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工作

狹義的外匯是指以外幣表示的用於國際結算的支付手段。 外匯的靜態含義是指以外幣表示的可用於對外支付的金融資產。 外匯是國際貿易的產物,是國際貿易清償的支付手段。

外匯foreignexchange(FX市場)
通常指以外國貨幣表示的可用於國際結算的各種支付手段。包括:外國貨幣、外幣存款、外幣有價證券(政府公債、國庫券、公司債券、股票等)、外幣支付憑證(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
外匯是國際匯兌的簡稱。外匯的概念有靜態和動態之分。動態外匯,是指把一國貨幣兌換成為另一國貨幣以清償國際間債務的金融活動。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動態外匯同於國際結算。靜態的外匯有份廣義和狹義。廣義的外匯是外國外匯管理法令所稱的外匯。它泛指一切對外金融資產。我國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外匯是指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狹義的外匯是指以外幣表示的用於國際結算的支付手段。
外匯具有動態和靜態兩方面的含義。
外匯的動態含義是指把人民利用金融機構將一種貨幣兌換成另一種貨幣的國際匯兌行為和過程,並藉助各種金融工具進行國際債權和債務關係的一種非現金結算行為。
外匯的靜態含義是指以外幣表示的可用於對外支付的金融資產。具有可支付性,可兌換性,可獲得性。
可支付性指被國際金融市場普遍接受的支付手段;可兌換性指可以兌換任意國家的貨幣或外匯資產的支付手段;可獲得性指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夠索償的支付手段。《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本條例所稱外匯,是指下列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作國際清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一)外國貨幣,包括紙幣、鑄幣;(二)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三)外幣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等;(四)特別提款權;(五)其他外匯資產。”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涉外經濟活動深入到國民經濟的各個領域,無論進出口貿易,科技學術交流,還是引進外資,發行B股、H股或環球國債與海外證券融資,幾乎所有這些都涉及到外匯,即不同於人民幣的外國支付手段。外匯作為國際支付手段,活躍在世界各國貿易和國際金融市場上。與人民幣相比,由於受複雜的國際因素影響,其活動更變幻莫測。
外匯是國際貿易的產物,是國際貿易清償的支付手段。外匯(ForeignExchange)即國外匯兌,“匯”是貨幣異地轉移,“兌”是貨幣之間進行轉換,從動態上講,外匯就是把一國貨幣轉換成另一國貨幣,並在國際間流通用以清算因國際經濟往來而產生的債權債務。從靜態上講外匯又表現為進行國際清算的手段和工具,如外國貨幣,以外幣計價的各種證券。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給外匯的定義是:“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中央銀行、貨幣管理機構、外匯平準基金及財政部)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債券等形式所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可以使用的債權。其中包括由中央銀行及政府間協定而發生的在市場上不流通的債券,而不問它是以債務國貨幣還是以債權國貨幣表示。”根據IMF的定義,我國對外匯作了更為明確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第二條對外匯規定如下:外匯是指1.外國貨幣,包括鈔票、鑄幣等;2.外幣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公債、國庫券、公司債券、股票、息票等;3.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電儲蓄憑證;4.其它外匯資金。
從形式上看,外匯是某種外國貨幣或外幣資產,但不能認為所有的非本國貨幣都是外匯,只是那些具有可兌換性的外國貨幣才能成為外匯。凡是接受IMF協定第八條規定的國家的貨幣在國際上被承認為可自由兌換貨幣。這些國家必須履行三條法規:1.對國際經常往來的付款和資金轉移不得施加限制;2.不施行歧視性貨幣措施或多種貨幣匯率;3.在另一成員國要求下,隨時有義務換回對方在經常往來中所結存的本國貨幣。迄今為止,全世界已有50多個國家的貨幣可自由兌換。此外,凡是接受IMF協定第十四條規定的國家,其貨幣被視作有限度自由兌換貨幣,這些貨幣的共同特徵表現為對國際經常往來的付款和資金轉移施加各種限制。如限制居民的自由兌換或限制資本項目外匯的兌換。我國的人民幣屬於有限度自由兌換貨幣。
在我國,有20餘種外幣可以在外匯市場上掛牌買賣,它們是:美元(USD)、歐元(EUR)、日元(JPY)、英鎊(GBP)、瑞士法郎(CHF)、義大利里拉(ITL)、荷蘭盾(NLG)、比利時法郎(BEC)、丹麥克郎(DKK)、瑞典克郎(SEK)、奧地利先令(ATS)、港元(HKD)、加拿大元(CAD)、澳大利亞元(AUD)、紐西蘭元(NZD)、新加坡元(SIN)、澳門元(MOP)、馬來西亞林吉特(MYR)等。
外匯(foreignexchange)
以外國貨幣表示的用以進行國際間結算的支付手段。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對外匯的解釋是:
外匯是貨幣行政當局以銀行存款、財政部庫券、長短期政府債券等形式所保有的、在國際收支逆差時引以使用債權,其中包括由於中央銀行間及政府間協定而發生的在市場上不流通的債權,而不論它是以債務國的貨幣還是以債權國的貨幣來表示。
中國的外匯是指:
我國1996年1月8日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理》第一章第三條對外匯的解釋是:
外匯是指:
外國貨幣,包括鈔票、鑄幣等;
外幣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公債、國庫券、公司債券、股票、息票等;
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
特別提款權、歐洲貨幣單位;
其他外匯資產。
外匯的分類:
1.按時候可以自由兌換:自由外匯,記賬
2.按外匯來源和用途:貿易外匯,非貿易外匯
3.按外匯管理的不用要求:居民外匯,非居民外匯
外匯交易方式:
1.即期外匯交易:又稱現匯交易,是交易雙方約定於成交後的兩個營業日內辦理交割的外匯交易方式.
