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詞語
基本信息
【詞目】詭辯【拼音】guǐbiàn
【英譯】[sophism;carp;cavil;quibble]
【基本解釋】顛倒是非黑白的議論,無理的狡辯
(張儀)如楚,又因厚幣用事者臣靳尚,而設詭辯於懷王之寵姬鄭袖。——《史記·屈原賈生列傳》
詳細解釋
詞義:1.外表上、形式上好像是運用正確的推理手段,實際上違反邏輯規律,做出似是而非的推理。2.無理狡辯。
1.亦作“詭辨”。貌似正確而實際上卻是顛倒是非、混淆黑白的議論。
《史記·五宗世家》:“彭祖為人巧佞卑諂,足恭而心刻深。好法律,持詭辯以中人。”司馬貞索隱:“謂詭誑之辯,以中傷於人。”《新唐書·儒學傳下·啖助》:“徒令後生穿鑿詭辨,詬前人,舍成說,而自為紛紛,助所階已。”巴金《除惡務盡》:“喧囂一時的所謂‘文藝黑線專政’論,以及由此而來的種種奇談謬論,從頭到尾,都是林彪、‘四人幫’一夥的謊言和詭辯。”
2.邏輯名詞。外表上、形式上像是運用正確的推理手段,實際上卻是採取混淆概念、偷換論題或虛構論據等手法,作出顛倒黑白、似是而非的推論。
詭辯的概念
黑格爾解釋
在西方哲學史上,黑格爾可以說是第一個對詭辯論做系統批判的哲學家。他曾經指出:“詭辯這個詞通常意味著以任意的方式,憑藉虛假的根據,或者將一個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動搖了;或者將一個虛假得道理弄得非常動聽,好像真的一樣。”黑格爾的這段話,揭露了詭辯論有意顛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特點。論證方法
詭辯論本身是一種方法論。更確切地說,詭辯論是一種論證方法,它的根本特點是一種歪曲的論證。詭辯既不同於一般的武斷,也不同於謠言。武斷,是根本沒有理由,人們一看就看得出它是強詞奪理;謠言,它純粹是無中生有,人們一聽就能聽出它是居心險惡。但詭辯在論證其道理時,總是要拿出一大堆的“根據”,所以,在表面上,它很能迷惑一部分人。與謬誤區別
詭辯同一般的謬誤有什麼區別呢?最大的區別在於:謬誤是無意的,而詭辯是有意的。在世界上誰會有意地要把真理說成謬誤,而把謬誤說成真理?這就是那些手上沒有真理的人。我國有句古老的俗語,叫做“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手裡沒有真理的人,他們的周圍也就沒有民眾,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就得施展種種詭辯手法,玩弄歪曲真理與掩蓋真理得種種騙人的把戲,為某種言行強行辯解。詭辯特徵
①外表上好像是運用正確的推理手段,實際上違反邏輯規律,做出似是而非的推論。②無理狡辯詭辯論的哲學根源
詭辯論的哲學根源是相對主義,相對主義是一種反辯證法的哲學學說。馬克思主義哲學認為,相對之中包含著絕對,絕對存在於(寓於)相對之中。因此,相對與絕對是辨證統一的。如果離開絕對講相對,誇大相對性,就會陷入相對主義。詭辯論者往往認為,認識對象的存在是相對的,沒有質的穩定性,因此也是沒有質的區別的。詭辯論者還片面地誇大主觀認識能力地相對性,從而否認了認識地真實性和可能性“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這就是他們地認識論。
詭辯論者為達到詭辯地目的,所採取地方法是多種多樣的。如果說真理只有一個的話,那么歪曲真理的形式卻可以有幾十種、幾百種,甚至幾千種。列寧說:“哲學唯心主義的變種可能有一千種色調,並且隨時可以創造出一千零一種色調來。”可以這樣說,每一種錯誤命題的提出,都是用了某一種詭辯手法的。我們要真正制服詭辯論,必須從分析他們的詭辯手法入手。
