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對象

評估對象指對其進行市場分析、技術分析和經濟分析的規劃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不論其資金來源是國家預算撥款還是銀行貸款或引進外資,也不論是基本建設還是技術改造,只要是規劃項目都是評估對象。項目評估的主要依據是規劃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結論的審查和再評價,是評估者從長遠和客觀的角度,通過大量的調查研究和分析論證,來判明可行性研究的準確程度,對項目可行還是不可行作出最後判斷,這就是說項目評估是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礎上進行的。

鑒於它們的概念和作用的區別,決定了它們必須由不同單位來做。可行性研究一般由設計單位和經濟諮詢單位來做。項目評估則由項目隸屬政府部門、項目主管部門、貸款銀行等有權機構來做,或由上述部門委託專門評估機構來做。從項目管理意義上講,可行性研究基本上屬於項目論證工作,而評估基本上是項目決策階段的工作。平常所指的評估對象,就是指對國民經濟有一定影響的計畫準備中的固定資產投資規劃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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