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占有

論占有

本書是世界法學思想史和民法學思想史上的名著。薩維尼從羅馬法的體系中論證了占有這一制度的重要核心理論。主要涵蓋了占有的概念、取得、喪失、令狀、變更等內容。

基本信息

內容提要

論占有論占有

占有是什麼?這似乎是一個非常簡單的問題,但實際上沒有什麼問題比這個問題更難以解決,而且,在法律書籍中尋求對於它的解答也是徒勞的:因為其困難之處甚至還沒有被意識到。然而,這並不是一個無益的形上學式的思考。任何對於一個人來說最彌為珍貴的事物——他的財產,他的自由,他的榮譽,甚至於他的生命——都可能取決於這個問題。實際上,為了捍衛我的占有,如果需要的話,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我可能會攻擊、傷害甚至殺死別人。但是,物是被我所占有嗎?如果法律對此沒有劃分出界限,沒有界定什麼是占有而什麼不是占有,那么即使在行為時具有最良好的動機,我也可能會發現自己犯下了最嚴重的罪行,並且,我所認為的合法自衛,也許在法官看來卻是搶劫或者謀殺。

編輯推薦

本書是世界法學思想史和民法學思想史上的名著。薩維尼從羅馬法的體系中論證了占有這一制度的重要核心理論。主要涵蓋了占有的概念、取得、喪失、令狀、變更等內容。

當我直接依據法源而擬定講座內容時,占有極大地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覺得,關於占有的通行概念和觀點都能夠依據法源而被修正。我將我的觀點告訴了我的老師Weis,他對此非常讚許,這極大地鼓舞了我,並且他敦促我就這一主題寫出自己的著作,這一主題因為它所具有的困難和實戰重要性而非常具有魅力。其他的工作推遲了這一計畫的實施,直到1802年冬天,這本書才被擬定。

作者簡介

薩維尼(Friedrich Cad von Savigny)1779年2月21日生於美因河畔法蘭克福。先後在馬堡和哥廷根學習法律,1800年取得博士學位,1810年任教於柏林大學,1812年至1813年任校長。1815年《歷史法學雜誌》的創辦使薩維尼成為歷史法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1861年10月25日辭世。

目錄

第一篇 占有的概念

第一章 持有

第二章 占有權利

第三章 占有權利(續)

第四章 占有權利(續)

第五章 作為權利和事實的占有

第六章 占有權利的分類

第七章 市民法占有和自然占有

第八章 正當占有、善意占有等

第九章 占有的實質概念

第十章 概念的文獻史

第十一章 多數人同時占有

第十二章 對於法律上的準占有的解釋

第十三章 占有的歷史

第二篇 占有的取得

第十四章 導論

第十五章 體控

第十六章 不動產的體控

第十七章 動產的體控

第十八章 動產的體控(續)

第十九章 對於體控的詳細界定

第二十章 通過先前的體控取得占有

第二十一章 占有意圖

第二十二章 不能產生占有意圖的人

第二十三章 對於物的單獨部分的占有

第二十四章 對於物的單獨部分的占有(續)

第二十五章 傳來占有

第二十六章 傳來占有(續)

第二十七章 傳來占有(續)

第二十八章 通過代理人的占有取得

第二十九章 占有轉移協定

第三十章 本篇的結論

第三篇 占有的喪失

第三十一章 占有喪失的規則

第三十二章 占有的喪失(續)

第三十三章 外在事實所導致的占有喪失

第三十四章 通過心素所導致的占有喪失

第三十五章 通過代理人所達成的占有持續

第四篇 令狀

導論

第三十六章 令狀的含義

第三十七章 占有令狀

第三十八章 占有令狀(續)

第三十九章 維護占有令狀

第四十章 現狀占有令狀

第四十一章 優者占有令狀

第四十二章 制止暴力剝奪令狀

第四十三章 針對隱秘占有的令狀

第四十四章 針對臨時受讓的令狀

第四十五章 諭令中的新權利

第五篇 法律上的準占有

第四十六章 導論

第四十七章 人役權

第四十八章 地役權

第四十九章 地上權

第六篇 對於羅馬法的變更

第五十章

第五十一章 占有的概念

第五十二章 侵奪之訴

第五十三章 簡易占有之訴

第五十四章

素引

譯後記(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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