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確實性》是維根斯坦在其一生最後18個月中對知識和確實性問題進行深入探討的結果,實際上是他這一時期哲學思考過程的記錄,讀起來就像是作者的思想獨白。每則筆記只是按日期把當時的思想記下來,前後順序並沒有照主題重新加以整理和安排。因此同一個討論題目往往多次重複,前後論點有時也不免有相互矛盾之處。讀者為了弄清作者在某個問題上的觀點,常常不得不在幾百則筆記中前後翻閱,反覆查看,所以閱讀本書要有極大的耐心。但是這種努力是值得的。人們在閱讀中不時會發現個別語句閃耀出思想形成時進發出的光亮奪目的火花,而層出不窮的新穎思想更是不斷擴大和改變讀者的視野,仿佛讓他們也隨著作者在新的思想天地中漫遊。本書是一位大思想家以全新的眼光探討知識和確實性這些最困難的認識論問題的思想結晶。維根斯坦在這裡最有力地抨擊了笛卡兒以來認識論只顧追求某種“完全確實”的東西這一錯誤方向。可以肯定地說,《論確實性》代表了20世紀哲學在認識論領域取得的一個重大進展。
維根斯坦--論確實性 節選
1.如果你確實知道這裡有一隻手①[1],我們就會同意你另外所說的一切。 (當人們說不能證明如此這般的一個命題時,這當然並不是說它不能從其他命題推導出來。任何一個命題都可以從其他命題推導出來,但是這些命題卻不比該命題本身帶有更多的確實性。)(關於這一點H.紐曼有個很奇特的說法。) 2.在我(或任何一個人)看來它是這樣,並不能推斷它就是這樣。 我們所能問的是:對此進行懷疑是否能算是有意義的事情。 3.如果比如有個人說“我不知道這裡是否有一隻手”,人們也許會對他講“再仔細看看”。——這種使自己確信的可能性是語言遊戲的一部分,是語言遊戲的一個主要特徵。 4.“我知道我是一個人。”為了看出這個命題的意思多么不清楚,就要考察這個命題的否命題。人們最多可以把它的意思理解為“我知道我有人的器官”。(比如說大腦,而從來還沒有一個人看見過自己的大腦。)但是像“我知道我有大腦”這類命題又當怎樣理解?我能懷疑它嗎?因為沒有懷疑的理由!一切事實都支持它,而沒有一件事實可以反駁它。然而這卻是可能想像的:我的頭骨在做手術時竟然被發現其中空無一物。 5.一個命題是否能夠最終被證明其虛妄,歸根結底要看我把什麼當做該命題的決定因素。 6.現在人們能不能(像摩爾一樣)列舉他們所知道的事情?無須考慮,我不相信他們能。因為不然,“我知道”這個表達式就是被誤用了。而通過這種誤用,一種奇特而又極其重要的心理狀態似乎被揭示了出來。 7.我的生活證明我知道或者確信在那邊有一把椅子或者一扇門,等等。例如我告訴一位朋友說,“坐在那邊的椅子上”,“關上門”,等等。 8.“知道”與“確信”這兩個概念之間的區別並不特別重要,只有這種情況除外,即用“我知道”來表示的意思是“我不可能弄錯”。例如在法庭上,任何證詞中的“我知道”都可以用“我確信”來代替。我們甚至也許可以想像法庭上不許說“我知道”。《威廉·麥斯特》中有一段文字,其中“你知道”是用來表示“你確信”的意思,因為事實不同於他所知道的東西。 9.在我的生活進程中,現在我是否確信我知道這裡有一隻手即我自己的手? 10.我知道有個病人躺在這裡嗎?這是無意義的胡說!我正坐在他的床邊,我正注意觀察他的臉。——那么我就不知道有個病人躺在那裡嗎?——這個問題和這個斷言都沒有意義。正如“我在這裡”這個斷言一樣沒有意義,而只要情況適當我還是可以在任何時刻使用它的——這樣一來“2x2=4”除了在特殊場合外也就同樣沒有意義,不是正確的算術命題了嗎?“2x2=4”是一個正確的算術命題——不是“在特殊場合下”,也不是“永遠”——但是說出的或寫出的“2x2=4”這個公式在中文中也許可以有一種不同的意義或者是完全無意義的胡說,由此可以看出這個命題只有在使用時才有意義。“我知道有個病人躺在這裡”,如果用在不適當的情況下就似乎不是胡說而倒像理所當然的事情,只是因為人們能夠相當容易地想像一種適合於它的情況,並且認為“我知道”這幾個字在不出現疑問的情況下永遠是合適的(因而甚至在表現疑問的說法讓人不可理解時也是如此)。 11.我們簡直看不到“我知道”的用法有多么細緻微妙。 12.因為“我知道”似乎是描述一種事態,這種事態保證所知的東西是一種事實,人們總是忘記“我認為我知道”這個表達式。 13.因為“是這樣”這個命題看來並不像是可以從另外某個人所說的“我知道是這樣”中推論出來的,也不像是從這個語句加上它不是謊言推論出來的。但是,難道我不能從我自己說的語句“我知道等等”推論出“是這樣”嗎?完全可能,從“他知道那裡有一隻手”可以導出“那裡有一隻手”。但是從他說的語句“我知道……”卻不能導出他確實知道這件事。 