2.遠期交易:又稱期匯交易,外匯買賣成交後並不交割,根據契約規定約定時間辦理交割的外匯交易方式.
3.套匯:套匯是指利用不同的外匯市場,不同的貨幣種類,不同的交割時間以及一些貨幣匯率和和利率上的差異,進行從低價一方買進,高價一方賣出,從中賺取利潤的外匯交易方式.
4.套利交易:利用兩國貨幣市場出現的利率差異,將資金從一個市場轉移到另一個市場,以賺取利潤的交易方式.
5.掉期交易:是指將幣種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交割日不同的兩筆或者以上的外匯交易結合起來所進行的交易.
6.外匯期貨:所謂外匯期貨,是指以匯率為標的物的期貨契約,用來迴避匯率風險.它是金融期貨中最早出現的品種.
7.外匯期權交易:外匯期權買賣的是外匯,即期權買方在向期權賣方支付相應期權費後獲得一項權利,即期權買方在支付一定數額的期權費後,有權在約定的到期日按照雙方事先約定的協定匯率和金額同期權賣方買賣約定的貨幣,同時權利的買方也有權不執行上述買賣契約。
外匯交易主要途徑:
1.直接運用銀行同業系統,如2000-1路透交易系統
2.喊價經紀人
3.電子經紀系統,如2000-2路透交易系統
外匯交易
外匯交易就是一國貨幣與另一國貨幣進行交換。與其他金融市場不同,外匯市場沒有具體地點,也沒有中央交易所,而是通過銀行、企業和個人間的電子網路進行交易。網上外匯交易網址:http://ads.easy-forex.com/Gateway.aspx?gid=26807
"外匯交易"是同時買入一對貨幣組合中的一種貨幣而賣出另外一種貨幣.外匯是以貨幣對形式交易,例如歐元/美元(EUR/USD)或美元/日元(USD/JPY).
外匯交易市場,也稱為"Forex"或"FX"市場,是世界上最大的金融市場,平均每天超過1萬5千億美元的資金在當中周轉--相當於美國所有證券市場交易總和的30餘倍.
從交易的本質和實現的類型來看,外匯買賣則可以為以下兩大類:
1.為滿足客戶真實的貿易、資本交易需求進行的基礎外匯交易;
2.在基礎外匯交易之上,為規避和防範匯率風險或出於外匯投資、投機需求進行的外匯衍生工具交易。
屬於第一類的基礎外匯交易主要是即期外匯交易,而外匯衍生工具交易則包括遠期外匯交易,以及外匯擇期交易、掉期交易、互換交易等。
外匯市場的興起
外匯市場的興起,與市場的規範化分不開
2000年12月,柯林頓政府通過了《期貨現代化法案》,這一法案要求美國的外匯期貨經紀商必須在美國期貨協會(NFA)註冊,並接受美國商品與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的監管。
《期貨現代化法案》的出台,使得線上外匯保證金交易走上了規範發展的軌道,為廣大外匯投資者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護。這一保護措施不僅適用於美國投資者,同樣適用於來自全世界各地的投資者。
不斷降低的入市門檻、日益加強的政府監管,再加上外匯市場自身固有的對個人投資者的魅力,使外匯市場成為21世紀個人投資者的新寵。
如何預測外匯行情走勢
炒匯的難點,一是分辨行情是多頭,空頭或盤整形態,二是克服逆市操作的人性弱點,為此既要不斷積累經驗增加認知,又要對基本面技術面勤加研判,舍此並無捷徑可走。
讓趨勢做你的朋友
在浮動匯率制度下,任何一種外匯的行情只有三種,即上升行情、下降行情及盤整行情。在外匯市場中,盤整行情約占每年交易日的70%-80%,其餘的20%-30%才屬多頭或空頭行情。有盤整行情中,投資人要先分辨出盤整的區間,再於區間的上檔賣出,下
檔買進,即所謂的低買高賣,才能獲取利潤,而且風險也不致於過大,投資人若能理性執行停損策略,甚至可增加投資金額,以獲取更大的利潤。
但是市場上多數人仍然想適時掌握20%-30%的多頭或空頭行情,順勢操作。主要原因在於順勢操作的利潤非常可觀,而且停損出局的次數又較低、因此附加成本大為降低。更何況順勢操作者只是實行家而非發明家,只需依照既存的市場趨勢進行買賣即可,是屬於“知行皆易”的類型,所以市場人士認為“趨勢是你的朋友”(Trendisyourfriend)。但是在實際交易中存在著兩個問題:一是如何分辨行情是多頭、空頭或盤整型態;一是“逆勢操作”是極難克服的人性弱點。對於人性弱點的克服,通常可經由經驗累積、蒙受虧損而增加認知等方式來達成;至於如何分辨行情是多頭、空頭或是盤整型態,則必須由基本面及技術面切入判定。投資人在外匯市場的操作,不論是買方或是賣方,基本前提應先對投資標的物未來的價格有所預測,再根據其預測決定投資策略及操作方向。例如當投資人看好美元對日元時,表示投資人認為美元將走多頭市場的格局,而日元相對走空頭格局,所以應買入美元,賣出日元,亦即站在美元的多方日元的空方。若這項預測正確,則投資人將可獲利。
掌握數據分析基本面