詭辯手法
含糊其詞
在論證過程中,詭辯者故意違反論題要明確的原則,論點含混曖昧,似是而非,企圖在不同的情況下作不同的解釋,為自己的某種目的辯護。凡算命、相面、占卜之徒,他們騙人索財的一個法寶,就是竭力說含糊之詞,雙關之語,兩面堵,四面圍,正說也行,反說也通,隨機應變,反正讓你相信他的話靈驗。這是地地道道的詭辯術。
偷換概念
偷換論題是搞詭辯的人最常用的一種詭辯術。詭辯者偷換概念的主要手法有:1,偷偷改變一個概念的內涵和外延,使之變成另外一個概念。
2,利用多義詞混淆不同的概念。
3,抓住概念之間的某種聯繫和表明相似之點,抹煞不同概念之間的根本區別。
4,混淆集合概念與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類事物的整體屬性,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組成一事物類的每個分子的屬性。
5,偷換論題。在論證過程中故意違反論題要明確、要同一的規則,偷偷地轉移論題。偷換論題和偷換概念是聯繫在一起的。一般來說,偷換論題常常表現為偷換論題中的某些重要概念。
虛假論據
是指故意違反論據要真實的規則,用編造的例證和錯誤的原理作為論據,去論證錯誤的論題。循環論證
論題的真實性是要靠論據來證明的,而論據的真實性又要靠論題去證明,就是循環論證。以人為據
是指在論證中,把對某人的品質的評價移到對某人提出的論斷的評價上去。換言之,用對某人品質的評價代替對論題的論證。訴諸權威
在指對論題不作任何論證,只是拿出權威的隻言片語嚇人,騙人。換句話說,是用權威人士的個別言論代替對論題的邏輯論證。訴諸權威,是“以人為據”的一種特殊表現。人身攻擊
是指用攻擊、謾罵論敵代替對具體論題的論證。這也是一種十分惡劣的作風。機械類比
是指故意把兩個性質根本不同,或只具有某種表面相同(或相似)的對象拿來作類比,由其中一個對象具有某種性質,推出另一對象也具有某種性質的論證的手法。用這種機械類比得到的結論是不可靠的。以偏概全
是指故意用片面的、不充足的根據冒充全面的,充足的論據去進行論證,以個別情況片面概括為一般。歷史詭辯
從以下幾個故事中,我們可以看出,詭辯的巧妙。白馬非馬
“詭辯”一詞在我國可查的文獻資料中,最早出現於漢代劉安《淮南子·齊谷訓》中:“詆文者處煩擾以為智,多為佹辯。久稽而不決,無益於訟。”佹辯既詭辯。稍後,《史記·屈原賈生傳》中說:(靳尚)設詭辯於懷王之寵姬鄭袖。”《漢書·趙王彭祖傳》中說:心刻深、好法律,持詭辯以中人。”從這些史料中可以看到,詭辯一詞一一開始就是指那種似是而非,顛倒黑白的議論。大凡是自認為有點文化的人,應該不會對中國文化史上有名的哲學命題“白馬非馬”陌生!提出此命題的作者公孫龍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可以算是中國詭辯的鼻祖。在那篇著名的《白馬論》中,他的論證邏輯總體如下:提出馬是用來稱謂馬的形體的,白是用來稱謂馬的顏色不是稱呼馬的名形體,所以說白馬不是馬;再從概念的外延上對“白馬”與“馬”加以區別,“馬”這個概念的外延廣,包括所有各種不同顏色的馬,“白馬”這個概念的外延狹,只限於白色的馬,與黑馬,黃馬的外延排斥,所以“白馬”是與“馬”不同的。然後再分別從不同角度,層次論證自己的邏輯觀點。實質上,公孫龍把“馬”,“白”,“白馬”這些概念都理解成全是孤立的——即割裂了一般和個別統一的關係,把差異和統一絕對對立起來,認為一般可以脫離個別存在,這就陷入了形上學的詭辯!
(有興趣者可以參看《公孫龍子》或《漢書·藝文志》,共著錄有十四篇。)
詭辯往往有著迷人的外表,貌似正確,好像很有邏輯性,論證性,但其實是違犯邏輯的!
