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1957年4月轉業到盤縣,歷任縣監察室主任、縣委工交部部長、公安局局長、副縣長等職。工作中平易近人,認真負責,關心幹部職工。l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後。被視為“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而受到錯誤批鬥。
個人經歷
在“斗、批、改”階段被送“五·七幹校”監督勞動。1969年又被以反革命罪逮捕入獄。同年9月,平反釋放。特區與縣合併後,先後任特區黨委常委、革委常委、辦公室主任。工作熱情能幹,在擔任辦公室主任期間,大小事親自乾。民眾來信親自辦,不要秘書代勞。1980年12月在盤縣特區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被選為人大常委會主任。1984年6月因病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