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市舊城改造辦

1、負責舊城改造相關規劃的編制、報批及組織實施工作。 3、負責舊城改造相關政策的調研、擬訂工作。 4、負責舊城改造資金使用計畫的編制和監督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在市政府明確的舊城改造範圍內,行使下列職責:
1、負責舊城改造相關規劃的編制、報批及組織實施工作。
2、負責舊城改造中、長期建設規劃及年度實施計畫的編制工作。
3、負責舊城改造相關政策的調研、擬訂工作。
4、負責舊城改造資金使用計畫的編制和監督管理工作。
5、負責舊城改造項目推介、信息發布等招商引資工作。
6、負責舊城改造範圍內的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協助相關職能部門做好與舊城改造有關的管理工作。
7、負責舊城改造範圍內自有產權的經營和有關物業管理工作
8、負責監督實施舊城改造項目的征地、拆遷、安置和建設工作。
9、綜合協調舊城改造管委會成員單位的關係,協調處理有關舊城改造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10、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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