14.他確實知道就必須加以證明。 15.需要證明沒有出錯的可能。說出“我知道”這種保證是不夠的,因為我不可能弄錯畢竟只是一種保證,而在那件事上我不可能弄錯卻需要在客觀上加以證實。 16.“如果我知道某件事情,那么我也知道我知道這件事,等等”,就等於說“我知道這件事”的意思是“在這件事上我不可能弄錯”。但是在這件事上我是否不可能弄錯卻需要在客觀上加以證實。 17.假定現在我指著一個物體說“在這件事上我不可能弄錯:那是一本書”。這裡會有什麼樣的錯誤呢?我對此有沒有明確的想法? 18.“我知道”經常表示這樣的意思:我有正當的理由支持我說的語句。所以,如果另一個人熟悉這種語言遊戲,他就會承認我知道。如果另一個人熟悉這種語言遊戲,他就必然可以想像人們怎樣能夠知道這類事物。 19.“我知道這裡有一隻手。”這個語句可以這樣接著說下去:“因為我正在看的就是我的手。”因此一個講道理的人是不會懷疑我知道的。觀念論者也不會懷疑這一點,他大概會說他不是在講那種受到否定的實際的懷疑,而是講在那種懷疑背後還有另一種懷疑。這是一種幻覺,必須用另外一種方法加以證明。 20.“懷疑外在世界的存在”的意思舉例說並不是指懷疑一顆行星的存在,因為新近的觀察證實了它的存在。或者摩爾是想說這裡有他的手在性質上不同於知道土星的存在?不然人們就可以向懷疑的人指出土星的發現,並且說這顆星的存在已經得到證實,從而也就證實了外在世界的存在。 21.摩爾的看法實際上可以歸結如下:“知道”這個概念與“相信”、“猜想”、“懷疑”、“確信”等概念的相似之處在於“我知道……”這一陳述不可能是一種錯誤。而如果情況是這樣,那么就可能有一種從這樣一個語句得出一個斷言為真的推論。而在這裡“我認為我知道”的形式卻受到了忽視。但是如果這是不許可的,那么在該斷言中也必然不可能出現錯誤。任何熟悉這種語言遊戲的人必定明白這一點——從一個可靠的人那裡所得到的“他知道”這項保證不能向他提供任何幫助。 22.如果我們必須相信那個說“我不可能弄錯”或者“我沒有弄錯”的可靠的人,那就確實是一件奇特的事了。 23.如果我不知道某個人是否有兩隻手(比如說手是否已被截去),我將會相信他說自己有兩隻手的保證,只要他可以信賴的話。如果他說他知道這一點,那么這對於我來說就只能表示他能夠確信自己有兩隻手,從而也就表示比如說他的胳臂不再包紮著紗布和繃帶,等等。我相信這個可以信賴的人乃是因為我承認他有可能確信此事,但是某個說(也許)沒有物體存在的人卻不會承認這一點。 24.觀念論者的問題大體有如下述:“我有什麼權利不懷疑我的雙手的存在?”(對此不能回答:我知道它們存在。)但是某個提出這類問題的人卻忽視了這一事實,即對於存在的懷疑只能在一種語言遊戲中進行。因此,我們必須先問:這種疑問會是什麼樣子?而不要直接去理解它。 25.甚至對於“這裡有一隻手”人們都可能出錯。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不可能出錯。——甚至在一次計算中人們也可能出錯,只有在特殊情況下人們才不可能出錯。 26.但是人們能夠從一種規則中看出什麼情況使得在使用計算規則上不可能出錯嗎? 在這裡一種規則對我們有什麼用處?難道我們不會在使用它時(又一次)出錯嗎? 27.可是在這裡如果人們想給出某種類似規則的東西,那么它就會包括“在正常情況下”這個表達式。我們認識正常情況,但卻不能精確地描述這些情況。我們至多能夠描述一系列的非正常情況。 28.什麼是“學會一種規則”?——是這個。 什麼是“在使用規則上出錯”?——是這個。在這裡被指出的是某種不確定的東西。 29.在練習使用規則的實踐中也顯示出套用規則時出現的錯誤是什麼。 30.當某個人確信某件事情時,他就會說:“對,計算是正確的”,但是這個結論並不是從他的確信狀態推導出來的。人們並不是從自己的確信中推導出事實情況的。 確實性就像是一種語氣,人們用這種語氣肯定事實情況,但是人們並不是從語氣中推導出這樣說就有道理。 31.那些人們好像著了迷一樣再三重複的命題,我願意把它們從哲學語言中清除出去。 32.問題並不是摩爾知道那裡有一隻手,而是我們遇到他說“關於這件事我當然可能弄錯”時不會理解他。我們會問:“出現的這一類錯誤表現為什麼情況?”例如,發現這是個錯誤表現為什麼情況? 33.這樣我們就清除了那些不能引導我們前進的句子。 34.如果有人教某個人學計算,那么是否也要教他:他能夠依靠他老師的計算?但是這些說明到時候畢竟會走到盡頭。是否也要教他相信他的感官——因為在許多場合確實有人告訴他說,在如此這般的特殊情況下人們不能相信感官?——規則和例外。 35.但是難道沒有物體存在是不可想像的嗎?