亞里士多德
比如,亞里士多德的《辯謬篇》中,記載有這么一則詭辯:你有一條狗,
它是有兒女的,
因而它是一個父親;
它是你的,
因而它是你的父親;
你打它,就是打你自己的父親。
這則詭辯使用了推論,披著一層迷人的面紗,乍看過去似乎無懈可擊,因而具有某種欺騙性。其實不然,事實上它犯了偷換概念的謬誤,懂得辯論或參加過辯論賽的人應該知道“偷換概念”這詞的經典性,故它是反邏輯的,是荒謬的!可以這么講,詭辯是故意為其錯誤的主張所作的似是而非的論證,目的在於混淆視聽、顛倒黑白,企圖將真理說成謬誤,或將謬誤說成真理。這也是詭辯最本質的特點。這裡我們不能落下位於愛琴海的古希臘文明,作為西方文化發源地自然也不乏詭辯能人,當然在這裡我並不是有推崇詭辯的意思,只是想讓大家明白,詭辯的出現機率是極高的,但關鍵要看你是如何看待它的!
阿基里斯
芝諾是古希臘一個極善於詭辯的哲學家。他的一個眾人皆知的“阿基里斯永遠追不上烏龜”的詭辯是這樣的:阿基里斯是古希臘神話中善跑的英雄。假設烏龜先爬一段路然後阿基里斯去追它。芝諾認為阿基里斯永遠追不上烏龜。因為前者在追上後者之前必須首先達到後者的出發點,可是,這時後者又向前爬了一段路了。於是前者又必須趕上這段路,可是這時後者又向前爬了。由於阿基里斯和烏龜之間的距離可依次分成無數小段,因此阿基里斯雖然越追越近,但永遠追不上烏龜。顯然,這個結論在實踐上是錯誤的,但奇怪的是這一論證在邏輯上似乎沒有任何毛病。但用微積分的思想,卻可以發現:由於這段路程被分成了無數小段,而根據芝諾的推論,在每一個小段里,阿基里斯是永遠追不上烏龜的。這顯然是正確的。可是,我們可以看到,這無數個小段加起來,阿基里斯就剛好可以追到。這涉及到等比無窮數列問題。如果曲線上的一點沿著曲線趨於無窮遠時,該點與某條直線的距離趨於零,則稱此直線為曲線的漸近線,曲線與曲線的漸近線是沒有交點的,所以,用微積分的思想是不能證明的,除非曲線與曲線的漸近線是有交點的。
整袋穀子
在古希臘,還有一更妙的詭辯是這樣的:1粒穀子落地時沒有響聲,
2粒穀子落地時也沒有響聲,
3粒穀子落地時還是沒有響聲……
以此類推,1整袋穀子落地時也不會有響聲。
這同樣是實踐上錯,邏輯上對。換個說法,詭辯是自覺地,故意地違反邏輯規則和規律而為謬誤進行論證,它不同於一般的邏輯的錯誤,和有的人由於不懂邏輯而不自覺地出現邏輯錯誤不相同。
1粒穀子落地時是有響聲的,只是聽不到罷了。
看待詭辯
對於詭辯到底要怎么看呢?人們往往習慣於從實踐角度去評價它,總是根據事實去說它是錯的,這種評價其實是沒有真正理解那些詭辯家的意圖。那些詭辯家自己也知道這些詭辯在實踐上是錯誤的,他們也並不真的想否認事實,誰也沒有這么傻,真正傻的是那些認為詭辯家是犯傻的人。那些人傻就傻在不去想一想詭辯到底說明了什麼問題。
有一條邏輯定理說的是“隨便一句假話都能推出任何一句話”,這聽上去十分荒唐。結果真的有人就要英國大哲學家羅素證明從“2+2=5”,推出“羅素是教皇”。深邃無比的羅素做出了如下的證明:
假定2+2=5;
等式的兩邊各減去2,得出2=3;
易位得3=2;
兩邊各減去1,得出2=1;
教皇與羅素是兩個人,但既然2=1,教皇與羅素就是1個人,所以羅素是教皇。這個結論,有人說是笑話,如果是這樣,應當說是一個很深刻的笑話。
由此,我們可以悟出,思想和事實是兩回事,理解這一點至關重要。實際上這並不很難理解,我們在學習數學中,老師講到的點、線、面、平行線、三角形、圓形等等在事實上是不存在的,它們只是思想中的理想化的東西。思想與事實的聯繫只是表現為思想可以套用到事實中去。前面講到的詭辯只是給錯誤想法敲敲警鐘,除此之外並沒有什麼用處,因為,它們的確很荒謬。而我在振振有詞,煞有其事地說這些,也是更加荒謬的表現!
