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宣統三年,逸夫由南洋回國參加革命,向他宣傳講解孫中山的革命學說,使他感到振奮。辛亥革命福州光復後,顯時等29名閩清籍學生參加福建北伐學生軍。民國元年(1912)1月,北伐學生軍從馬尾乘船抵上海,又轉到南京,編入南京陸軍入伍生團。同年9月,入伍生團奉令裁撤,顯時被送往武昌南湖陸軍第二預備學校學習。民國3年,升入保定陸軍軍官學校炮科深造,畢業後被派到新疆督軍公署軍事廳當科員。
相關事件
民國9年,顯時獲悉長兄遭軍閥李厚基殺害而辭回閩,在福建靖國軍第4旅任軍械官,後改任福建自治軍第6路軍參謀長。次年,在執行對敵任務時被捕,脫險後即離開閩清赴汕頭。民國12年,被汕頭獨立團團長派赴詔安收集靖國軍殘部,編為福建靖國軍警衛總隊,顯時任總隊長。民國15年,國民革命軍誓師北伐,警衛總隊與獨立團改編為國民革命軍獨立第四師,顯時任該師第三團團長,配合北伐軍東路軍在福建作戰。民國16年,調任獨立第四師參謀長,隨軍經浙江抵南京。次年,張貞部由南京調回漳州,改編為第49師,顯時任該師參謀長。同年秋,福建省政府改組,顯時出任省政府委員兼建設廳廳長,任職期間曾盡力辦了一些實事,如拆除舊城牆、開拓公路等。
民國19年1月,福州發生盧興邦部下綁架“六委”事件,顯時是被綁架者之一。“六委”被分別關在南平、尤溪,直至10月劉(和鼎)盧戰爭盧部戰敗求和後,顯時才被釋放回到福州,恢復原職。
民國20年,顯時捐資興建家鄉鍾石國小,並把投資閩永公路的15股股權捐贈鍾石國小,作為該校的獎學金。此外,還捐資給新壺、金山等國小。此後逐年從自己的薪水中抽出相當部分,資助池步洲等留學生完成學業。
民國21年12月,福建省政府改組,顯時去職。次年秋,出任甘肅省政府委員兼建設廳廳長。鑒於大西北交通不便,顯時到任伊始,便向省主席提出興修公路的建議,經同意後,便動工修建蘭州—西安公路、蘭州—寧夏公路、蘭州—青海公路。在施工過程中,他同技術人員一起,白天攀山越嶺深入實地踏勘,夜晚查看草圖、計算距離、研究工程難點與進度,僅用兩年多時間便全部竣工,並在公路沿線興建護路工的道班房。
史籍記載
西安事變後,甘肅省政府改組,顯時去職回上海賦閒。民國26年8月,作為國民黨資源委員會專員的顯時,受該委員會的派遣,再度赴蘭州,在西北運輸處工作。不久調到第8戰區司令部任中將高級參謀兼經濟作戰處處長,隨後又兼軍事工程處處長,在與謝覺哉為代表的中共駐蘭州辦事處的接觸過程中,加深了對中國共產黨的認識。
抗日戰爭勝利後,顯時辭去軍職,回到福州。不久接任福建省銀行總經理。民國37年春,他任用中共地下黨員陳紘任香港分行經理,劉子崧任省銀行主任秘書,掌管機要,為日後起義做組織上的準備。同年,加入中國國民黨三民主義同志聯合會(即後來的“民革”)。
民國38年春,陳紘代表福建省銀行與中共華南局建立秘密的正式關係。8月初,陳托人送信請顯時赴港相商機密要事。他即將總行的工作託付子崧代行,於10日乘機赴香港,與華南局代表詳細洽談起義事項和應做的工作。而劉子崧則按照顯時的囑託,團結總行職工、行警護衛銀行,準備迎接解放,使總行的全部財產完整、順利地移交給民政府。1949年10月,他在華南局的安排下回到福州,受到中共福建省委領導人的歡迎和慰問。
新中國建立後,顯時歷任福州市政協副主席、福州市人民政府委員和民革福州市委主任委員等職。1957年被錯劃為右派。在“文化大革命”中,曾一度被下放到古田縣平湖。1978年“右派”問題得到平反。同年被選為“民革”福建省委副主任委員、“民革”中央委員會委員、福建省政協常務委員。1983年4月,當選省政協副主席。1984年6月,當選“民革”福建省主委。
歷史評價
許顯時衷心擁護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和改革、開放的方針。他身體力行,帶動民革成員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他熱情讚頌中共關於“一國兩制”的構想,並以耄耋之年,不辭辛勞,親自聯繫、接待“三胞”,引進僑資,還積極幫助落實黨的統戰政策,為“四化”建設和祖國統一大業貢獻自己的全部力量。1986年12月14日在福州逝世,終年91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