熱禮貌行為,缺少充分的理由,不符合言者素來的習慣,因為其突兀、過分的痕跡反而成為說謊容易辨識的指征。現實生活中,偽裝的嬉皮笑臉最容易迷惑他人。”——230頁
“情緒的真正外部表現是一種生理的激活反應;是由神經纖維(與感覺、運動、思維有關)主導的反應;是一種無意識、習慣性的反應;自然牽動相應的面部肌肉。
偽裝的情緒表現是通過下意識的努力所‘做’出的反應;根據人們對各種情緒的知識與經驗,努力控制有關的關鍵部位盡力‘做’出(盡力展現和保持一種符號化)的情緒模式;但只能‘做’出表層的、粗線條、片段的、局部的表情,畢竟缺少無意識的微細表情,不能呈現出貼切、協調的自然本色。”——233頁
“根治刑識法——刑訊逼供,不僅要完善人權保護方面的立法,建立、健全人權監督與保護組織,加強權力監督、司法監督,接受國際監督、輿論監督,保障當事人依法尋求法律援助的權利,最根本的還在於——提高人類識別謊言的水平,增強執法人員識別謊言的能力。”——264頁
“縱觀人類識別謊言的歷史,就如同人類對其他一切事物的認識一樣,也經歷了一個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式上升過程。神識法、刑識法、儀器識法都有一個共同的原理:把人置於某種生理的、心理的高壓之下,迫使人泄露說謊的痕跡。”——280頁
“那為什麼有的人能推出真相,有的人推不出呢?這跟聽者的全息度有關。聽者要與言者產生全息共振現象,即由自我及他,產生認知的、情感的全息體驗——通俗地說,即換位思考,假設自己是言者,是否會有與言者同樣的感情與態度。層次越接近,越容易全息;全息得越多,識別率越高。因此,聽者的探索欲越強,識別率越高;同背景、同經歷的聽者往往更有識別能力。冷漠的人因為封閉自己的全息世界而往往被假象所蒙蔽。”——291頁
“人體的每一部分都有單獨表意的功能,同時又與相關相鄰部位共同傳達某一種信息。不是所有的副言語都有意義,但有的副言語一定有意義。有意義的副言語一定有動機。全部的真相就擺在你面前,就看你知道多少。
謊者會儘量使用自認為可產生真實效果的措辭與方式。理論上,言語有多少種表達方法,謊言就有多少種偽裝手段。生活中,謊言的偏離指征是有限且有用的,無論對於謊者還是被謊者都是有啟迪作用的。”——297頁
“謊言的全息排查偏離法為謊言識別提供了一種新的思路、新的方法。雖然我們永遠不可能了解某人、某物或某事所有的全息,但了解到某個具體謊言的全息背景,是完全可能的;偏離是顯化了的潛信息,我們完全有可能通過直覺或者觀察捕捉住;用全息排查偏離的思路是符合邏輯規律的,結論可信、可靠;其過程可以用文字描述、固定,經得起推敲與反證。無需任何儀器設備,適合任何環境、任何個人,具有普適性與操作性。”——32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