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訴訟法學文庫》是面向國內外專家、學者長期開放的大型專著叢書。自2001年面世以來,已出版發行了60餘部以訴訟原理、訴訟規律為內容且有新意、有深度、有分量的專著、譯著,對公安、司法工作有指導意義,對立法工作有參考價值。其中已有多部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
編輯推薦
訴訟法制是現代法治的重要內容和標誌之一,也是依法治國的重要保障。我國法制建設的歷程已經證明,訴訟制度是否健全與完善,直接決定著實體法律的實際效力:沒有相應的訴訟制度作為依託,實體權利只能是“鏡中花、水中月”;沒有完善的訴訟制度予以保障,實體法律將無法如其所願地實現其追求的立法目的。更為重要的是,訴訟法制的完善程度如何,還直接反映和體現著一個國家、一個民族進步、文明、民主和法治的程度,是區分進步與落後、民主與專制、法治與人治、文明與野蠻的標誌。在現代法治國家,訴訟制度作為法治的一個重要環節,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視。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法官威廉·道格拉斯曾談到,“權利法案的大多數規定都是程式性條款,這一事實絕不是無意義的。正是程式決定了法治與恣意的人治之間的基本區別”。
作者簡介
毛立華,男,1976年11月生,浙江省江山市人,法學博士。現為中國人民大學博士後研究人員,供職於最高人民法院。
目錄
導論
一、研究對象
二、研究思路
第一章 司法裁判中的事實
一、司法裁判中的事實界說
(一)關於事實
(二)生活事實、案件事實、裁判事實
二、用證據認識事實的理論基礎
(一)訴訟中的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
(二)理性主義裁判
(三)法律多元價值的選擇與平衡
第二章 案件事實:證據證明的對象
一、案件事實的性質
(一)案件事實是法律規範下的事實
(二)證據事實不是證明對象
(三)案件事實具有雙重屬性
二、案件事實的分類
(一)需要證明的案件事實
(二)無須證明的案件事實
三、案件事實的提出
(一)民事案件事實的提出
(二)刑事案件事實的提出
第三章 事實探知依據之一:證據的靜態分析
一、證據:事實探知的手段
(一)證據探知事實的歷史
(二)證據裁判原則的基本內容
(三)證據裁判原則的例外
二、證據的界定與三性分析
(一)證據的界定
(二)證據的客觀性
(三)證據的關聯性
(四)證據的合法性
三、證據的證明力與證據能力
(一)證據的證據能力
(二)證據的證明力
(三)證據能力與證明力之關係
第四章 事實探知依據之二:證據的動態分析
一、動態研究的必要性
二、證據的形成
(一)證據意識與證據形成
(二)證據製作與證據形成
(三)認知能力與證據形成
三、證據的收集與調查
(一)民事證據的收集與調查
(二)刑事證據的收集和調查
(三)初步結論
四、證據的質證
(一)質證的概述
(二)兩大法系的質證模式及比較研究
(三)我國質證程式的現狀與反思
(四)對完善我國質證制度若干問題的思考
第五章 事實認定機制:證據評價
一、事實認定的機制
(一)神示證據制度:以神意排斥人的理性來抑制法官恣意
(二)法定證據制度:以立法理性壓抑司法理性來抑制法官恣意
(三)自由心證制度:尊崇司法理性並靠司法制度來抑制法官恣意
二、證據評價之自由心證
(一)自由心證之界定
(二)自由心證之層次
三、自由心證之合理性
(一)成文法的局限性
(二)法的不確定
(三)思維的非至上性
(四)實現實體正義的需要
四、自由心證之客觀化制約
(一)心證主體客觀條件的制約
(二)訴訟程式內在規律的制約
(三)證據規則的制約
(四)經驗和邏輯規則的制約
(五)心證公開制度的制約
五、自由心證在中國
(一)自由心證之爭論
(二)自由心證之問題
(三)自由心證之應對
第六章 裁判事實:證據評價的結果
一、裁判事實的二重性
(一)裁判事實的相對性
(二)裁判事實的確定性
二、裁判事實的二重性對司法的影響
(一)裁判事實與證明責任
(二)裁判事實與證明標準
三、裁判事實與“錯案”
(一)何謂錯案
(二)裁判事實與錯案
結論
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