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主體

主體是行為的執行者,是行為系統中的個體元素,是於一定社會條件下,從事一定實踐活動和認識活動的人,分為個人、集團、社會主體。客體是主體想影響或改變的東西,是主體實踐和認識活動所指的對象。行為由於客體的不同而相互區分。客體既是具有自然屬性又具有社會文化屬性。包括自然、社會、精神客體。設計主體就是做設計的群體如設計企業或設計師群體。

設計主體的說明

在21世紀,設計已從工業設計階段步入非物質設計階段,在電腦所構建的信息空間內,設計師與設計對象、設計之物與非物質設計,功能性與物質性,表現與形式,真實空間與信息空間的諸多主客體發生了變化,產生了一種全新的主客關係和設計觀念。

各種主體關係的介紹

哲學的主體與客體辨證關係

主體是行為的執行者,是行為系統中的個體元素,是於一定社會條件下,從事一定實踐活動和認識活動的人,分為個人、集團、社會主體。客體是主體想影響或改變的東西,是主體實踐和認識活動所指的對象。行為由於客體的不同而相互區分。客體既是具有自然屬性又具有社會文化屬性。包括自然、社會、精神客體。
康德認為,主體與客體是相互生成的一對範疇,具有共生性和相互依賴性,但主體總是試圖從自身角度積極創設和改造客體,並且認為主體的主動性和創造性貫穿人類認識過程的始終。他將人的主動性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主體與客體關係,人同世界的關係,不是無中介的,而且是非常重要的。對中介的反思,才構成主客體關係。今天,主體客體已超越哲學範疇進入多種學科領域,並形成了各自特色內涵,認真研究哲學體系中的主體客體的概念演變,有助於我們理解它在設計學科理論中的運用。

非物質社會設計主客體二重性

我們現在是處在一個社會轉型期,與工業社會不同,大眾媒介、遠程通訊和其他消費者信息的普及,標誌這社會從一種“硬體形式”轉變為“軟體形式”。設計自身也正經歷著“質”的變化。設計不再呈現一種一方壓倒另一方的關係,而是同時展現,相互融合。許多後現代設計,重心已不再是一種有形物質產品,而是越來越轉移到一套抽象的“關係”。設計師一方面受到消費群體限定和制約,另一方面又不斷打破限定,超越現實客體,同時消費者再也不是簡單意義上的客體,這種限定和超越的關係,是主體和客體相互作用的實質。
從信息所具有的共享性,以及信息是差異性的觀點看,信息不屬於交流的任何-方,信息的存在雙方是缺一不可的。這正是主體間性的體現,在信息設計,新媒體藝術中,一件作品只有在使用中才有意義,作者和觀眾處在一種平等對話的地位。信息設計所建構起來的主體間性,它展示的是一種“設計者——用戶”結構。交流是互為主體的主體之間所進行的相互作用、相互對話、相互溝通、相互理解,這也是以人為中心設計方法的集中體現。

設計客體主體化

隨著非物質社會的發展,以設計者為核心的研究受到嚴峻的挑戰,一些批評對一成不變的由設計者闡釋意義的作者中心論提出質疑。羅蘭·巴特指出“文本的統一性不是在於他的初衷,而是在於他的理解,必須要讀者對他的理解來替代作者對他的理解”。
以人為本是我們設計的根本原則。由於人們對個性化或個人特有的生活風格的突出和強調,“一方面,消費者們期望變的自然具有創造性,和成為自己的趣味的主人……,另一方面,設計者設計的各種模型,趣味和風格標準又不斷強加於消費者……”為解決這一矛盾,消費者開始參與和創造,並進行“二次設計”。
在設計程式過程中設計反饋就是重要的一個設計環節,它不僅通過消費者的消費檢驗設計效果,而且還根據消費者提出的意見加以修正,甚至在使用過程中消費者還沒來的及反饋到設計師,在消費實踐中已經自發的對產品進行修正以便於更好更方便的使用。往往這種第二次設計取得意料外的效果。再例如“自我時尚技術”,就是通過消費者在自己身上做實驗和研究,而製造或建構他們的人生。產品目的不僅為了實用功效,而是為從自己身上提煉出更多東西,為滿足個人需要,必須通過個人參與。消費者轉變成為設計主體。此外,從設計批評角度看,由於設計必須被消費,有大量的批評者就是設計的消費者。用符號學的話說,設計批評者就是設計符號的接受者。
設計的形式發生了歷史性的變化,許多新形式出現了。過去依賴的理性的邏輯原則越來越無法解釋設計的本質問題,設計的要素漸漸脫離了物質層面,變成一種看不見、摸不著的非物質的東西,超越“功能”和“形式”。的產品使我們已經無法用傳統的邏輯去評價它們馬克。第亞尼指出:設計者從根本上改變了設計的著眼點,從強調產品外形的傳統方式轉換到強調產品與用戶之間的更靈活的關係上。例如人的感官形式的出現突破了以往設計的傳統形式。甚至形式已不能表達功能了,功能本身也變成超功能,形式變成一種看不見摸不著的非物質東西,再沒有形、色、線條,而走向純精神。一些特殊形式凌駕於功能之上,功能的差異一旦被消除,作為一種結果,形式風格的重要性得到提升。設計者的工具也正在變成非物質性的,具體的設計活動也要靠非物質的技術得以實施。在數字科技發達的今天,在服務經濟社會過渡到體驗社會的背景條件下,當產品技術已不成為問題時候,設計形式成為設計永無止境的追求,成為設計的主體。

設計主體客體化

設計主體的雙重身份

任何設計師,都具有雙重身份,一方面他們是設計活動主體,另一方面他們也是設計消費者。設計師本身首先應該是設計接受者,然後才是傳播者。
此外,從設計批評角度來看,批評者除了以消費方式批評外,還有以文字言論發表批評意見的,其中設計師介入批評是一普遍現象。設計師既是設計批評的主體對象也是客體,設計批評者與設計者是一種親切的互動關係。

設計形式的重要性

儘管功能在非物質社會的變化越來越多,越來越強大,但他卻常常以感官形式的體現所表征,更重要的是這種特殊形式的要求對原來的功能主體產生顛覆性作用。再強大再複雜的功能最終成為形式的服務對象,為形式的外衣包裹著。形式的重要性在虛擬世界中日益突顯。

設計主客體的總結

在實踐關係中,設計主體和客體間存在著改造和被改造的對立。在認識關係中,兩者之間存在著反映和被反映的對立。 設計主體和客體的統一表現在,兩者相互規定,缺一不可並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全面挖掘設計主客體關係,實現兩者相互轉化可推動設計不斷發展。同時,對非物質社會設計的發展研究提供理論依據,對把握設計發展規律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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