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賬外匯

記帳外匯又稱清算外匯、雙邊外匯或協定外匯,是指在兩國政府間簽訂的支付協定項下所使用的外匯。記帳外匯不經貨幣發行國批准,不能自由兌換為其他國家的貨幣,也不能對第三國進行支付,只能根據協定規定在簽訂協定的兩國之間使用。許多第三世界國家,為了節省自由外匯,經兩國政府協商,對兩國間的進出口貿易,或其他指定的項目收付,用某一種貨幣支付和清算,只在雙方銀行開立專門帳戶記載,年度終了,將發生的順差,轉入下一年平衡或用其他方式清算。由於這是記在雙方銀行帳戶上的外匯,既不能兌換成其他貨幣,也不能轉給第三者使用,只能用於兩國間的支付,所以叫記帳外匯。 未經有關外匯管理部門的批准,則不能轉換為別國貨幣,通常只能根據有關協定在協定國之間使用。 也稱清算外匯或協定外匯。 它是在簽訂有清算協定的國家,由於進出口貿易引起的債務債權,不用現匯逐筆結算,而通過當事國的中央銀行賬戶相互沖銷所使用的外匯。

含義

記賬外匯又稱清算外匯或協定外匯,是指根據雙邊或多邊支付協定進行國際結算時,用作計價單位的貨幣。

記賬外匯一般以雙方國家中央銀行互立專門賬戶的形式存在。在年終時,雙方銀行對進口貿易額及有關從屬費用進行賬面軋抵,結出差額。對差額的處理,既可轉入下一年度的貿易項目中去平衡,也可以使用雙方預先商定的自由外匯進行支付清償。

內容

記帳外匯是指記載在雙方指定銀行帳戶上的外匯,不能兌換成其他貨幣,也不能對第三者支付。這種外匯也叫“清算外匯”、“協定外匯”或“雙邊外匯”。

記帳外匯是自由外匯的對稱。在清算(支付)協定下,交易兩國之間的貿易往來無須逐筆結清。福匯環球金匯網指出當一方完成一筆進口或出口交易時,兩國銀行根據協定分別記帳,將交易金額以記帳外匯記在雙方指定銀行的清算帳戶上,到協定的期限再清償雙方債權債務的帳戶差額。在國際貿易中,用記帳外匯清算結帳的進出口貿易叫做記帳外匯貿易。

特點

1、記帳外匯的採用有利於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同時節省了現匯,是國際貿易活動中運用比較普遍的一種國際清算手段。

2、記帳外匯不能兌換成其他貨幣也不能支付給第三國,只能用於支付協定的規定的兩個國家之間貿易貨款及從屬費用和其他雙方政府同意的付款。

3、記帳外匯是雙邊貿易時雙方為節約現匯的使用,各自為對方開立清算帳戶,採用記帳清算方式時使用的。記帳外匯年終差額結轉到下一年度,由雙方政府在下一年度貿易活動中,予以考慮並進行平衡。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