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為

視為(英語:Deem),在法律上用以將事物虛擬為有別於其實際狀態的另一物。 《布萊克法律詞典》第九版對deem的解釋:視某物仿佛為他物,或具備本不具備的屬性。 當情況需要制定某種法律上的虛構,視為就是一個實用的詞語,它可用於正反兩方面的情況,既可正面地視某物為其實際上不是的事物,亦可反面地視某物不是其實際上是的事物。

視為(英語:Deem),在法律上用以將事物虛擬為有別於其實際狀態的另一物。《布萊克法律詞典》第九版對deem的解釋:視某物仿佛為他物,或具備本不具備的屬性。當情況需要制定某種法律上的虛構,視為就是一個實用的詞語,它可用於正反兩方面的情況,既可正面地視某物為其實際上不是的事物,亦可反面地視某物不是其實際上是的事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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