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區的具體範圍由有關人民政府在組織編制的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中,根據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需要劃定。
劃定城鄉規劃區,要堅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城鄉統籌和區域協調發展的原則,根據城鄉發展的需要與可能,深入研究城鎮化和城鎮空間拓展的歷史規律,科學預測城鎮未來空間拓展的方向和目標,充分考慮城市與周邊鎮、鄉、村統籌發展的要求,充分考慮對水源地、生態控制區廊道、區域重大基礎設施廊道等城鄉發展的保障條件的保護要求,充分考慮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法實施城鄉規劃的必要性與可行性,綜合確定規劃區範圍。規劃區是城鄉規劃、建設、管理與有關部門職能分工的重要依據之一。劃定規劃區應按照科學性、系統性的原則,統籌兼顧各方要求,採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方案比選,聽取各方意見,科學認證後最終確定。
在城鄉規劃的制定工作中,要結合本地實際,因地制宜,根據城鄉規劃制定和實施管理的工作需要,科學劃定城鄉規劃區範圍。近年來,我國一些中心城市,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深圳市等,從加強城鄉統籌和區域統籌的需要出發,在修編城市總體規劃時,將全市域範圍都納入規劃區,加強對市域範圍的統一的規劃和整體協調,市域範圍內的各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按照統一的規劃實施建設管理。實踐證明,這種做法有利於提升全市的整體規划水平,促進了城鄉統籌發展和市域協調發展,體現了《城鄉規劃法》的基本立法精神。
劃定規劃區應當遵循的主要原則包括:
一是要堅持科學發展觀的原則。綜合考慮當地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水平與發展需要,既要為今後的發展提供空間做準備,保障可持續發展目標要求的實現,又要注重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的協調,促進集約、最佳化利用土地與自然資源,防止引發城鄉發展建設的盲目性、無序性。
二是要堅持城鄉統籌發展的原則。將具有密切聯繫的市、鎮、鄉和村莊納入統一的規劃,實施統一規劃前提下的管理,加強市、鎮基礎設施向農村地區延伸和社會服務事業向農村覆蓋,保證一定空間距離範圍內的城市、鎮、鄉和村莊在資源調配、生活供應、設施共享等方面能夠實現相互依存、緊密聯繫,避免各自為政、重複建設、資源浪費。
三是要堅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的原則。根據城鄉發展的需要與可能,深入研究城鎮化和城市空間拓展的歷史規律,科學預測城市未來空間拓展的方向和目標,充分考慮城市與周邊鎮、鄉、村統籌發展的要求,充分考慮對水源地、生態廊道、區域重大基礎設施廊道等城鄉發展的保障條件的保護要求。
四是要堅持可操作性原則,保證規劃區內範圍位於相應層級的行政管轄範圍內,在一般情況下應是一個用封閉線圍成的區域,並且以完整的行政管轄區為界限,以便於規劃的實施管理。
必須強調的是,在已經確定的規劃區內,必須實行嚴格的規劃管理,一切建設活動必須依法符合城鄉規劃,服從城鄉規劃管理。