我不知道。然而“物體存在”卻是無意義的胡說。這可能是一個經驗命題嗎? “物體似乎存在”,這是一個經驗命題嗎? 36.“A是一個物體”是我們只向某個尚不理解“A”是什麼意思或者“物體”是什麼意思的人所提供的知識。因此這是關於詞的用法的知識,而“物體”則是一個邏輯概念(同顏色、數量……一樣)。這就是為什麼不能構成“物體存在”這類命題的理由。 然而我們每一步都會遇到這類不成功的嘗試。 37.但是說“物體存在”是無意義的胡說難道就是對於觀念論者的懷疑態度或實在論者的確信態度的適當回答嗎?而這在他們看來畢竟並不是無意義的胡說。然而這樣說卻是一種回答:這個斷言或其反面是打算表達某種不可表達的事物的失敗嘗試。它的失敗是可以顯示出來的,但是這並不是問題的終結。我們必須懂得困難或其解決的最初表達可能是完全錯誤的。正如一個有理由指責一張畫的人最初往往指得不是地方,批評家為了找到正確的攻擊點就需要進行一番考察。 38.數學的知識 人們在這裡必須不斷提醒自己:“內心過程”或“狀態”是不重要的,並且向自己發問:“為什麼這應該是重要的?這與我有什麼相干?”令人感興趣的是我們怎樣使用數學命題。 39.人們就是這樣進行計算的,即在這樣的情況下人們認為計算是絕對可靠的、必然正確的。 40.從“我知道這裡是我的手”可能引出“你是怎樣知道的”這個問題,而對這個問題又預先假定可以用這樣的方式知道這件事。因此,人們也許可以用“這裡是我的手”來代替“我知道這裡是我的手”,然後補充說他們是怎樣知道的。 41.“我知道我什麼地方感到疼痛”,“我知道我這兒感到疼痛”與“我知道我感到疼痛”同樣是錯誤的。但是“我知道你是在什麼地方觸摸到我的胳臂的”卻是正確的。 42.人們可以說“他相信這件事,但事實並不是這樣”,但卻不能說“他知道這件事,但事實並不是這樣”。這是不是由於信念與知識的“心理狀態”的不同?不是的。比如說,人們可以把通過說話時的語氣、姿勢等等所表達的東西稱作“心理狀態”。看來確信的心理狀態是可以講的,而不管是知識還是錯誤的信念,這種心理狀態都是一樣的。認為與“相信”和“知道”這些詞相對應的必然是些不同的心理狀態,這就好像人們相信與“我”這個詞和“路德維希”這個名字相對應的因概念的不同而必然是不同的人一樣。 43.“在12X12=144上我們不可能算錯。”這是哪一類的命題?這確實是一個邏輯命題。但是現在難道它與12X12=144不是一樣或者最後還是一樣嗎? 44.如果你要求一種可以導出這裡不可能算錯的規則,回答是:我們不是通過一種規則而是憑著學會計算來知道這一點的。 45.我們是通過學會計算而得以知道計算性質的。 46.但是這樣一來難道對於我們怎樣確信計算的可靠性就不能加以描述了嗎?噢,確實是這樣。然而當我們這樣做時並沒有什麼規則出現。但是最重要的事情是並不需要這種規則。我們什麼也不缺少。我們是按照一種規則來計算的,而這就足夠了。 47.人們就是這樣計算的。計算就是這樣。這就是我們(比如說)在學校學會的東西。忘掉這種超驗的確實性吧,因為它同你關於精神的概念關聯在一起。 48.然而,在大量計算中,人們可以把某些計算說成是永遠可靠的,而另外一些計算則是尚未確定的。而現在這是否是一種邏輯上的區別? 49.但是要記住:即使這次計算對我來說是已經確定的東西,這也僅僅是一種為了達到實用目的而採取的決定。 50.人們什麼時候說“我知道…x…=…”?當人們已經核對過這次計算的時候。 51.“在這裡錯誤會是什麼樣子”這是哪一類的命題?這必然是一個邏輯命題。但這卻是一種沒人使用的邏輯,因為它所告訴我們的不是通過命題得知的。而這是一個邏輯命題,因為它確實描述概念(語言)的情況。 52.因此這種情況不同於“在與太陽相距這樣遠的地點有一顆行星”和“這裡有一隻手”(即我自己的手)這類命題。第二種命題不能叫做假設,但是它們之間並沒有明顯的界限。 53.因此人們也許可以承認摩爾是對的,只要把他的話解釋為:一個說“這裡有一個物體”的命題可能與一個說“這裡有一片紅”的命題具有相同的邏輯地位。 54.因為這句話並不正確,即在從行星過渡到我自己的手時,錯誤的可能性越來越小。不是的,在某一點上這句話已經變得不可想像了。 這一點早已被下面的說法所表明:如果不是這樣,那么也就可以想像:我們關於物體的每個語句竟然都是錯誤的,我們所說的一切語句都是錯誤的。 55.因此就可能假定我們周圍的一切事物都不存在嗎?這不就像是假定我們在一切計算中都算錯了嗎? 56.如果人們說:“也許這顆行星並不存在,顯現出光亮乃是由於其他原因”,那么人們仍然需要一個確實存在的物體作為實例。這並不存在,比方說像……那樣存在。 或者我們是否可以說確實性只是一個構造出來的點,某些事物更接近它而某些事物則不那么接近它?