20則詭辯
至於如何拆穿詭辯的伎倆,只能籠統地說,要取決於個人的文化底蘊,邏輯思維,反應能力!下面介紹精心收集製作了20則有關詭辯的小段例,只希望大家看完能夠明白詭辯是把雙刃劍,如果沒實力應付就儘量少使用它,不然會反受其害!⒈梁實秋曾說:“一切的文明都是極少數天才創造的”,“好的作品永遠是少數人的專利品,大多數人永遠是蠢的,永遠與文學無緣”。對於這種論調,魯迅先生反駁說:“倘若說,作品愈高,知音愈少,那么,推論起來,誰也不懂的東西,就是世界上的絕作。”
⒉武則天執政時期,人們爭獻祥瑞。有個人得到一塊石頭,剖開一看,中間是紅色,於是將這石頭獻給武則天,並說:“看啊,這塊石頭中間是一赤色的,這塊石頭對大王也是一片赤心啊!”大臣李德昭不以為然,反駁道:“這塊石頭有赤心,難道其餘的石頭都謀反了啊!
⒊某男生:“我純潔的愛情只獻給你一個人。”某女生:“那么你不純潔的愛情給了誰呢?”
⒋工頭看見貝克先生在車間抽菸,很生氣。“在工作的時候不準抽菸,貝克先生。”“那么,我什麼時候抽菸呢?”“不工作的時候。”“是的,我現在並沒有工作。”
⒌有個旅客憤憤地找旅店老闆,說:你們的廣告騙人!你們寫著從車站到旅店只需十分鐘,可我走了整整一個小時。”“別生氣,先生。”店老闆慢條斯理地說,“你誤會了。我們並沒有寫錯,那是專指開車的人。”
⒍“起來吧,傑克,公雞早就叫了。”“這關我什麼事?我又不是母雞!”
⒎一名旅客到旅館投宿,他仔細地察看了房間,對服務員說:“這房間又黑、又悶,連窗戶都沒有一個,像監牢一樣!”服務員譏諷道:“先生,看來你這個人一定當過犯人,要不怎么這樣熟悉監牢?”
⒏海涅因為是猶太人,經常受到各種非禮。在一次晚會上有個旅行家對海涅講述他在旅行中發現了一個小島,他說:“你猜猜看,在這個小島上有什麼現象使我感到新奇?那就是這個小島上竟沒有猶太人和驢子!”海涅白了他一眼,不動聲色地回答道:“如果是這樣,那只是我和你一塊到小島上就可以彌補這個缺陷了。”
⒐某人這樣發表議論:如果天熱,則人不舒服;如果天冷,人也不舒服;天氣不是熱就是冷;所以,人永遠都不舒服,人生真是一片苦海!
⒑有親家好開玩笑。有一次甲親家辦喜事,宴請乙親家,請柬上寫道:“來,就是好吃;不來,就是見怪。”乙親家還是大大方方地去參加宴會。他帶了一分禮物,禮單號上還寫著一句話:“收下,就是受財;不收下,就是嫌禮輕。”
⒒某寢室中的這么一則辯論:甲:“愛情與玉米粥相比,哪個好?”乙:“當然愛情好,‘愛情價更高’嘛。”甲:“其實不然!畢竟說來,沒有東西比愛情好,而一碗玉米粥總比沒有東西好,所以,玉米粥比愛情好。”
⒓有人這樣推論:所有的金屬都是化學元素;鋼是金屬,所以鋼是化學元素。
⒔先秦名辯學家惠施曾提出過一個“犬可以為羊”的詭辯命題。可以這樣論證:犬是四足、有毛、胎生動物,羊是四足,有毛,胎生動物,所以,犬就是羊。
⒕魯迅在《論辯的魂靈》一文中曾記錄這么一則詭辯:賣國賊是說誑的,你是說誑的,所以,你就是賣國賊。
⒖在某大學,當一位清潔工人剛把教學大樓走廊打掃乾淨,便有個大學生將一包果皮紙屑丟了出來。於是工友和這位學生發生了爭論:“請不要亂扔果皮紙屑。”清潔工人批評說。“我們如果不把這地方弄髒,還要你們乾什麼?”大學生頂了過來。清潔工人說:“我要改行去火葬場了,那么也請你來照顧我的工作。”
⒗一組謬論:①人體是由細胞組成的,細胞是細小的,所以人體是細小的。②希特勒是好戰的,希特勒是德國人,所以德國人是好戰的。③4和3都小於5,4和3是7,所以7小於5
⒘五四運動以後,北大著名的性格學者辜鴻銘先生,竟仍鼓吹一夫多妻制,其理由是:“一個茶壺尚須四個杯子,一個茶壺一個杯子太不像話了!”