基本面分析者認為貨幣的強弱反映該國經濟狀況的好壞,其強弱雖可能受其他非經濟因素的干擾而有暫時的波動,或產生與經濟體質相反的走勢,但就長期而言,其價位終將回歸到與經濟狀況相稱的地步。至於-國經濟狀況的好壞應如何衡量,則又得採取相對比較的方式。例如美國1996年度的經濟成長率估計可達3%,就基本面分析者眼中而言,這一數據並不能判斷美元應該走強或走弱,必須將之與前-年度的經濟成長率做比較,並與德國、日本等主要國家的經濟成長率相比較。如果前一年度美國的經濟成長率為2%,而1996年度德國、日本的經濟成長率約在1.5%的水準,則這個3%的數據提供給基本面分析者的想法是:美國的經濟日漸好轉,其經濟成長狀況較德、日兩國為佳,美元對馬克或日元應相對走強,以反映其經濟實力。基本面分析者即據此作為外匯買賣決策的指標,買入美元,賣出日元、馬克。
個人攜帶外匯規定
一、攜帶外匯入境的管理
(一)居民攜帶外幣現鈔折合2000美元以上,非居民攜帶外幣現鈔折合5000美元以上者,入境時應向海關申報,規定金額以下的不需申報;
(二)短期內多次往返(15天內入境或出境超過一次)攜帶外幣現鈔折合1000美元以上入境時,應向海關申報,規定金額以下不需申報;
(三)當天多次往返(當天內入境或出境超過一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的,不管金額多少,均應向海關申報。
二、攜帶外匯出境的管理
(一)有本次入境申報數額記錄的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出境,不超過入境申報的數額的,不需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海關憑其本次入境時的申報記錄放行;超過入境申報數額的,按無入境申報的辦理。
(二)無本次入境申報數額記錄的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外幣支付憑證、外幣有價證券出境的,居民在折合2000美元(含2000美元)以下,非居民在折合5000美元(含5000美元)以下的,不需申領攜帶證,海關準予放行;居民攜出金額折合2000-4000美元(含4000美元)的,非居民攜出金額折合5000-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向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攜帶證放行;居民攜出金額折合4000美元以上,非居民攜出金額折合10000美元以上的,應向當地外匯局申請,銀行憑外匯局的核准件簽發攜帶證,海關憑攜帶證放行。
(三)當天多次往返的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外幣支付憑證、外幣有價證券出境,海關憑本次入境申報數額記錄放行;無本次入境申報數額記錄的,不管金額多少,均必須向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攜帶證放行。
(四)短期內多次往返的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外幣支付憑證、外幣有價證券出境,海關憑本次入境申報數額記錄放行;無入境申報數額記錄的,攜出金額折合1000美元以下的,海關予以放行;超出1000美元的,必須向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憑攜帶證放行,無本次入境申報記錄和攜帶證的,不予放行。

炒外匯新手需耐心學習正確認識外匯市場

炒外匯新手有大部分的人群是因為看到或者聽到別人賺錢,或者是相對賺錢的信息而進入外匯市場。盲目的進入外匯市場兌外匯沒有一個具體的了解,不知道具體的決策怎么做,根據自己感覺或者跟著別人做都會令自己在這個市場失敗。進入外匯市場只想著賺大錢卻沒有給自己了解這個市場的機會以及做出正確的規劃,這都是很危險的。
炒外匯新手今日外匯市場時候最重要的是耐心學習,並且要循序漸進,不要急於開立真實交易賬戶。對於外匯沒有任何認識就進行真實交易是最大的錯誤,先學習外匯知識後然後使用模擬賬戶來模擬交易。在模擬的學習過程中,你的任務就是要找到屬於你自己的操作風格與策略。積累你的交易經驗,當你了解這個市場並且學習了相應的知識後,開設真是倉。
外匯交易市場一個風險市場,你要從外匯波動的理論、學說多種多樣,但匯市的波動仍經常出乎投資者的信息,來獲取和你所學習的。也就是說,在外匯投資中,有必要充分認識風險和效益、贏錢與輸錢的機率及防範風險的幾個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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