不行。懷疑是逐漸失去其意義的。這種語言遊戲正是這樣。 一切描述語言遊戲的東西都屬於邏輯。 57.現在“我知道,我不是僅僅在猜測,這裡是我的手”難道不可以被認為是一個語法命題嗎?因此不是有時間性的。 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它難道不像“我知道,我不是僅僅猜測,我在看見紅色”這句話嗎?而“所以有物體存在”這個推論難道不像“所以有顏色存在”嗎? 58.如果“我知道等等”被認為是一個語法命題,當然“我”不可能是重要的。這句話的真正意思是:“在這種情況下不出現懷疑一類的東西”,或者“在這種情況下‘我不知道’這個表達式是沒有意義的”。當然由此又可以推出,“我知道”也是沒有意義的。 59.在這裡“我知道”是一種邏輯上的洞察。只是實在論不能靠它得到證實。 60.說這是一張紙這個“假設”會由後來的經驗加以證實或否證是錯誤的;說“我知道這是一張紙”當中的“我知道”不是涉及這樣一個假定就是涉及一種邏輯確定也是錯誤的。 61.一個詞的一種意義就是對於該詞的一種使用。 因為這就是我們在字詞併入我們的語言時所學會的東西。 62.這就是為什麼在“規則”和“意義”這些概念之間存在著一種對應關係的理由。 63.如果我們想像的事實不同於其實際情況,那么某些語言遊戲就失去了一些重要性,而另外一些語言遊戲則變得重要起來。這樣一來在使用一種語言的辭彙上就出現一種變化——一種逐漸的變化。 64.比較一下一個詞的意義與一個官員的“職能”。比較一下“不同的意義”與“不同的職能”。 65.語言遊戲一旦發生變化,概念也就隨之發生變化,而概念的變化又引起詞的意義的變化。 66。我對實在作出斷言,這些斷言的確信程度並不相同。確信程度是怎樣出現的?其後果是什麼? 比方說我們可以考察記憶或知覺的確實性。我可以確信某件事物,但是仍然知道什麼試驗可以讓我相信出了錯誤。例如,我完全確信一次戰役的日期,但是如果我在一本有名的歷史書上發現不同的日期,我就應該改變我的意見,而這並不意味著我對判斷完全失去信心。 67.在我們認為發生錯誤的可能早已排除而且事實上人們永遠不曾遇到這種錯誤的情況下,有人還在不斷地發生錯誤。我們能夠想像這樣一個人嗎? 比方說,他說他居住在某某地方,年紀有多大,出生於某某城市,說話的口氣同我一樣(帶出一切表現確信的樣子)有把握,但是他卻錯了。 然而他同這種錯誤的關係是什麼?我該怎樣去構想? 68.問題是:邏輯學家在這裡該當怎樣講? 69.我願意這樣說:“如果我弄錯了這件事,我就沒有把握認為我所說的話都是真的。”但是別人不會這樣講我,而我也不會這樣講別人。 70.幾個月來我一直住在A處,街道的名稱和住宅的門牌號數我已讀過無數次,在這裡還收到過無數封信件而且曾把地址告訴過無數的人。如果我弄錯了地址,那么這個錯誤不會小於我(錯誤地)認為我寫的是中文而不是德文。 71.如果我的朋友有一天想像他在某某地方已經住了很長一段時間,等等,等等,我不會把這件事叫做錯誤,而是叫做精神失常,也許是暫時性的精神失常。 72.並非每個這類虛妄的信念都是錯誤。 73.但是錯誤與精神失常之間的區別是什麼?或者說我認為它是錯誤與我認為它是精神失常之間的區別是什麼? 74.我們能說錯誤不僅有其原因,而且有其理由嗎?大體上說也就是:當某個人發生錯誤的時候,這種錯誤能夠嵌進他所正確認識的事物之內。 75.如果我只是錯誤地相信在我面前有一張桌子,這也許仍然算是個錯誤,但是如果我錯誤地相信幾個月來我每天都看見並且經常使用這張桌子或者一張類似的桌子,那就不是錯誤了。這樣說是否正確? 76.我的目的自然一定是說出人們在這裡想要說出但又不能使之有意義的語句。 77.為了保證不出錯誤,我也許會把乘法做兩遍或者讓別人再做一遍。但是我會做20遍或者讓20個人重做一遍嗎?這是某種疏忽嗎?核對20遍所得到的確實性真的更大嗎? 78.我能說出為什麼不是的理由嗎? 79.我是個男人而不是個女人,這一點是能夠證實的,但是如果我說我是個女人,然後又試圖解釋這個錯誤說:我沒有核對這個語句,那么這種解釋是不會被人接受的。 80.我的語句的真實性是靠我對這些語句的理解來檢驗的。 81.這就是說:如果我說出某些錯誤的語句,那么我是否理解這些語句就變得不確定了。 82.被當做足以檢驗一個語句的東西屬於邏輯。它屬於對語言遊戲的描述。 83.某些經驗命題的真實性屬於我們的參照系。 84.摩爾說他知道地球在他出生之前很久就已存在。這樣的說法似乎是一個關於他本人的語句,儘管此外它還是一個關於物理世界的語句。摩爾是否知道這件事或那件事,目前在哲學上對我們是沒有興趣的,但是我們有興趣的是可以知道和怎樣才可以知道。