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94年03月任廣西壯族自治區菸草局紀檢組組長(正處,1995年06月提任副廳級),
1999年01月任廣西壯族自治區菸草局副總經理。
1999年08月任海南省菸草局局長、總經理(副廳級)。
2001年06月任廣西壯族自治區菸草局副總經理。
2003年01月任廣西壯族自治區菸草局副局長、副總經理。
2004年06月提任正廳級。
2009年07月任廣西壯族自治區菸草局副局長、副總經理(主持工作)。
2012年04月退休。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7月17日,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訊息:廣西壯族自治區菸草專賣局原副局長(正廳級)談天江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開除黨籍
2015年10月8日,經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同意,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廣西壯族自治區菸草專賣局(公司)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副總經理談天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談天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巨額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
談天江的行為已經構成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並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審議並報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批准,決定給予談天江開除黨籍處分;建議國家菸草專賣局依照有關規定取消談天江退休待遇;將談天江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提起公訴
2016年11月17日, 據高檢網訊息,廣西壯族自治區菸草專賣局原副局長、中國菸草總公司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司原副總經理談天江(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已由欽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談天江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談天江,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欽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談天江利用其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菸草專賣局副局長、中國菸草總公司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司副總經理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審判決
廣西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廣西壯族自治區菸草專賣局原副局長、中國菸草總公司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司原副總經理談天江(正廳級)進行公開宣判。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對被告人談天江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