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塵,六塵之一。指身根感覺的境界,是身識所分別的對象。
《俱舍論》說觸有十一種:堅、濕、暖、動、滑、澀、重、輕、冷、飢、渴。前四項屬能造觸,是依四大種(地、水、火、風)所產生的觸,是一切觸的所依;後七項屬所造觸,是因所依的四大種增盛程度不同而有所差異。
六塵
依於六根所接之塵有六:謂色、聲、香、味、觸、法,是為六塵。塵即染污之義,以能染污情識之故。
一、色 謂眼所見者,如明暗質礙等。以能染污眼根,故謂色塵。
二、聲 謂耳所聞者,如動靜美惡等。以能染污耳根,故謂聲塵。
三、香 謂鼻所嗅者,如通塞香臭等。以能染污鼻根,故謂香塵。
四、味 謂舌所嘗者,如鹹淡甘辛等。以能染污舌根,故謂味塵。
五、觸 謂身所感者,如離合冷暖等。以能染污身根,故謂觸塵。
六、法 謂意所知者,如生滅善惡等。以能染污意根,故謂法塵。
此之六塵,尚有其他六欲、六入、六處、六境、六賊等名義,茲不繁及。
五塵
"出法界次第"塵即垢染之義。謂此五塵。能染污真性故也。
一色塵謂眼所見青黃協赤白及男女形貌等色。是名色塵。
二聲塵謂耳所聞絲竹環遭到佩之聲及男女歌詠等聲。是名聲塵。
三香塵謂鼻所嗅栴檀沉水飲食及男女身份所有香等。是名香塵。
四味塵謂舌所嘗種種飲食餚饍美味等。是名味塵。
五觸塵謂身所觸男女身份柔軟細滑及上妙衣服等。是名觸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