如果摩爾告訴我們說,他知道某些恆星之間的距離,我們也許就可以由此得出結論,認為他已經作過某些具體考察,我們也會想知道這些考察。但是摩爾恰恰選擇了一個我們大家看來似乎同他知道得一樣多而且說不出是怎樣知道的實例。比方說關於這個問題(地球的存在)我相信我知道得同摩爾一樣多,而如果他知道的情況同他所說的一樣,那么我也知道這種情況。因為看來好像他也不是按照某種思路得出他的命題的,而我雖然可以按照這種思路進行思索,實際上我並沒有這樣做。 85.是什麼讓他得以知道這一點的?大概是歷史的知識吧?他一定知道這樣說是什麼意思:地球早巳存在了如此長久的一段時間。因為這並不是每個有理智的成年人一定知道的。我們看見人們修建和拆除房屋,不禁要問:“這所房子建成有多久了”但是人們怎樣才想到比方說對一座山這樣問呢?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認為地球是個可以出現和消失的物體?為什麼我不該認為地球是平的但卻向各個方向(包括深度在內)無限延伸的物體?但是在這種情況下人們也許仍然會說:“我知道這座山在我生前已經存在很久。”但是如果我遇到一個不相信這句話的人呢? 86.假定我用“我堅定不移地確信”來代替摩爾的“我知道”,情況又怎樣呢? 87.一個能夠起假設作用的斷言命題難道不也能用來作為研究和行動的基礎嗎?換句話說,儘管不是按照明確說出的規則,斷言命題難道不能夠不帶一點懷疑嗎?斷言命題只是被當做不證自明的東西,從未受到懷疑,甚至也許從未被明確說出過。 88.比方說這是可能的:我們做的一切研究都是為了使某些命題不帶一點懷疑,如果說出它們的話。這些命題與研究所走的道路距離很遠。 89.人們會這樣說:“‘地球已經存在了很久’受到一切事物的支持,而不受任何事物的反駁。” 然而難道我不可以相信這句話的反面嗎?但是問題是:這個信念的實際效果是什麼?——也許有個人說:“問題並不在這裡。一個信念就是一個信念,不管它有沒有實際效果。”人們認為:不管怎樣這是人的精神在作出同樣的適應。” 90.“我知道”有著同“我看見”相類似和相關聯的最初意義(“wissen”,“videre”)。“我知道他在室內,但他並不在裡面”同“我看見他在室內,但他並不在那裡”相類似。“我知道”應該表示一種關係,不是我與一個命題意義(如“我相信”)之間而是我與一個事實之間的關係。這樣,事實就攝進我的意識之中。(這就是人們為什麼想說:人們真正知道的並不是外部世界發生的事情,而只是發生在所謂感覺材料領域內的事情的理由。)這就向我們提供了一幅知識即知覺的圖景,即知覺到一個外在事件乃是通過視線把該事件投射進眼睛和意識之內。只有這時才會立即出現人們是否確實知道這種投射的問題。而這幅圖景確實顯示出我們的想像怎樣表達知識,而不是顯示處在這種表達底層的東西。 91.如果摩爾說他知道地球存在等等,我們大多數人都會承認他說得對,即地球一向存在,也會相信他對這一點的確信。但是他是否也已經得到了支持他的確信的正確理由?因為如果沒有,那么歸根結底他還是不知道(羅素)。 92.然而我們卻可以問:一個人是否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地球只存在了一段很短的時間,比方說從他自己出生才開始存在?——假定人們一直對他這樣講,他有充分的理由懷疑這一點嗎?人們相信他們可以造雨,為什麼不教導一位國王相信世界是同他一起開始存在的?而如果摩爾和這位國王走到一起來討論,摩爾真的能夠證明他的信念是對的嗎?我並不是說摩爾不能讓這位國王轉而相信他的看法,但這卻是一種特殊的信念轉變,這位國王將會以一種不同的方式來看世界。 要記住人們有時是由於一種看法的簡單或對稱而確信其正確的,也就是說,這些乃是誘使人們轉而相信這種觀點的東西。人們這時只說某種類似這樣的話:“它必然就是這個樣子。” 93.表達摩爾所“知道”的事物的命題都屬於這樣一類命題,即很難想像一個人為什麼應當相信其反面。例如那個講摩爾已經貼近地球生活了一輩子的命題。在這裡我又一次能夠講我自己而不是講摩爾了。什麼事情能夠引誘我相信其反面呢?不是一次記憶,就是有人告訴過我。我看到的和聽到的所有事物都讓我確信沒有人曾遠離地球。在我的世界圖景中沒有一件事物支持其反面的說法。 94.但是我得到我的世界圖景並不是由於我曾確信其正確性,也不是由於我現在確信其正確性。不是的,這是我用來分辨真偽的傳統背景。 95.描述這幅世界圖景的命題也許是一種神話的一部分,其功用類似於一種遊戲的規則。這種遊戲可從全靠實踐而不是靠任何明確的規則學會。 96.