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人的天性

論人的天性

《論人的天性》是美國E·O·威爾遜創作的社會生物學著作,首次出版於1979年。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在《論人的天性》中,威爾遜首先指出,包括人在內的一切物種都不可能超越遺傳規律。作為宇宙最高現象的人類精神和大腦之所以得到如此高度的進化發展,不過是因為它們有利於基因的延續和繁衍。因此,人類精神和大腦都是自然選擇的產物,內含著先天的潛意識壓抑力和動機,它們深刻地、無意識地影響著人的倫理原則。於是,人類不可避免地要面臨這樣一個悲劇性的困境,一方面,我們是被遺傳規律所決定和選擇的,我們的倫理價值也是被決定和選擇的;另一方面,我們又想決定自己的命運,選擇自己的倫理。威爾遜認為,這種搏擊構成了人類精神奮鬥的核心。

接著,威爾遜在本書的第二、三、四章里進一步闡述了基因遺傳與個體發展和人類文化之間的關係。既然一切文化都是人類精神與人類活動的產物,而人的發展與變化又是受遺傳決定的,因而文化的發展和演變也同樣受到了基因遺傳的影響。從表面上看,人類個體的發展幾乎是不可預測的,然而,個體行為的群體統計性質卻完全能夠確定出來。為了自己的社會生存,個體儘可能作出各種應有的社會行為反應,而文化的發展變化就是無數個體行為的累積產物,當嚴格地把社會看作群體時,就可以用自動催化模式來刻畫文化與遺傳的關係。自動催化是指這樣的過程。隨著該過程創造的產物的數量的增加,過程本身進行的速度也越

來越快。遺傳進化提供和發展出了人類文化的進化能力,文化進化反過來又提高了個體的遺傳適應性。如果某種文化行為(如婚姻習慣、倫理或信仰的實踐)能促進個體的生存和繁衍,.那么導致個體選擇這些行為的基因就會在群體中傳播開來。群體的新的遺傳傾向意味著新盼文化模式,後者又反過來影響著基因,如此等等。這其中關鍵的中介就是各種生理的適應性,它們決定著發育中的精神,從而導致後者去選擇特定的文化行為。

在本書的第五、六、。七、八章里,威爾遜逐一討論了人的四大天性,即攻擊性、性、利他主義和宗教。威爾遜認為,人的攻擊性並不像弗洛伊德所說的那樣是內驅力不斷尋求釋放的結果,也不是洛倫茲所理解的攻擊本能的發泄,更不是弗洛姆所解釋的死亡本能導致人產生的變態行為。雖然威爾遜承認人的攻擊性是天生的,但他否認人有任何普遍的攻擊本能,因為所有動物表現出的任何一種攻擊行為在各種動物的進化過程中都可能演進、改變或消失。攻擊性之所以得到進化,只是因為它給人類群體的早期進化帶來了利益。

威爾遜認為性的目的並不是純粹的生殖,性別之所以得到進化也不僅僅是因為它能通過基因重組而創造出多樣性。關鍵在於,為了保證群體的進化優勢,物種還需要有效的性分工,而盛行於生物界的兩性系統看來正好提供了這樣的分工。這種分工中的親本投資差額決定了兩性行為模式的差異,導致了複雜的人類性文化現象。

人類的利他主義行為,在威爾遜看來,也跟其它任何動物一樣是親緣選擇的結果,也就是說,是通過基因而得以演變和發展來的,儘管利他主義行為的形式和程度在很大限度上是由文化決定的。利他主義通常分為兩大類,無條件利他主義和有條件利他主義。前者指的是不圖回報地替別人服務,後者指的是為別人服務時期待著某種回報。無條件利他主義常見予以群體為讖擇單位的社會性昆蟲,如蜜蜂、白蟻等,有條件利他主義則常見於主要以個體為選擇單位的動物中,如鯊魚,而人類處於這兩個極端之間,並稍微偏向個體選擇的一端。因此,人類不僅有菀條件利他主義行為,而且表現出了豐富多樣的有條件的利他主義行為。

宗教是人類最普遍的文化現象之一,根據威爾遜的解釋,它的進化基礎也是群體選擇。宗教總是朝著提高參與者福祉盼方向演進。宗教的儀式和神聖化程式使個體心甘情願地投入到種種狂熱的行動中,甚至不惜奉獻自己的生命,而群體則據此獲得進化上的優勢或好處。在這一章里,威爾遜以豐富的資料論證了他的觀點,但威爾遜在這裡也暴露出了他對馬克思主義的無知。他把人們對共產主義的信仰看作是一種宗教信仰,把馬克思主義看作是宣揚這種信仰的“神話"。威爾遜的這種說法不過是重彈西方資產階級攻擊馬克思主義的一種老調,根本不值一駁。因為馬克思主義跟其他社會學說相比,其最根本的特點就是在於它的科學性,它的基本理論都是來自對社會發展規律的客觀分析和總結,並且經受了歷史發展的檢驗。

在本書的最後一章里,威爾遜根據進化與文化的關係,進一步提出了人類的價值體系和精神體系的確立問題。他認為,任何價值原則都應符合基因的進化規律,因此,最基本的倫理原則必須能保證人類基因的延續、人類基因的多樣化和普遍人權。另外,科學唯物主義將作為人類的精神支柱而確立起來,因為科學唯物主義一方面能夠正確地闡釋生物學規律和社會學規律,另一方面又髓將人類的宗教天性融於其中,使之成為理性探索和創造的動力,擺脫非理性的盲目統治,不斷轉向新的方向。

最後,威爾遜向讀者指出了人類在將來可能面臨的新的困境。這就是,隨著人類遺傳學和其他科學的發展,人類將可能依靠分子工程技術去改變基因,從而將可能改變自己的天性。那么,人類將替自己選擇什麼樣的天性呢?幸運的是,這個困境屬於未來時代的人們。

作品目錄

第一章 困境第四章 湧現第七章 利他主義
第二章 遺傳第五章 攻擊性第八章 宗教
第三章 發展第六章 性第九章 希望

創作背景

20世紀70年代,西方學術界出現了一個重要的發展,那就是社會生物學作為一門新學科的誕生。本書的作者,美國哈佛大學教授威爾遜就是該學科的主要創始人及其代表。當時,他接連發表了三部著作,即《昆蟲社會》(1971)、《社會生物學》(1975)和《論人的天性》(1979),在西方知識界引起了強烈的反響。

作品爭議

威爾遜的觀點問世後,立即遭到了來自各方面的猛烈批評,而且大多數責難都是針對他運用社會生物學原理來對人類社會所作的種種解釋。很多人認為,威爾遜以基因遺傳來說明人類社會現象,實際上就把人類社會中許多不合理的特點,,如階級劃分、專制獨裁、種族歧視、男尊女卑等都看成了基因選擇和自然進化的必然產物,也就成了理所當然的東西。因此,社會生物學跟社會達爾文主義和種族主義在本質上有共同之處。

這些批評在一定程度上是正確的,但是,社會生物學錯誤的實質在於:威爾遜只承認人的生物性方面,沒有看薊人既是自然的產物,又是社會的產物,’除了生物性方面,人還有極為複雜的社會性,而正是由於具有社會性,人才成其為人,才將自己同一切動物區別開來。因此,人類社會雖然由於是人的組合而表現出一定的生物學規律,但人類社會更主要地呈現出的是社會規律。社會規律不同於生物學規律,既不可能用後者來解釋i也不可能以後者來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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