⒙甲:“上帝是存在的。”乙:“世界上根本就沒有什麼上帝。”甲:“你說上帝不存在有什麼根據?”乙:“我從來就沒有見過什麼上帝,你見過嗎?”甲:“我們沒見過上帝,不過是沒碰上罷了,這並不能證明上帝不存在。”
19.因為:豬=吃飯+睡覺
你=吃飯+睡覺+學習
所以:你=豬+學習
20.甲:“再說話我揍你!”乙:“你剝奪了我說話的權利!”甲:“我沒有剝奪你說話的權利,你依然有選擇說與不說的權利,只不過如果你選擇了繼續說話,就要承擔被我揍的後果!”
邏輯證明
引用上文:“實踐上錯,邏輯上對”這一結果是為了說明,思想的情況和事實的情況是不同的,思想中的真理和事實上的真理是不同的真理,這兩種真理分別有著不同的用處。例如,邏輯定理與事實就常常不一致。一,“思想中的真理”和“事實上的真理”?認為真理有二元性就等於變相的承認世界的二元性。
這位作者,讓我教育你一下,世界是真實物質的,可感知的。“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你聽過沒?如果經過實踐檢驗錯誤的,那不叫“思想中的真理”,那叫謬誤!
二,在這裡我們暫且不討論真理的定義問題,很顯然你這裡的真理指的是“正確的知識”或者“客觀實在”,我們姑且認為這也算真理。那么,如果前提正確,經過正確的邏輯推理,得出的結論是恆成立的。
如果得出的結論與事實不相符,那么有兩種可能:1,前提是錯誤或者不完整的2,沒有經過正確的邏輯推理,也就是說,沒有正確的套用邏輯。
例如在這個例子裡
1粒穀子落地時沒有響聲,
兩粒穀子落地時也沒有響聲,
3粒穀子落地時還是沒有響聲……
以此類推,1整袋穀子落地時也不會有響聲。
如果沒有聲響,那么就是零,無數個零疊加,也不會有任何內容。這個邏輯是正確的,而結果錯,那只能是前提錯,也就是說,1粒穀子落在地上是有聲音的,只是低於我們耳朵能分辨的分貝而已。然而無論多么細微的東西進行疊加,都可以變得龐大,所以,1袋穀子落地能產生很大聲響。
這一組推論,明顯都是想利用邏輯三段論。三段論是恆正確的,但是三段論是有原則的,如果不符合原則,那就不是三段論。
三段論中要求必須且只能出現3個概念。
例子1中出現了:人體,由細胞構成的,細胞,細小的,共4個概念,所以不是三段論。這個推論迷惑人的地方在於,很多人會把由細胞構成的,和細胞,當成一個概念。但是事實上,三段論的兩個前提都必須是性質判斷的,我們代換一下,人體是由細胞構成的,和人體是細胞,顯然不是一回事。
例子2中出現了希特勒,德國人,好戰的。然而,兩個“德國人”表達的並不是相同的概念。希特勒是德國人,這裡德國人表示的是國籍,不指代任何人。而德國人是好戰的,這裡德國人是所有在國籍為德國的人的集合,也就是說,這個推斷中一共出現了4個概念,顯然這不是一個三段論,只是一個狡詐的偷換概念的偽三段論。
三段論要求在兩個前提中,中項必須被周延一次。
中項,是指前提中重複的那個概念,周延,是指被判定全部外延。例如,出家人都吃素。這裡全部出家人都有的特徵是吃素,也就是說,這裡被周延的是出家人。
在這個詭辯中,說誑的是中項,然而被周延的卻是賣國賊。賣國賊和你都不能涵蓋說誑的的全部外延,所以,這也是一個偽三段論。
由此可見,這些詭辯並不是像這位作者所說“在邏輯上似乎沒有任何毛病”,而是壓根沒有運用邏輯,只是喬裝成掩人耳目的“偽邏輯”。而這些結論,也遠遠不是什麼“思想中的真理”,完全就是謬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