人們可以想像:某些具有經驗命題形式的命題變得僵化並作為尚未僵化而是流動性的經驗命題的渠道;而這種關係是隨著時間而變化的,因為流動性的命題變得僵化,而僵化的命題又變得具有流動性。 97.這種神話可能變為原來的流動狀態,思想的河床可能移動。但是我卻分辨出河床上的河流運動與河床本身的移動,雖然兩者之間並沒有什麼明顯的界限。 98.但是如果有人說“這樣看來邏輯也是一門經驗科學”,他便錯了。然而這卻是對的:同樣的命題有時可以當做受經驗檢驗的東西,而有時則可以看做是檢驗的規則。 99.那條河流的岸邊一部分是不發生變化或者變化小得令人察覺不到的堅硬的岩石,另一部分是隨時隨地被水沖走或者淤積下來的泥沙。 100.摩爾所說的那些他所知道的真理,粗略地講,就是我們大家都知道的那些真理,如果他知道的話。 101.舉例說,這樣一個命題也許就是:“我的身體從未在消失一段時間後又重新出現。” 102.難道我不可以相信:在自己不知道的情況下,或許就在失去意識的狀態下,我曾被人從地球上帶走,而別人雖然知道但卻沒有向我講這件事?但是這同我的其他信念卻一點也不一致。看來我不能描述這些信念所形成的體系。然而我的信念確實形成一個體系、一個結構。 103.現在如果我說“我的不可動搖的信念是……”,那么就目前這個實例講也不意味著我是有意識地遵循某一具體思路而得到這一信念的,而是意味著這種信念是紮根於我的問題與回答之中,其紮根之深使我無法觸到。 104.比如說我也確信太陽不是蒼穹中的一個洞。 105.有關一種假設的一切檢驗、一切證實或否證都早已發生在一個體系之中。這個體系並不是我們進行一切論證時所採用的多少帶有任意性或者不太可靠的出發點,而是屬於我們稱之為論證的本質。這個體系與其說是論證的出發點,不如說是賦予論證以生命的活力。 106.假定有個成年人告訴一個孩子說,他曾到過月球。這個孩子把這件事講給我聽,我說這不過是個笑話,那個人並沒有到過月球;沒有人曾到過月球;月球離這裡很遠很遠,人們不可能攀登或飛行到那裡。——如果現在孩子仍然堅持說也許有一種我所不知道的到達月球的辦法等等,那么我能怎樣回答他呢?對於一個部落中相信人們有時登上月球(也許他們就是這樣解釋他們的夢的)並且確實承認無法用一般方法攀登或飛行到月球的成年人,我能作出什麼回答呢?——但是一個孩子通常不會堅持這樣一種信念,他很快就會相信我們認真對他講的話的。 107.難道這不是同人們能夠教導孩子相信有神或者沒有神的方式完全一樣嗎?因為這樣一來也就能夠提出看來可以支持一種說法或另一種說法的理由了。 108.但是這樣一來就沒有客觀真理了嗎?有人到過月球這句話難道不是不真即偽嗎?如果我們在自己的體系內思想,那就一定是沒有人到過月球。不僅沒有一個有理智的人認真向我們報告過這類事情,而且我們的整個物理學體系都不允許我們相信這件事。因為這需要對“他怎樣克服引力”、“他離開大氣層怎樣生活”以及其他一千個不能回答的問題作出回答。但是假定我得到的不是所有這些的回答,而是:“我們不知道人們怎樣到達月球,但是那些到達月球的人卻立即知道他們到了月球,甚至你也不能說明一切。”我們會感到自己與說這話的人在理智上有很大的距離。 109.(我們說)“一個經驗命題是可以檢驗的。”但是怎樣檢驗?通過什麼檢驗? 110.什麼可以用來檢驗它?——“然而這是一種有效的檢驗嗎?如果是,那么難道它在邏輯上就一定不會被認為是有效的檢驗嗎?”——好像給出的理由永遠不會有個盡頭似的。但是這個盡頭並不是一個沒有理由的命題,而是一個沒有理由的行動方式。 111.“我知道我從未到過月球。”這句話在實際存在的情況下聽起來完全不同於它在假如有很多人到過月球而且也許有些人自己並不知道的情況下所表達的意思。在這種情況下,人們能夠給出支持這種知識的理由。這裡的關係難道不是類似於乘法的一般規則與某些已經完成的乘法之間的關係嗎? 我想說的是:我不曾到過月球就同我能為此給出的任何理由一樣確實。 112.當摩爾說他知道所有這一切事情時,難道這不是他想要說的嗎?但是“他知道”這一點是否真是問題所在,而不是某些這類命題對我們來說必須確實可靠? 113.當某人教我們數學時,他不會以這種方式開始,即向我們保證他知道a+b=b+a。 114.如果你什麼事實也不確知,那么你也就不能確知你所用的詞的意義。 115.如果你想懷疑一切,你就什麼也不能懷疑。懷疑這種遊戲本身就預先假定了確實性。 116.摩爾能否不說“我知道……”而說“……對我來說是確實可靠的”?並且進一步說:“這對我和許多別人來說是確實可靠的……” 117.為什麼我不可能懷疑我從未到過月球?我怎么能去懷疑這一點? 首先,我也許到過月球這個假定讓我覺得不必要。這個假定不會導出任何結論,也不會說明任何事情。它不會與我生活中任何事情有關聯。 當我說“沒有事情支持它,所有事情都反對它”時,這就預先假定了一個支持和反對的原則。也就是說,我必須能夠說出什麼會支持它。 118.現在這樣說是不是正確,“直到現在還沒有人打開我的頭骨看看裡面是否有個大腦,但是所有事情都支持並且沒有事情反對這一點,即人們會在頭骨裡面找到大腦”? 119.然而是不是也能這樣說:所有事情都支持並且沒有事情反對這一點,即這張桌子在沒有人看見它時仍然會在那裡?是什麼理由在支持這一點? 120.但是如果有人懷疑這一點,那么他的懷疑實際上會怎樣顯示出來?既然沒有什麼區別,難道我們就不能隨他任意懷疑? 121.人們能夠說“沒有疑問的地方也就沒有知識”嗎? 122.難道人們進行懷疑就不需要提供理由嗎? 123.不管我向什麼地方看,我也找不到懷疑的理由。 124.我想說:我們把判斷當做判斷原則來使用。 125.如果一個盲人向我說“你有兩隻手嗎?“,我是不會通過觀看來證實這一點的。如果我對此有任何懷疑,我就不知道為什麼我應該相信我的眼睛。因為我為什麼不應該通過發現我是否看見我的雙手來檢驗我眼睛呢?哪些事物該由哪些事物來檢驗?!(是誰決定什麼事物確實可靠?) 說如此這般的事物確實可靠又是什麼意思? 126.我對於我所用的詞的意義的確知程度並不大於我對於某些判斷的確知程度。我能懷疑這種顏色叫做“藍色”嗎? (我的)懷疑構成一個體系。 127.因為我怎么知道有人在懷疑?我怎么知道他使用“我懷疑這件事”同我的用法一樣? 128.我從孩童時起就學會了這樣去判斷。我就是判斷。 129.我就是這樣學會判斷的。我得知這就是判斷。 130.但是難道不是經驗教給我們這樣去判斷嗎?也就是說,這樣判斷才是正確的嗎?但是經驗是怎樣教給我們的?我們也許是從經驗中得出來的,但是經驗並不指導我們從經驗中得出任何東西。如果這就是我們這樣判斷的理由(而不僅僅是其原因),那么我們就仍然沒有理由把這看做是一種理由。 131.不是的,經驗並不是我們的判斷遊戲的理由。經驗的明顯成功也不是。 132.人們曾經判斷一位國王可以造雨,我們說這同一切經驗相矛盾。今天人們判斷飛機和無線電等等是人們加強接觸和傳播文化的手段。 133.在通常情況下,我並不是通過眼睛所見而確信我是否有兩隻手的。為什麼不是?經驗是否已經表明這是不必要的?或者(再說一次):我們是否已經通過某種方式學會一種普遍的歸納法則,在這裡我們是否也信賴這種法則?——但是為什麼我們應該先學會一種普遍法則而不是直接學會一種特殊法則? 134.在我把一本書放進抽屜之後,我現在就認為它在那裡,除非……“經驗總是證明我是對的。還沒有一個完全證實的一本書(乾脆)消失不見的實例。”常見的情況是:一本書再也找不到了,雖然我們認為我們確實知道書放在什麼地方。但是經驗卻真正告訴我們說例如一本書是不會消失的。(比如說逐漸蒸發掉。)然而是不是這種同書等等打交道的經驗才使得我們假定這樣一本書並沒有消失呢?現在假如我們發現在某些特殊的新環境下書確實消失不見了,我們難道不應該改變我們的假定嗎?人們能不能否認這種經驗對於我們的假定體系所造成的影響? 135.但是我們不正是遵循一直發生的事情還將再度發生(或者某種類似的說法)這個原則嗎?遵循這個原則意味著什麼?我們是否真把這個原則引進我們的推理之中?或者說它不過是我們在推理時表面上遵循的自然律!它可能是後一種。這個原則並不是我們考慮中的一個事項。 136.當摩爾說他知道某些事情時,他實際上是在列舉許多我們無須特別驗證就可以肯定的經驗命題。這些也就是在我們的經驗命題體系中完成特殊邏輯任務的命題。 137.即使最可信賴的人向我保證,說他知道事情是如此這般,這件事本身並不足以使我認為他確實知道。這只不過表示他相信他知道。這就是為什麼摩爾的保證即說他知道……並不使我們感興趣的原因。可是摩爾所列舉的這一類已知的真理的實例卻的確令人感興趣。這並非因為有誰知道這些命題的真實性,或者相信他知道這些命題,而是因為這些命題在我們的經驗判斷體系中全都起著一種類似的作用。 138.比方說,我們並不是通過研究而得出這些命題的。 舉例說,有些關於地球的歷史研究和關於地球形狀和年齡的研究,而沒有關於地球在過去100年間是否存在的研究。當然我們有很多人從我們的父母和祖父母那裡知道這一段時期的情況,但是難道他們不可能弄錯嗎?——人們會說:“胡說!所有這些人怎么可能都錯呢?”但是這是一種論證嗎?難道這不僅僅是在反駁一種想法嗎?也許是一種概念的確定?因為如果我在這裡說到一種可能的錯誤,這就改變了“錯誤”和“真理”在我們生活中的作用。 139.一種實踐的確立不僅需要規則,而且需要實例。我們的規則留下了不確定的漏洞,所以實踐必須為本身辯護。 140.我們並不是通過學會規則才學會怎樣作出經驗判斷的,別人教給我們的是判斷以及該判斷與其他判斷之間的關聯。一個由判斷組成的整體對我們來說才顯得言之成理。 141.當我們開始相信某件事情時,我們相信的並不是單獨一個命題,而是一個由命題組成的整個體系。(光是逐漸照亮全體的。) 142.使我認為明顯無誤的並不是一些單獨的公理,而是一個前提與結論相互支持的體系。 143.舉例說,有人告訴我說許多年前某個人攀登過這座山,難道我一定要考察講這件事的人是否可靠以及這座山在許多年前是否存在嗎?孩子先得知講給他的事實,很久以後才得知講話的人有的可靠有的不可靠。孩子根本不曾得知這座山已經存在了很長一段時間,換句話說,根本不會出現這座山是否已經存在丁很久一段時間的問題。孩子好像是把這一結論連同所得知的知識一起吞咽下去似的。 144.孩子學會相信許多事情。也就是說,孩子學會遵循這些規則去做事,然後逐步形成一個信念體系,而在這個體系中某些信念占有不可動搖的穩固地位,而某些信念則或多或少可以發生變化。某個信念之所以占有穩固的地位,與其說是由於其本身顯而易見或令人信服,倒不如說是靠其周圍的信念才使它不可動搖。 145.人們願意說“我的全部經驗都顯示事實是這樣”。但是這些經驗怎樣做到這一點?因為它們所顯示的那個命題本身也屬於對它們作出的一種特殊解釋。 “我把這個命題看做必然真的命題這件事也表現出我對經驗作出的解釋。” 146.我們形成的關於地球的圖像是一個在空間自由飄浮並且100年基本不變的球體。我說“我們形成這個圖像等等”,而這個圖像現在幫助我們對各種不同的情況作出判斷。 我可以計算一座橋的長、寬、高,有時還估計在這裡建橋比用渡船有利,等等,等等,但是我總得在某個地方開始作出假定或決定。 147.把地球看成一個球體是個好的圖像,這個圖像放之四海而皆準,也是個簡單的認識——一句話,我們毫不懷疑地使用這個圖像來進行工作。 148.為什麼在我想從椅子上站起來時無須使自己確信我有兩隻腳?這並沒有為什麼。我只是不這樣做。這就是我做事的方式。 149.我的判斷本身就顯示出我作出判斷的方式,顯示出判斷的性質。 150.一個人怎樣判斷哪是他的右手,哪是他的左手?我怎樣知道我的判斷會同另外一個人的判斷一致?我怎樣知道這種顏色是藍色?如果在這裡我不相信我自己,那么為什麼我相信另外一個人的判斷?有沒有為什麼的理由?我必須從某個地方開始相信嗎?這就是說:我必須從某個地方開始不再懷疑;而這並不是匆忙中情有可原的事,實際上這就是判斷的一部分。 151.我願意說:摩爾並不知道他所斷言他知道的事情,但是這些事情對他來說是不可動搖的,正如對我來說一樣。把這些事情看做絕對穩固的東西是我們進行懷疑和探索的方法的一部分。 152.我並不是明確地得知那些對我來說不可動搖的命題。我以後能夠發現這些命題就像物體轉動所圍繞的軸。說這個軸是固定的,意思並不是指有什麼東西使它固定不動,而是指圍繞它進行的運動確定了它的固定不動。 153.沒有人教給我說:我的雙手在我不注意它們的時候並不消失,也不能說我預先假定了這個命題在我的斷言等等中的真實性(好像這些斷言都依靠它),而是說這個命題只有從我們所作的其他斷言中獲得意義。 154.有這樣一些情況,即如果有人在我們都不懷疑的場合做出懷疑的信號,我們就不能有把握地把他的信號理解為懷疑的信號。 換句話說,如果我們想要把他表示懷疑的信號理解為懷疑的信號,他就只可在某些具體情況下而不可在其他情況下做出這些信號。 155.在某些情況下,一個人是不能出錯的。(“能”在這裡是照邏輯意義來使用的,這個命題並不表示一個人在這些情況下不能說出任何錯誤的東西。)如果摩爾說出那些他宣稱具有確實性的命題的反面,我們不應只是不同意他的意見,而是應該認為他精神失常。 156.出現錯誤的條件是:一個人必須早已同人類作出一致的判斷。 157.假定一個人記不得他是否一直有五個手指或者兩隻手,那又該怎樣?我們會理解他嗎?我們能夠確信自己理解他嗎? 158.舉例說,我認為組成這個句子的字詞是我知道其意義的德文字詞,在這一點上我能弄錯嗎? 159.當我們是孩子時就學會知道一些事實,例如每個人都有大腦,而我們是不加深究就相信這些事實的。我相信有個島叫澳大利亞,它有著如此這般的形狀,等等,等等;我相信我有祖父母,相信那些自稱是我的父母的人真是我的父母,等等。這種信念也許從未得到表達,甚至我也從未產生過那種認為事實是這樣的想法。 160.孩子通過相信成年人來學會懂得一些事情。懷疑出現在信念之後。 161.我學會懂得很多東西,這是憑著人的權威接受下來的,後來我通過我自己的經驗才發現某些事物得到了證實或否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